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份额未经合伙人同意对外转让_合伙人擅自转让份额有效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14:40:15 人阅读
导读:对内转让有效,但需要通知其他合伙人,可以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其他合伙人反对亦无效。对外转让原则上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对内转让有效,但需要通知其他合伙人,可以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其他合伙人反对亦无效。对外转让原则上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当然即使没有征得其他合伙人同意擅自转让了份额,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一般会推定第三人为善意的,擅自转让行为有效。对合伙企业造成实际损失的,可以向擅自转让份额的合伙人追偿。

可以的,而且这是股权激励持股平台有限合伙协议的必备条款。《合伙企业法》第22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也就是说,合伙协议可以通过特殊约定的方式,将合伙人对外转让财产份额的同意权授权给管理合伙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合伙中不同意向第三人转让份额的需要自行购买。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三条: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人处置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有明确而详细的规定。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必须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其出质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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