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月总收入的解释_抚养费月总收入指的是什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01:26:26 人阅读
导读: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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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抚养费给付原则,分类:

必需按需供给,不浪费为前提。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

二、给付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子女抚养费按父母月总收入的20%至30%支付,最高不超过父母总收入50%。

具体执行措施

1、生活费,低收入家庭,达到当地最底生活标准以上;中等收入家庭,按月总收入20%至30%;特高收入家庭,不超过公务员月平均工资。

2、教育费,满足子女在校接受教育全部需求;节假日,根据各自家庭的支付能力,另加旅游等课外辅导费。

3、医疗费,满足中等以下疾病治疗、康复疗理基本需求;重大疾病,稳控危险期抢救费支付,康复疗理满足基本的长期性需求;父母加强对子女采取人工煅炼的按摩推拿方式康复疗养,增进感情促进康复。

二、父与母分摊方式:

公平公正,原则上父与母各支付50%。

低收入方达到月收入50%后,未达到子女所需抚养费50%的;高收入方承担剩余的全部费用。

三、2019年4月22日,补充内容。网友《邵哥109578136》提出:我离婚五年,一人带孩子带到大,前妻抚养费一分不给,靠自己努力把孩子带大到六岁了,还给孩子入了五年保险,现在前妻起诉我要探视权呢?

网友《特别想你3》评论:不知道你们当初离婚协议或者法院怎么判的。但是母亲肯定有探视权,法律也是支持有探视的!最好还是坐下来协商好!

回复:有探望权与行使探望权利,是两种不同法律关系。小孩住校上学了:女方有探望权要行使探望小孩的权利;男方有探望权也要行使探望小孩的权利。

第一天,小孩说:爸爸上午来校协助我上体育课一游泳渡江;妈妈不会游泳,去市体育馆练习游泳。

第二天,小孩又说:学校组织全民国防动员教育课,周未到《龟山公园》越野训练爬山,从山顶通过有两条路:一是沿石阶路走上山顶与下山,预计40分钟,只准1名家长随行监护学生安全,走完全程得5分;二是穿刺丛开荒劈路爬上山与爬下山,预计1小时20分钟,只准1名家长随行监护学生安全,爬完全程奖10分,第1名到达终点站发奖学金1千元。另一名家长从野营起点站驾车穿越《龟山隧道》到终点站接应,预计10分钟,需交过《龟山隧道》费10元/车次。

月总收入一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劳动收入和储蓄存款利息等财产性收入。 抚养费标准并不是绝对适用另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还需结合孩子的实际需求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比如,在上海市区,一个普通家庭孩子的月抚养费大约在一千元左右就基本上足够了。但如果非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月工资有好几万,是不会其按其月工资收入的20~30%的标准去支付抚养费的。

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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