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加班不给加班费违法吗_如果单位周六加班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23:09:25 人阅读
导读:你入单位时,他招聘时,公示上就有工作时间的说明吧,如果没有那就是不正规,签定员工劳务,合同时,都的有各项规定的说明事项。超出的定额时间,以该是多劳多的,的原则吧...

你入单位时,他招聘时,公示上就有工作时间的说明吧,如果没有那就是不正规,签定员工劳务,合同时,都的有各项规定的说明事项。超出的定额时间,以该是多劳多的,的原则吧。凡事成为一个单的工作部门,那里有随便用嘴一说就是规定的政策。找他的领导,请求给个明确的答复。如果不行去告他,这不就是明欺负员工吧。我说的对不对,请你看看大家,朋友们,怎么评论的吧,谢谢。,,,

对于这个问题,首先来看一下下面的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从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有些时间的加班是可以安排补休的,但是有些加班是不可以安排补休的。所以你问不给加班费但是可以调休是否合法?关键是要看你是在什么时间段所加的班。

按照上面的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如果是平时的工作日或者是法定节假日加班是没有补休这条规定的。也就是说,这两个日子加班只能给加班费,而不能安排补休。当然,如果你自愿同意补休除外。

那么如果是休息日,也就是周六日加班是可以进行选择的,单位既可以选择给你加班费,也可以给你调休,所以如果是在周六日加班,用人单位选择了不给加班费,但是可以同意调休是合法的,但是如果是那两个时间段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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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周日加班如果没有安排调休,应该支付双倍工资。根据劳动法地44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加班的法律规定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第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第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第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二、法定工作时间是多久

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这个关于“我拿的是固定月薪,晚上和周末加班都没有加班费,请问这合法吗?”的问题,我可以肯定的回答您,您公司的做法99.99%不合法,并且严重违反劳动法。

具体原因如下:

首先看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上面是否有关于工时即工作时间的约定,例如劳动合同中关于工作时间约定为每天工作8小时,标准工时制等这样的字眼。

如果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这样的条款,那么我可以说你现在的公司100%违反劳动法,原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36条规定的法律解读如下:就是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约定实行标准工时,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能超过44小时,如果超过就算加班。当然同时劳动法对每个月加班也有规定。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法》41条规定的法律解读如下:企业根据自己的生产经营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后可以安排劳动者加班,但每天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可以每天不超过3小时,但一个月最多不能超过36小时,这些都是基于企业与员工约定是标准工时情况下的规定。

如果企业根据劳动法规定,与员工约定实行非标准工时,即综合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时,那么就不受上述劳动法规定限制。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劳动法》第39条解读,39条就明确规定了,如果企业因为自己生产特点,指的是企业生产存在淡旺季的情况,不能按上述36条和38条规定执行的,需要向当地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综合工时或者不定时工时,就可以不用按上述36条和38条规定执行。

如果你们企业已经向当地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了综合工时,那么你平时晚上或者周末加班也是需要支付加班费。或者1:1调休

企业申请了综合工时,并且劳动合同或者规章制度中也约定了是综合工时,那么这个时候,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生产特点,也就是淡旺季特点,自主安排员工上班或休息,但综合工时分为以月、季、年为单位,一般公司申请的都是以季为单位,即一个季度对劳动者进行一次统筹安排,例如一个季度共为分3个月,每个月44小时,共计44*3=132小时,这个132小时只要企业支付了员工劳动合同约定的月薪,员工就需要在这一个季度服务满,如是某个月是淡季,企业安排员工休息了,那么下个月企业让员工加班,企业是不需要支付加班费。当然,如果企业在这132小时以外再安排员工加班,这个时候也是需要支付加班费,当然如果是平时晚上加班必须是要按1.5倍标准支付加班费,如果是周末加班企业可以安排1.5倍支付加班费或者1:1调休

这里有人可能会问周末加班不是应当按2倍计算加班费吗?这个问题问得非常好,劳动法律法规规下,企业如果申请了综合工时,周末加班是可以按1.5倍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不需要按标准工时2倍来计算。

如果你的企业帮你这个工种申请了不定时工时,那么你现在平时晚上或者周末加班,公司是不需要支付你任何加班费

不定时工时申请相对比较困难,一般只有像销售、企业高管这类人群才可以申请下来,因为他们的岗位特性决定了他们的工作特点和用工形式,像销售不需要天天按时去公司报到,只要你每个月有业绩产生,公司才不关心你有没有去公司打卡呢,企业高管也是一样。所以我不知道你是什么岗位,还有你的这个工种是不是公司已经申请了不定时工时,如果企业申请了,劳动合同或者制度中有约定,那么企业就不违法,但如果没有申请不定时工时,那么可以肯定地说,你目前所在的公司安排你晚上和周末加班且没有支付相应的加班费是违法行为。

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如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4、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如企业的消防和化救值班人员,以及值班驾驶员等。

根据劳动部申请不定时工时是有条件的,不是所有岗位都可以申请,具体详见上述规定。

结语

通过上述我的关于标准工时,综合工时,不定时工时三种工时的用工方式描述,你应当清楚什么样的工时下面如果超出标准工作时间,如果不支付加班费即是违法行为,你自己可以看看自己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规定,看看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如果真的违法,请你收集好相应的加班时间证明,有必要时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特别提醒关于加班记录证明材料的收集工作,有的企业为了规避支付加班费,会规定员工加班必须提前申请,如果未申请的延长工作时间,一律不视为加班,那么你以后也要留个心眼,如果企业安排你加班你可以保留相关要求加班的证据,例如微信聊天记录、会议录音记录,加班申请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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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好事,想想就开心,我一周七天,除周四周日不加班。没见过补什么

周末员工加班,老板不发加班费,员工是不是可以拒绝加班要求,这个问题得分成几种情况来分析吧。

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固定月薪工时制还是底薪提成制

周末加班,有没有加班费?得看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固定月薪工时制,即我们平常所说的每月上满22天,每天8小时即176小时获得固定薪水的月薪制,还是只是给予一定的底薪,然后提成工资是按业绩提成来算的。如果是第一种,那如果加班是要支付加班费,是勿容质疑;如果是第二种是难说有加班费了。

周末加班是偶然还是经常性的

如果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外的周末加班,你得看是经常性的还是偶然性,如果经常性的,并且加班不发加班费给员工,那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公司是违法的。员工加了班,可以向老板申请加班费。如果公司没有支付加班费,那么就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获取自己的权益。如果是偶然性的,也可以要求加班费或进行调休处理。

员工可以不可以拒绝加班,拒绝后会有什么后果

如果公司安排加班,并且老板还不发加班费,员工是有权利拒绝无偿劳动,拒绝加班的。但如果拒绝的话,估计公司老板会以不服从工作安排,违反公司制度,造成重大不良影响为由,对你进行解雇处理了。至少你在这家公司是呆下去了。

那么做为员工,需要主动出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即需要把公司违法的证据保存下来,主动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并获得相应赔偿后,并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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