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供应商国内收货人实行_国内收货人有什么规定?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0 15:44:28 人阅读
导读:根据《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国家对进口废物原料的国外供货商、国内收货人实行注册登记制度。供货商、收货人在签订对外贸易合同前...

根据《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国家对进口废物原料的国外供货商、国内收货人实行注册登记制度。供货商、收货人在签订对外贸易合同前,应当取得注册登记。

注册登记有效期为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规定,国家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国外供货商、国内收货人实行注册登记制度。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国内收货人未取得注册登记、进口国家允许进口的旧机电产品未办理备案或者未进行装运前检验的,将予以退货;情节严重的并处最高100万元罚款。

实行注册登记制度。 国家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国外供货商、国内收货人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国外供货商、国内收货人在签订对外贸易合同前,应取得国家质检总局或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注册登记。

注册登记制度

国内收货人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国家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国外供货商、国内收货人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国外供货商、国内收货人在签订对外贸易合同前,应取得国家质检总局或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注册登记。

进口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制度包括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的受理、评审、批准、变更、延续、日常监督管理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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