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执法需要哪些证件_交警执法需要什么证件?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00:15:34 人阅读
导读:要身着警服,佩戴警员证和出示工作证,没有可拒查,也是违法1、首先这个提问就有问题,民警即人民警察,交警是民警的一个警种,交警本身就是民警。2、警察执法的相关证件...

要身着警服,佩戴警员证和出示工作证,没有可拒查,也是违法

1、首先这个提问就有问题,民警即人民警察,交警是民警的一个警种,交警本身就是民警。2、警察执法的相关证件就是《人民警察证》,这在《人民警察法》中有明文规定,绝对没有什么《执法证》,警察不同于其他行政执法单位,要求警察执法出示所谓《执法证》是受媒体不负责任的误导,纯属无理取闹。3、警察执法中,着制式警服可以不出示证件,但被执法者要求出示应该出示证件。

关于执法证问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无对外出示使用的执法证,某年浙江省公安厅向公安部请示:执法证是针对于除公安机关以外的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时出示的证件,比如工商,公安是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重职能的执法机关,人民警察证即代表执法资格。

警察的执法资格或执法权力,是法律明确授权的,如最具体的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只要是正式警察,从工作之日起就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实际工作中并没有什么执法证一说,法律规定,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中应主动出示的证件,只有警察证,即证明警察身份,所属单位,职务的证件。一般要求都是在着便衣执行任务时,应主动出示。着制式警服时,可以不主动出示,但被执法对象要求出示时,才出示,不应拒绝。如果没有带,做好解释工作,如报上姓名,单位,警号等。作为被执法对象,依法应当配合,如对警察执法活动,某具体行为有意见,可向警务督察部门投诉,警务督察可以现场督察,或事中,事后督察。但不能现场不配合甚至拒绝,抗法。有些社会人士的解释是片面的,只会引导群众和警察搞对立,甚至构成阻碍执行职务,严重的会构成妨害公务罪,得不偿失。

这个问题争论很长时间了,《行政处罚法》规定执法人员执法时必须出示证件,而《人民警察法》则规定,开制式警车,穿警服戴警帽执法时,已经明确表明了人民警察身份,无需专门出示证件。

从理论上讲,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既然《行政处罚法》是全国人大制定的,《人民警察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显然,前者的效力高于后者;但是,《人民警察法》是特别法,《行政处罚法》是普通法,按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应该是《人民警察法》效力高于《行政处罚法》。显然,在执法时是否出示证件这个问题上,《人民警察法》的效力高还是《行政处罚法》效力高,并无定论。这样的话交警执法时用不用出示证件,从法律规定上就有明显的分歧。

此外,交警又不同于普通的执法者。他们执法时,一般都是开制式警车,穿警服戴警帽,佩戴警号,并且两人以上的。他们执法时的环境往往比较危急(例如紧急疏通交通,或者处理交通事故),在这种情况下,频繁出示执法证件很可能会影响到工作,并且这种场合,警察的真伪身份不难甄别,因此这时不出示执法证件反而会提高效率,方便更好地处理事故。所以,在类似这种场合,对交警不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应给与理解。另外,这种抢险救急的场合,貌似假警察也不会来,计较警察的真假没多大意义。因此,人民警察法规定这种场合无需出示证件并不是没有道理。

哪些场合会出现假警察,需要看证件识别真伪呢?

1.警容不整的情况下。例如,半身警服半身便服,穿过时的警服,不合季节的警服,或者歪戴帽子,袒胸露臂,剃光头有纹身等;

2.牵扯钱财的情况。例如要求现场缴纳现金,现场没收并非违禁品的物品,要求免交服务费用,要求当事人支付好处费,随意索要财物等;

3.不该出现警察的场合。例如穿警服喝酒k歌打麻将打群架。

4.单独出现执行公务的警察。警察公务一般至少两人行动。

5.言行举止不像真警察的场合。例如,出言不逊,举止轻浮,配带武器警械过于随意,或者开的车没有牌照和检验标志。

因此,对于这个问题,现行的法律规定存在一定冲突。要解决这个问题,一个途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相应的解释对这一问题进行规范,另一个途径是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权限内对上述法律进行修改。

另外,对于警察执法是否出示证件,公安部曾经做过解释。但是从法理上分析,公安部无权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的法律进行解释,除非得到授权。

附录:

相关法律条文摘录

《行政处罚法》第34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人民警察法》第9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

《刑事诉讼法》第117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2条第一款后段: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部《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34条:交通警察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0条: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指挥规范。

《立法法》第92条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立法法》第45条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公通字〔2010〕9号 2010年1月27日)第六条第二段规定:着制式警服执行职务的,可以不出示执法证件。

谢邀请。

尽管平台显示“此问题己过期,回答不会被推荐首页”,尽管平台对回答的问题没有推送,我还是要回答你,因为你的邀请,就是对我的信任,必须回答,礼上往来!

说正题。

根据《警察法》的规定: 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根据实际情况,交通警察在路上执法,只要身着警装,配带标志(警徽、警衔、警号等)可以不出示证件,但被执法人要求其出示证件时,必须出示证件,以证实自己的真实执法身份,这是做为交通警察应该做到的和必须具备的执法规范要求。

不知我的回答你满意不?


必须的,向被检查对象出示执法证件,是交警的义务,而且还是必须主动出示。未主动出示执法证件的,被检查对象有权拒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简易程序:第三十四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本条是对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所必须履行的法定手续的规定。一、表明执法身份。即通常所说的“亮证”处罚。了解执法人员的执法身份,是当事人应有的权利;当其对当事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必须向当事人出示其合法的执法证件,表明其执法身份。执法证件中,应当载明其所代表的行政机关的名称及该执法人员所任职务等内容。 一般程序(调查程序):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调查程序中执法人员、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履行的相应义务。在行使调查或者检查的职权时,必须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在场;并且,执法人员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表明其执法身份的证件;在进行询问或者检查时,执法人员还应当依法制作笔录。

交警不带证件执法是不正确的,不能有效执法。交警执法时要出具执法证,没有执法证不能独自执法,只能协助有执法证的人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条 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指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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