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开庭对被告还是原告有利_被告不去开庭有影响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05:59:43 人阅读
导读:这种情况应当是被告有正当理由,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

  这种情况应当是被告有正当理由,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的。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上诉案子的审理期限是3个月。中院迟迟不判决,可能案子积压的多,真的很忙很忙;也可能你的案子确实复杂,需要时间调查核实,还需要合议庭合议;还有可能不排除其它人为因素,故意拖廷办案。

正常情况开庭后,十天半个月左右判决就下达。3个月内下达判决都是合法的。超过3个月就不正常了,可以打中院电话询问情况。判决结果没出来,对上诉人是利是弊都是未知数,猜也是瞎猜,忙也是瞎忙。焦急的心情可以理解,我也感受过。说啥做啥都没用,静静等这3个月时间熬过去吧。

我的工伤案子中院立案20天后开庭,等了2个月,审限最后一天下达判决。虽然也作了改判,结果却并不如意,明显有偏差。判决不彻底,有灰色成分,模糊不清。有一项赔偿认可事实,却不在判决部分,而在“本院认为”部分,执行不了。人为设置障碍,难以实现。事后又分析迟迟不判决原因,有一个因素是自己造成的,就是没有坚决果断的拒绝调解。这个是自已的失策,给对方又留了一些拖延时间。

  在民事诉讼中,原告如果申请延期审理,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同时,原告申请延期,对被告的影响不大。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法庭有法庭的游戏规则。

法庭不是过家家,既然你选择了法律来解决问题。你起诉了。你知道里面有多少人在为你的案子而工作,首先,立案庭接受你的案子,登记,然后按照案由分案,找领导签字,分给办案法官,法官要要提前了解案情,要找法警帮忙给被告送达。要三个法院,以及书记员在为你的案子而工作。

并且在众多案子中,为你安排了时间开庭,而且是提前告诉你,你有正当理由,可以向法官说,给你时间,让你说,你现在一句话,缺席,迟到,被别人约到外地。这就完全是你自己的原因。

法官当然要按你不想打这个官司,撤诉处理了。

所以,法庭的游戏规则是提前制定好的。你如果来不了,都要提前说,不然,这就是浪费法律资源。后果,当然你来承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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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如果被告已经签收了法院送达的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在开庭期日不来应诉,法院将会缺席审理;如果被告不接法院电话、不去法院签收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也不签收法院快递邮件,法院则会通过公告送达方式,待公告期届满后缺席审理。

对于被告而言,不去应诉在实际上就是放弃了答辩、质证、举证以及辩论的权利,有可能承担对其不利的诉讼后果。

对于原告而言,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并不意味着官司胜诉。因为,法院处理案件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告要想胜诉,必须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开庭时间延期应该有很多种原因,一是原被告申请延期,二是法院认为有些证据需要收集或者主审的法官因故未能在确定的时间主持开庭。对于好还是不好,这个不好判断,一般只要你的诉讼正当理由证据充分,时间缓一点也没关系。我再看了一遍你的问题,原来是开庭后延期,这个延期应该是判决书延期,这要看这个案子是否复杂,如果是一般案件,判决延期了,大部分都是法官忙其他事情拖延了,但有一点,你认为延期,法官可能在最后通知你拿判决书时,判决书落款时间却没有延期,这是法官常干的事情。因为延期是工作严重失误,是要受处分的,真的延期了,他只能在判决书上落款日期提前!

做为被告,开庭不到庭可以吗?

被告不到庭,法庭依法办事就是缺席判决,其实这样,产生的后果对于被告不利。如果被告不在乎这种不利 后果,可以不到庭。

举一个例子说明这个问题:

某甲诉某乙债务纠纷,某甲主张某乙应当归还借贷本金十万元、利息两万元。实际上,当初债主已经声明无论借款多长时间,不计算利息,并且某乙已经用以物抵债的方式归还了某甲四万元。


如果某乙到庭,可以向法庭出示某甲明确表示不计利息的双方微信对话,如果某甲没有相反证据,则这一点会得到法庭确认,这样的话某乙就不用支付两万元利息了。另外某乙可以出示当初给某甲以物抵债的证据,如果某甲无法否认,那么这笔以物抵债四万元也会被法庭确认。这样的话某乙只需要归还某甲六万元就行了。

如果某乙不到庭,那么前述事实,法庭不知悉也无法确认,只能缺席判某乙归还某甲本金十万利息两万,一共十二万,承担本案诉讼费2700元。

因此,作为被告,最好是及时出庭应诉。

拖延开庭时间是不可以的,但是可以申请延期开庭审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民事诉讼中,必须到庭的当事人指能够正确表达意志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和负有赡养、扶育、抚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必须到庭的其他诉讼参与人则泛指如:其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甚至无法进行庭审的其他诉讼参与人,如:给国家、集体或者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知道案件重要情况的证人,开庭审理不可缺少的翻译人员等。(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回避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如果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参加本案的工作,致使案件审理一时无法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三)当事人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找到了新的重要证人,发现了新的证据线索时,可以申请延期审理,以收集、调查新的证据,并通知新的证人到庭作证。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认为需要重新予以鉴定、勘验,或者已有证据材料不清、不足,需要补充调查的,可以申请延期审理。(四)其他应当延期审理的情形。这是一项概括性规定,由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认为需要延期审理,以便准备充分的资料参加诉讼,而向人民法院提出。如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另一方当事人认为需针对变更或增加的诉讼请求,收集证据,作应诉准备的,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因妨害民事诉讼而被拘留,不能按时或者继续开庭审理等,可以提出延期审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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