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房子对方不给怎么办_离婚后女方不愿意分房产也不走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9 15:12:24 人阅读
导读:根据题目的描述,如果夫妻双方是经过协议离婚,将房产约定给女方所有,办理完正式结婚登记手续后该离婚协议生效。女方拥有房产的所有权。此时如果男方不配合办理银行按揭变...

根据题目的描述,如果夫妻双方是经过协议离婚,将房产约定给女方所有,办理完正式结婚登记手续后该离婚协议生效。女方拥有房产的所有权。

此时如果男方不配合办理银行按揭变更等手续,女方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强制履行离婚协议上的内容,配合将房产完全变更给女方所有。

至于你的这个案子法院为什么只判给了使用权,因为没有看到全部卷宗,不太清楚。但通常情况下,可以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求男方配合办理过户变更等相关手续的。

假如真的走不到一起去了,那么,身外之物随他去吧!!!无论是什么原因,婚都离了,心里没那个人了,物质上的东西还留念吗?

其实过日子,没有那么多都对的,人与人之间互相理解,互相包容。婚姻也得时常去点缀,什么事首先要往好的方面看!尤其是有了孩子,会给孩子带来一生阴影…话又说回来了,哪一方真的死了心想离,那么财产算什么?…

北京冠领律师为您解答:1、如果协议离婚,先前约定房屋产权一人一半,目前对方不同意卖方,这种财产有争议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进行裁判,获得法院的裁定后,可以进一步往下进行执行程序;2、如果是诉讼离婚,法院已经裁定房屋产权一人一半,那么现在向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即可。

  双方离婚后,已经确定房产归属的,双方必须履行判决。因为,限期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是指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强制搬迁被申请执行人在房屋内或特定土地上的财物,腾出房屋或土地,交给申请执行人的一种执行措施。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果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房子判给你了,女方不搬出去,她也可能没地住,所以她就不搬出去,这样的情况还很多,如果她自己有房,她不搬耍赖,那你就说我这房子要卖了,可以找中介,经常来看房,她烦准就搬出去了,再一个,如果你真卖了,那她无条件的就得搬走,房不是你的了,或者报警不是她的房子,赖着不走,也可以起诉她, 这几条你试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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