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分配_征收集体土地资金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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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人承包土地的征收补偿款需要考虑土地由谁继续承包(通常是由原家庭成员继续承包),补偿款通常是对承包人的补偿,这种补偿款与遗产有一定的区别。如果地上物是老人遗产则地上物的补偿可以作为遗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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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分三块:土地补偿费:补偿给经济集体组织(一般是村委会),可以直接分配给家庭,也可以由村委会留着产业发展,然后给村民分红以保证以后的生活。即这块村委会留着和直接分配给家庭都没有问题。安置补偿和补助费:这个是直接补偿到家庭的。地上物补偿:这个也是直接补偿给个人的。
集体土地肯定是人人平等分配,生活者要吃饭,按当今人口分配最合理。《按照以前包干到户分配确权登记是不合理》因为:死亡者还有土地确权。
《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办法》规定,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被征地农户依法享有的土地补偿费;不得违法划分老户、新户、女儿户。应该分四种情况:
(1)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80%分配给被征地农户;其余20%平均分配给征地补偿方案确定时,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
(2)土地被全部征用的,其土地补偿费以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剩余部分留给村集体经济组织。
(3)已确权确地到户的土地被部分征收或征用的,其土地补偿费以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其余20%留给村集体经济组织。
(4)未确权确地到户的土地被征收征用后,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以不低于80%的比例平均支付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其余部分留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湘政办发(2008)15号文件规定: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是对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失地的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属于集体资金,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属于所有者所有,不应与财政资金混同管理和使用。征地补偿费要按照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分配。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调整承包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在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统一分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能调整承包地给被征地农民,也没有对被征地农民进行安置的,必须将不少于75%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被征地农民如不需要统一安置,安置补助费全部发放给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
村民集体的土地被征用,补偿款应该怎么分配?
题主所说的农民集体的土地,大概就是村里没有分配到户的这部分土地吧?
这部分土地如果被征用,除了村集体提留外,应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均分配。
农村的所有土地,均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是我国的土地制度决定的。如果没有分到个人手里的土地,已经对外发包,或者租赁,不管岀租或租赁给谁,依然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有。这种情况,如果被征用,无论是对外承包或者租赁,界时合同自行终止。
这部分土地征用后,一般地区都是按照省政府的规定,村里提留百分之二十,作为村里的公积金和公益金,剩于百分之八十,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人头,平均分配。
所谓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是本村农民的总称,是有限定的。各村都有各村的说法。
但有的村分配形式也不尽相同,只要村民决大多数的意见,也可以尊重。如今农民实行村民自治,只要在不违背政策规定,大家又没有意见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