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专利维持是指在专利法定保护期内,专利权人依法向专利行政部门缴纳规定数量维持费使得专利继续有效的过程。
专利维持时间是指专利从申请日或者授权之日至无效、终止、撤销或届满之日的实际时间。
不同国家或地区专利法对专利维持时间起算时间不同,有的是从申请日算起,有的是从授权日算起,我国专利维持时间是从专利申请日开始起算。本文所说专利维持时间,在没有明确说明时,均指专利的整体维持时间,即宏观数据,不是指个别专利的维持时间。
专利重复授权是两项以上的发明创造,由于主要技术特征构成的技术方案基本相同或等同,分别申请专利,均获得授权。专利重复授权既违背了专利的独占属性,又破坏了在发明人与国家或者社会公众之间专利“契约”的对价平衡机制。
专利重复授权涉及的法律问题不仅包括专利的独占性问题,还有专利权保护范围确定的问题,以及“同样的发明创造”的认定等问题。
专利交完年登印费就是待公告的状态,因为专利正式授权就是有一个授权公告,有了授权公告才是真正的授权了。待公告就是快要授权了,他的下一个状态就是专利权维持
发明专利是个统称,可以包括申请中的发明专利(即发明专利申请)、撤回的发明专利、驳回的发明专利、已授权的发明专利、以及授权后又被无效的发明专利。题目中的授权发明专利为发明专利的一种表现形式。
以下逐一对这些概念进行解释,以示区别:
1. 发明专利申请
根据发明专利的申请过程,申请人需要就一项技术方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发明专利申请。这个时候可以认为是处于申请阶段的发明专利。
2. 授权的发明专利、驳回的发明专利
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查或者专利代理人或申请人本人的答复,最终发明专利申请可以有两种结果:发明专利申请符合可授权条件获得授权,或发明专利申请不符合可授权条件被驳回。
3. 撤回的发明专利
如果从申请到授权或驳回的过程中,申请人不缴纳应交的申请费、实质审查费,或在国知局给定的期限内未就审查意见提交答复,则申请会被视为撤回。当时,申请人也可以主动撤回发明专利申请。
4. 授权后被无效的发明专利
在发明专利授权后,任何人可以就专利权(也即题目中的授权发明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申请,请求无效该专利权。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审查并给予双方充分答辩机会后,决定维持专利权有效或无效。被无效后的发明专利权被认定为自始(自申请日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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