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伪证后第二次真话_第二次笔录算伪证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06:00:27 人阅读
导读:民事案件不存在伪证罪,算是干扰了司法程序,但后来改正了,算是影响较小,所以基本没事了。看看下面一些解释民事诉讼中不存在伪证罪。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

民事案件不存在伪证罪,算是干扰了司法程序,但后来改正了,算是影响较小,所以基本没事了。看看下面一些解释

民事诉讼中不存在伪证罪。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事案件中的伪证最多算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最严重的惩罚也是拘留.一般都是罚款,训诫等等,所以不会有什么关系。

谢谢邀请:做伪证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于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予以刑事拘留。

应想梦成就未来之邀简答:所谓伪证,我想就是歪曲事实,干扰司法公正,使嫌疑人摆脱嫌疑,严重者也构成伪证罪,受到法律制裁。

‘’依法不能认定为作’伪证’!‘’

依我之见:一方当事人在法庭上说谎,即虚假‘’当事人陈述‘’,无论刑事或民事均不能叫‘’伪证‘’。

为什么当事人在法庭上虚假陈述不能认定为作‘’伪证‘’呢?

因为言词证据中的‘’证‘’,即是‘’证人证言‘’主要指的是非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而是指了解案件情节的‘’第三人作出的证言‘’,提问者所述的‘’伪证‘’法律上指的是证人(第三人)在诉讼活动中故意作提供虚假的言词证据。因此,作为证据种类的划分当事人在法庭的陈述,即根据我国诉讼法之规定‘’当事人陈述‘’己经是一种独立的证据而不能与第三人的‘’证人证言‘’混为一谈,即使经法庭调查是假话也只能叫当事人虚假陈述,也不能错误的认定为作‘’伪证‘’。不然,也就混淆了‘’当事人陈述‘’与‘’证人证言‘’作为参与诉讼的主体身份的不同,其提供的言词证据的证据效力的本质区别;

同时,当事人的虚假言词陈述与证人作伪证在法律责任上也有根本区别,比如在刑事公诉案件诉讼中,刑事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不愿如实供述,而不能指控被告人犯伪证罪,也更不能为此强迫被告人供述,不然以被伪证罪为由强迫被告人陈述之行为也就严重违反了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得强迫被告人自证其罪‘’的诉讼原则,而为刑讯逼供的违法行为提供借口,所以,当事人虚假陈述不能被指控构成所谓的‘’伪证‘’,否则,将当事人在法庭上虚假陈述认定为作‘’伪证‘’是违法的丶在法理上也是荒谬的。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证人出庭作了伪证,等事情调查清楚之后,作伪证的人肯定是要付法律责任的,如果情节严重有可能还会判刑的。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证人进行讯问的时候,如果前后二次的内容不相符的,当事人的口供可能是属于伪证。

二次笔录不一致的,如果是被害人陈述,属于被害人陈述不稳定。如果是被告人供述属于被告人供述不稳定。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