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范围经营的认定_超范围经营法律依据?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9 15:19:44 人阅读
导读:理论上说,公司超范围经营肯定是违法的,但是就经营行为本身是不归税务局管的,超范围经营同时开出发票,这就很有可能涉嫌虚开发票,税务局肯定要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理论上说,公司超范围经营肯定是违法的,但是就经营行为本身是不归税务局管的,超范围经营同时开出发票,这就很有可能涉嫌虚开发票,税务局肯定要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二条: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在我的日常工作中,我见过太多超范围经营又开发票的企业。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必须要在实际发生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开具发票,但是办法没说这个经营活动是在经营范围之内或者之外。换句话说,不管企业有没有发生超出经营范围的活动,只要开具发票的内容、金额与实际经营活动的情况、收入保持一致,那么税务局是不会处罚的。就算是处罚,也不是税务局处罚。

超出公司经营范围的业务,仍然可以开具发票

税收里的那些事之超范围经营开票。公司注册成立的时候,都会首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有一个项目:经营范围。三证合一之后,税务局依据工商营业执照上的信息直接登记税务信息,包括依据经营范围为公司登记税种和所属行业。

一般情况下,纳税人根据经营范围开展业务,开具的发票也是在经营范围之内。市场经济瞬息万变,营业执照上的区区几十个字规定的经营范围肯定不能完全满足公司业务的多样性。超出经营范围的业务时有发生,公司肯定可以超范围开具发票。

只要业务真实,发票就可以开具

市场经济日新月异,公司发生了经营范围之外的业务,只要业务真实,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范围,都可以据实开具发票,不受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限制。这点在税务上已经是明确过了,没有任何争议。



超出经营范围,发票到底怎么开

发票开具的途径无外乎两种:一是纳税人领取发票自行开具,二是纳税人到税务局申请代开。超出经营范围开具发票同理。具体来说,超出范围开具发票分为以下情况:

①一般纳税人超范围开具发票。这种情况,一般纳税人只能选择自行领取发票开具,不可以向税务局申请代开发票。同时,一般纳税人应当去税务局增加相应的增值税征收品目,以便次月申报纳税。

②小规模纳税人超范围开具发票。这种情况,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自行领取发票开具,也可以选择到税务局申请代开发票。开票之前,也一样要去税务局增加相对应的增值税征收品目。

请注意:偶尔的临时发生的业务可以不变更经营范围直接开具发票,经常性发生超出经营范围的业务要到工商局变更经营范围。



文:税里税外

工商有权,经营有许可而未办许可的商品,属于超范围经营,这本身就是工商的职能。食药监管理的是你没有办许可,工商管的是你范围,两边一起管。经营违规要是工商管不了,就没人能管了。

视具体情形决定,具体分析如下,供参考:

  •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法人的权利能力,还是行为能力尚存争议。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肯定的是:
  • 公司业务超出经营范围从事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必然无效,只有经营范围涉及禁止经营或者限制经营才可能导致无效。如,违反专营的合同可能无效。
  • 涉及禁止经营或者限制经营也不必然无效。一般而言,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经营资格,也能够认定有效;履行了主要义务可能也会被认定有效。但是,违反经营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有的是行政责任;有的可能是刑事责任。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业务超出经营范围从事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当认定有效。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上注明了经营的品种(烟花和爆竹)和级别(A、B、C、D四个级别的产品),A、B、C、D级别是由高到低的,每个级别都对应着相应的烟花或爆竹的制品;A级是所有烟花、爆竹制品都可以经营,B级只能经营B、C、D级,C级只能经营C、D级,D 级只能经营D级;超出经营许可证上标明的经营品种和级别范围的经营,即可认定超范围经营。

你在茶社经营卡拉OK,需要文化市场管理部门颁发许可证,你根据《无照经营取缔办法》的有关规定,你的行为属于无照经营其中的一种行为,即超范围经营,应当没收非法所得,并处行政处罚,但是你的非法所得不好界定,也可单处行政处罚。

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违反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从事非法经营的,责令停业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作者:南京陆林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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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超范围经营是否违法?

首先公司超过经营范围的行为肯定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  

(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  

(二)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  

(四)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出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六)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对企业法人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时,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经济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公司法》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二、超范围经营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一般情况下,公司超越经营范围签订的合同考虑到相对人的善意情形,目前一般情况下都是认为有效的。同时我国新《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已放宽法律上对于企业经营范围的限制。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限制性规定,公司超越经营范围签订的合同一般都会被视为有效合同。     

但是特殊情况下,公司超越经营范围签订的合同会被认定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若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规定,公司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会被法院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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