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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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只要符合法律规定,遗嘱不公证也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建议把遗嘱按照以下几条进行自查,如果都符合,则可以成为合法有效的遗嘱,和公证遗嘱一样,具备法律效力。
1)遗嘱必须是本人真实意愿的表示,不得受欺骗、胁迫。订立遗嘱这个动作必须是本人完全自愿的;没有受到外界的压力、诱惑或是诱导。所以建议老年人在订立遗嘱时候,不过过多的让子女参与意见,避免有胁迫和诱导的嫌疑,导致遗嘱的有效性被质疑。
2)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直白的说法,就是遗嘱人是头脑是清楚的、思维意识是清晰的。建议做到以下几点:
如果老人被诊断患有老年痴呆、脑梗等脑部或精神方面疾病,那么这段时间内订立的遗嘱很可能是无效的,建议治愈之后再订立
订立遗嘱当天,可以去三甲医院、或者司法鉴定机构对订立精神状态做一个评估或鉴定,作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佐证。
3)遗嘱中处置的必须是个人合法财产。更准确地说,遗嘱只能处置财产中属于自己的份额。这方面有两种误区:
自己住的房子不一定有产权,比如公租房或者还没买下来的房改房。
登记自己为唯一产权人的财产,就一定100%拥有财产。这种情况多见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情况下,在没有特殊说明的情况下,在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管是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二人一人一半。
1)符合遗嘱的形式要件。继承法规定了5种合法有效的遗嘱形式,下面就最常见的两种遗嘱形式进行说明。
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必须全文亲笔书写,文末必须签名、标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必须至少有两个及以上的见证人,其中一人代为书写全文,遗嘱人、见证代书人必须文末进行签名,并标明年、月、日。见证人和代书人必须与遗嘱人和继承人没有利害关系。
2)遗嘱不能被篡改、修改、损毁。
3)在措辞上必须准确。例如“将本人(身份证号:xxxx)名下的,位于xxx的房产(不动产权证好:xxxx)由xxx(本人儿子,身份证号:xxxxx)个人全部继承,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只要满足以上两点,即使遗嘱不公证,也是有效的。
希望回答对题主有帮助。
1、遗嘱并非得公证不可。但立遗属人立下的遗嘱必须符合法律相关规定才会成为有效遗瞩。 2、立遗嘱人不得立下超越自己管辖范围的遗嘱,如房子是夫妻人的共同财产,任何一方不得剝夺另一方50%的财产处置权。 2、立遗嘱人最好自己按法律文书手写遗嘱,并确保自己的财产、证件与书写的文字内容相一致,并在自己的姓名下按下手印,并写下立嘱的时间、地点。 3、在别人邦助下所莶订的遗嘱,必须有医院的健康证明书,立遗嘱人、立据书写人、见证人等莶名及手印等手续齐全。 4、任何違背立嘱人意志、遗嘱人在重病期间,头脑不清醒时立下的字据无疑无效。 4、遗嘱公证无疑会更好,是因为公证人员更懂得按法律程序办事…
我的理解:公证是最有力的有效证明方式,没有公证过的遗嘱也可以是有效的,但是有其他的条件限制。
比如遗嘱必须是你父亲在清醒意识下亲笔手写、签名的,如果由他人代笔或者录音,那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如果是病危时期的口头遗嘱也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而且如果度过了病危期可以手写或录音,那这份口头遗嘱就作废。另外见证人必须跟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而且当事人也必须是在意识清醒的状态下立的遗嘱才会有效。
另外,如果遗嘱涉及房产继承的问题,一般都必须是公证过的,如果没有公证过也不是不生效,只不过其他法定继承人有权跟遗嘱继承人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功可以诉讼。
老人的遗嘱是打印出来,落款有两老人的签字并按了手印,几个子女也都签字按了手印,请问遗嘱有效吗?
为什么说遗嘱没有效--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子女都签字按了手印,真正公证处有法律效力的遗嘱,是不需要子女到场,那怕是两老人,都不能同时在场立遗嘱,都只能分别立自己的那一份遗嘱。
要一份遗嘱有效,必须有公证处的钢印才具备法律效力,而且这种遗嘱除了有公证人员签名之外,还有在立遗嘱的时间现场拍视频存档的。这样的遗嘱才是真正有法律效力的遗嘱。
至于题主所说的遗嘱,应该就是老人生前,一家人包括所有子女在场的情况下,老某人根据老人的意愿写来,并且老人,所有子女在这份东西上签名盖指纹,而且相信这些都没有固定格式,类似一个确认函差不多。
看上去这样的遗嘱都有人签名及按指纹,但在老人去世之后有人不同意的话,说什么当时只是XX原因,或者说为了老人安心才签的,最重要的一点是没有法律效力,只要有一个子女不同意,那么就基本上要去到法庭上见了。
当然了,如果兄弟姐妹之间感情好,没有意见,这个遗嘱基本上没有作用,因为大家不会出现争产的情况。
所以为了后续避免出现类似情况,有时候公证这笔费用是不能省的。
立遗嘱不一定需要公证,没有公证的遗嘱也是可以据有法律效力的。
按照我们国家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国家的遗嘱主要有五种形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还有公证遗嘱。
这里面只有公证遗嘱是被公证过的,但是这种遗嘱是需要去公证处办理的,不是立遗嘱人自己就能够办成的。
如果大家不想去公证处办理,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自书遗嘱,就是立遗嘱人亲笔自己书写即可,但是这里面的要求就是,遗嘱所有的内容,包括正文,还有落款签名处,日期,都要立遗嘱人亲笔手写。注意是手写!打印也是不可以的。
这种遗嘱只要遗嘱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律要件,就是合法有效的,不一定非得要去公证处进行公证。当然,公证遗嘱是效力最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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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是否有效不是只简单考虑是否打印而已!遗嘱生效一般要求形式以及遗嘱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在我国,遗嘱形式的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1、自书遗嘱,即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
2、代书遗嘱,即由他人代书的遗嘱,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有效: (1)有两个以上合格的见证人当场见证。 (2)由其中一个见证人代书; (3)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均须签名。 以上三个条件缺少任何一个条件均属无效。
3、录音遗嘱,要使录音遗嘱有效,必须有两个以上合格见证人在场见证,否则便无效。
4、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也必须有两个以上合格见证人在场见证,否则也是无效。而当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应属无效。
5、公证遗嘱,对于以上四种遗嘱形式,经遗嘱人亲自申请,可以经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而且公证遗嘱的效力优于其它任何形式的遗嘱。如果觉得回复满意 ,可以采纳一下!!!
我国《继承法》中认可的有效的遗嘱形式只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紧急情况下)五种形式,并要求附随立遗嘱人或见证人亲笔签字。
如果能证明该遗嘱是根据立遗嘱本人的意愿所写(即该遗嘱属于自书遗嘱或代书遗嘱),且有老人本人签名(有无老人的手印不重要),一般是认为有效的。但也有特别情况,比如:
1、在立此遗嘱前,立的有公证遗嘱,且没有将公正的遗嘱进行公正撤销的,应该以公正遗嘱为合法遗嘱,该遗嘱无效。
2、其它合法继承人能够拿出其它遗嘱(即遗嘱不止一份),则后立的遗嘱有效。
3、若有证据证明两位老人在立此遗嘱时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则其所立的遗嘱无效。
4、若有证据证明两份老人在立此遗嘱时是受胁迫、欺骗所立的,则其所立的遗嘱无效。
无其它情况,一般是可以认定该份没有公正的遗嘱有效的。
随着科技的发展,又出现了录像、打印等形式的遗嘱,这根据具体情况也可以归结到前面5类里去。
立遗嘱时,为保证真实有效,务必做到规范。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这个一般没问题。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注明日期。记得签名、按手印,不然还得去字迹鉴定,很麻烦。
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都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代书遗嘱由其中一名见证人代书,注明日期,所有见证人和遗嘱人要签名。口头遗嘱是在危急情况下立的,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1. 找亲戚等熟人当见证人。
很多老百姓立遗嘱的时候,以为只要找人见证就行了,所以往往找最容易找到的,比如家属、亲戚、好友等。要知道立遗嘱的见证人必须是毫无利害关系的,而且要2个人以上,如果其中1个见证人存在利害关系,遗嘱就无效了。
利害关系的范围很广,比如和继承有关系,比如有债务债权关系,一切有可能影响到财产处置的关系都不行。
2. 先后立了几个遗嘱。
有的人先后立了几个遗嘱,都是真的,但内容却不完全一样,怎么办呢?按照规定,时间存在先后的,一般以最后立的遗嘱为准;存在几种不同形式的,比如有录音的,有代书的,有公证的,则无论时间先后,以公证遗嘱为准。
3. 遗嘱里包括了别人的财产。
有的老公立遗嘱,以为自己家的东西都是自己的,都有权处置,忽略了老婆也有份。按照规定,遗嘱只能处置自己的财产,如果里面包含了部分别人的财产,这部分无效。
有没有公证,并不影响遗嘱的法律效力。当然,根据法律规定,存在多种遗嘱时,以公证遗嘱为准。所以,原则上,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能够公证的话,尽量选择公证。
按问题所描述的情况,该遗嘱应当属于自书遗嘱。
《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所以若是自书遗嘱,由本人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这样的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
这里有一个问题要注意,很多情况都将打印遗嘱作为自书遗嘱。一般来说,若不是自己亲自打印的遗嘱,原则上属于代书遗嘱。根据规定,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所以,若是代书遗嘱应当符合相应的形式,否则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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