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告劳动局要钱吗_拖欠员工工资找劳动局有用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07:49:48 人阅读
导读:你好,如果您是一名农民工,您关注并深入详细看一下“劳动者之哥”,阿哥已经讲了一些讨薪的“实招”,如劳动维权“四种途径”等,欢迎大家活学活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是国...

你好,如果您是一名农民工,您关注并深入详细看一下“劳动者之哥”,阿哥已经讲了一些讨薪的“实招”,如劳动维权“四种途径”等,欢迎大家活学活用。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是国家授权代表国家机关保证《劳动法》实施的行政部门。可以对用人单位与企业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责令用人单位或企业限期整改,也可以作出行政处罚。现在还可以把欠薪行为严重的企实上报省、自治区列入欠薪“黑名单”,利用诚信制度进行联合惩戒。同时,国家已经把恶意欠薪列入刑法修正案(八),明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

(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劳动监察部门可以根据情况,对不依法履行支付义务的企业与法人或相关负责人,以恶意欠薪罪把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总之,国家政府有关部门会依法依规维权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切实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更好发展!

以上是“劳动者之哥”的真实看法与经验,如有什么需要帮助与提问,欢迎留言与关注,咱们群策群力,共同维护每个劳动人民和广大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


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劳动合同,工资银行流水账单等。相关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这要看你拿不到工资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单位的原因,你会有胜算的,但如果是个人的原因,那就不一定了。

如果是所有员工或者是大部分员工没有拿到工资,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单位的原因,如果是少数人或个别人没拿到工资,很有可能是个人的原因。

一、如果是因个人原因没有拿到工资的,就应该认真的分析自身原因,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取得单位(企业。下同)领导(老板。下同)的谅解,及时地拿到自己的劳动报酬。如果去投诉,只能激化矛盾,使问题复杂化,增加了解决问题的难度。

二、如果是单位原因拿不到工资的,除了单位因经营管理不善,资金周转困难,一时拿不出钱来给员工支付工资等客观因素外,还有单位法纪观念淡薄,经营管理混乱,故意拖欠员工工资和加班费,严重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等主观因素。

对于因客观原因造成的拖欠工资问题,可先与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单位领导协商,让他们给出支付工资的时间表。对于在协商约定的时间内没有支付工资和单位因主观因素拖欠工资的,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还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法院申请起诉,依法追讨工资。同时,还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群众工作部门和群众来信来访接待部门进行投诉和反映(这条在元旦春节和全国人大、政协两会前及期间是比较管用的。可以和前三条同时进行,也可以放到最后单独实施)。

三、此类问题,不管怎么操作,都有投鼠忌器的成分在里面。因此,一定要注意维权的方式和方法。如果人多,可以采取匿名的方式进行维权;如果人很少,特别是只有一个人,一定要有心理和思想准备,因为通过上述方式维权,就意味着要辞职(你可以赢得这一次,但在以后你会输掉N次,永无翻身机会),所以,不到万不得已,最好不走这一步。如果工资数额不多,且在自己的承受能力范围内,就可以果断的放弃,体面体辞职,另寻它途,或许柳暗花明又一村呢。


你好,从我多年的职场经历以及已知的员工维权案件来看,可以明确的跟你说,企业拖欠员工工资维权的主要途径就是找劳动局,而且效果也是不错的,所以拖欠工资找劳动局有用。

去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一份关于劳动者维权的大数据统计报告,显示约87%的员工在面临企业侵权的情况下会选择找劳动部门投诉维权,这其中约60%的投诉案件都得到了有效的处理,这其中就有一部分是企业拖欠员工工资的维权案件。可见,员工找劳动局帮忙要回企业拖欠工资的事是没问题的。

通常情况下,员工面对企业拖欠工资的处理程序是先找企业负责人交涉工资发放事宜,看能不能内部协商处理。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员工可以先到劳动部门下设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问题,看能不能得到解决。如果劳动监察大队没有解决员工反映的问题,那么员工就到劳动仲裁调解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一般走到这一步,大多数员工的维权案件都可以得到解决的。万一仲裁都无法解决,那么剩下的只能是走法律诉讼程序了。

除此之外,员工还要注意一点,就是投诉企业拖欠工资的事情既可以在职维权,也可以离职之后维权,员工可以视情况选择。如果不想在拖欠工资的企业里面干了,那么建议选择离职之后再维权,这对员工权益的维护更好。因为员工除了要求企业必须补发拖欠的工资外,还可以要求企业按照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这个就需要劳动仲裁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项之规定,企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1项之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之规定,经济补偿标准为干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干满半年以上一年以下按一年算,也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的工资。所以经济补偿这一块,员工可以根据自己在企业实际干了多久精确计算出来。

以上就是员工在面对企业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如何解决的一般思路和方法,但总的来说主要都是依靠劳动部门解决的,所以欠工资的事找劳动局是有用的,因为这是劳动局该管的,不找它们又能找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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