物业合同有效期是几年_物业管理合同期限是多久?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18:21:33 人阅读
导读:物业管理合同的期限每个小区均不一样。物业合同首次。物业是开发商卖房时打包或者指定给业主的。你只要购买了商品房就相当于认可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首次的合同是临时的,...

物业管理合同的期限每个小区均不一样。

物业合同首次。

物业是开发商卖房时打包或者指定给业主的。你只要购买了商品房就相当于认可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首次的合同是临时的,是开发商单方面约定的,一般来说3年至5年只到新物业的出现,如果没有新物业出现,物业合一直存在。

临时物业合同的转正往往遥遥无期。

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业主没有发言权,物业的临时合同就永远不会转正。只到业委会成立以后,才会重新约定合同条款,签定公平的正式的物业合同。时间期限一般跟业委会的换届期限一致3年为限。

也有一年一次,不重签的话直接延续的。

一般不超过5年。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对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没有规定合同期限,也就是说可以签订有期限和无期限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只是规定在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大会决定与物业公司或其他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或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委会通知物业公司撤离进行自治管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失效。我国物权法规定,业主大会对物业管理区域可以进行自治管理,聘请物业管理专业人员进行物业管理区域日常管理服务也可以选聘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区域的管理服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不是合同的重要指标,如果业主大会在合同到期后仍没有成立,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

物业公司目前一般通过招投标的形式承揽物业管理项目。与开发商或者产权单位签订《物业服务委托合同》(新建小区签订的是《前期物业服务委托合同》),合同一般为三年,前期物业合同无固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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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一般不低于两年。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的三个月前,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大会应当协商续约事宜。双方续约的,应当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双方不再续约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书面告知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并到物业所在地的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继续按照合同约定做好服务,协助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应当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至合同终止。

物业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有2种,第一个是和开发单位签署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通常此类合同没有有效期,一般都是以业主委员会成立之日为合同终止期。第二个是物业和业主委员会签署的常规物业管理合同。从《物业管理条例》及《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来看,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并不是无期限可以随意终止的。毕竟物业管理也有一个前期投入过程。所以实际操作中,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的合同大多为3年一签。超过10年服务期,业主和物业之间磨合的比较好的项目,也有签了5年或更长时间的物业合同的。政府对于时间长短并无一定之规,主要是签约双方协商制定。而一但把服务期限写入合约,双方都要遵守。在没有违反合约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无权提前终止合同。

物业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理论上是2年。

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在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催缴的合理期限内,向法院请求业主交纳物业费的,法院应予支持。

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

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

诉讼时效是督促请求权人行使权力的,请求权有无是时效发生的首要条件。从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和学理通说看,诉讼时效应仅适用于债权请求权,不适用于物权请求权。

2、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怠于行使权利是过错不行使权利的状态。如果权利人不知其权利存在,或者虽知晓其权利存在,但无法行使其权利的,一般时效期间不开始起算。

3、怠于行使权利状态持续存在达到法定期间。怠于行使权利处于持续状态,中间如有行使权利或义务人认诺的,时效就中断;持续状态达到法定期间,是要求不行使权利持续到法律所规定的时间,这一期间即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的法律效果

1、胜诉权消灭。法律规定中,将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所消灭的权利限定为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的民事权利,即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丧失的是胜诉权,而非实体权利。诉讼时效届满,依然可以起诉到法院。因为诉讼时效是否已经届满,只有通过审判才能查明。

诉讼时效的期间及其起算

依据民法通则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可分为以下几类:

1、一般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短期诉讼时效。如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为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以及“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劳动纠纷”五种情形,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3、特殊诉讼时效。环境保护法第42条规定的“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合同法第129条“涉外合同纠纷4年”。

4、最长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上诉诉讼时效起算,即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

面对物业纠纷的诉讼要给自己争取权益时,可以来找律师提供对自己有利方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环境保护法》

《民法通则》

《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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