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能。因为工伤员工有前期治疗费用,还可能产生今后因伤产生费用。
可以再次报销。
因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事故,工伤职工除医疗费用不得重复享受以外,其他工伤保险待遇仍可以享受。
《工伤保险经办规程》(人社部发〔2012〕11号)第七十四条“业务部门根据民事伤害赔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医疗费与工伤待遇中的医疗费比较,不足部分予以补足,其工伤医疗待遇不得重复享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2006]行他字第12号)“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确实是因为工伤造成的二次手术,那么这种情况只要是医疗机构鉴定出,确实是因为上一次手术没有彻底造成的工伤复发,这种情况是可以全额由,工伤保险来进行支付费用的。
所以说。确实是因为工伤造成的二次手术的费用的话,那么可以申请一个工伤保险的赔付,当然在此期间你所在的单位应当给你正常的缴纳,这个工伤保险,只有正常缴纳的工伤保险才可以享受这个工伤保险的一个报销待遇。但是如果你所在的工作单位没有给你正常的缴纳这个工伤保险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你就不可以再享受工伤保险。
因为你的劳动合同关系还没有解除,并且在受伤期间,你所在的单位是有责任和义务给你承担社保交费的,因为你单位的原因造成你的社保没有正常的交费,那么这种情况就需要单位来全额支付你的这个手术费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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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手术医疗费如何报销,要区分以下情况:
一、第二次手术之前,劳动关系有没有解除或者终止?
1、如果已经解除或者终止,已经领取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那么二次手术医疗费均由工伤员工自己承担;
2、如果劳动关系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可以找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单位是否缴纳工伤保险?
如果单位没有为工伤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员工发生工伤后,单位也没有及时补缴,那么二次手术医疗费仍然有单位承担。
1、工伤员工的治疗费是有工伤保险基金报销,员工是可以申请先提取基金费用,然后报销时扣除,并不是单位支付的。
2、员工可以和单位协商,要求单位垫付,报销时扣除也是可以的。3、员工可拨打12333咨询,或者找劳动科申请工伤窗口咨询。二次报销一万以上是可以的
工伤后须二次手术,在二次手术前辞职,跟单位协商好,是否一次性赔偿,如果是一次性赔偿,那后面所需要的治疗的费用,单位就不用负责,如果是分批赔偿,那就把前期的费用先支付了,在治疗好后再找单位赔偿治疗费用。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五条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