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怎么求助政府_家里有精神病怎么求助?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22:22:08 人阅读
导读:可以与精神病患者的家属或者监护人沟通,要求对方严加看管和医疗;根据威胁的实际情况,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必要时,由政府强制医疗;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

可以与精神病患者的家属或者监护人沟通,要求对方严加看管和医疗;根据威胁的实际情况,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必要时,由政府强制医疗;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精神病患者进行强制治疗。 一、《刑法》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二、参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1、第二百八十四条 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2、第二百八十五条 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关爱精神患者,走向美好生活。

您好,我是康复师小盖。

精神病患者回归社会这个问题,我是老生常谈了。我接触的患者中,有好多患者通过治疗,出院后重返社会。也有一部分,出院后一段时间预后很差,被重新送回来的。精神病患者能不能回归社会,有多方面的原因。

一,与病人病症有关。一般来说,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患者预后要普遍好于精神分裂症患者,当然其他因素干扰也有例外。

二,与发病年龄有关,一般来说,发病越早预后越差。

三,与病人以及家属的配合有关。一般来说,只要病人配合治疗,病人家属在病人出院后能够督促病人按时服药。病人回归社会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首先,家属要对精神疾病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人们对精神病有种种偏见,其实精神病与其他的内科病、外科病一样,只是一种病而已,这种患者在病态下表现出思维、情感、行为的不正常,而不是什么思想问题。精神病与其他躯体疾病的不同之处在于,患者身在病中不知病,意识不到自己有病,故而不主动就医、拒绝治疗,这就要求家属对精神病患者要倍加关怀和照顾,尊重他们的人格,给他们情感上和心理上的支持。  家里有了精神病人,应及早到精神科求治,有的则因精神病人年轻,住院怕别人知道后,会影响到患者以后的生活如恋爱、就业等,而迟迟不肯到精神科就诊,可终究纸包不住火,这其实是掩耳盗铃的做法而已。有的则认为精神病人是着了魔道,尤其是农村家庭,四处烧香、求神拜佛,结果劳民伤财,错过了治疗的最佳时机。

1、患者在家治疗应注意房间设置简单、整洁,不要有刀具、绳索、农药等危险品。特别是抑郁症患者要保持高度的警惕,以免发生意外。有的患者在精神症状的支配下,可出现伤人、毁物等行为,监护人应注意自我保护。  

2、要养成患者良好的生活节律,应制定作息时间,定时休息、定时起床。病情稳定后,还可适当地增加文体活动,以调动患者的积极性。对孤独、懒散的患者,应督促其参加简单的劳动,避免整日卧床。由于精神病人不承认自己有病,故而大多数患者不愿服药,而经常藏药,所以一定要督促患者服药,防止丢药、藏药及随便加减药。另外,药物不能由患者自己保管,以免出现服药过量或中毒事件。

谢邀!

我在临床上见过几个这样的案例,可怜,可悲,可叹……

在同情之余,也会给他们一些实实在在的建议:

既然孩子患有精神病生活不能自理,想必家长也必无全职工作,而是脱产全心身照顾孩子,经济上拮据,可谓身心俱累,苦不堪言。

建议:

1.先给孩子上居民医保,凭以前住院诊断证明去当地残联办个“精神残疾证”;

2.再凭“失业证”或“下岗证明”到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申请低保;

3.如果孩子生活不能自理,肯定是慢性精神病,且预后不好,可以将孩子送到当地精神卫生机构的“精神与智力残疾托养中心”进行长期托养。

4.凭“低保证”和“精神残疾证”到当地红十字会申请“贫困重型精神疾病”经济补助,并可在当地残联申请住院费补贴(各地政策不一样,补贴金额也不一样)。

5.当然也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困难救济。

除了以上这些“治标”的办法之外,如能自强自立,重新找一份工作,或是做个小本生意,能重新组织一个家庭,方是“治本”之策!

感谢邀请。父母不在了,又无兄弟姐妹,精神病人此时无人照顾该怎办?

直接回答题主的问题,这种情况下的患者属于“三无人员”,应该向残联求助,有残联出费用,将患者安置在民政系统的康复机构,住院期间几乎是不需要患者自己花钱的。

政府重视重性精神病人的管理工作

对于社会上的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以及“三无”精神病人、“流浪”精神病人,国家规定, 按属地管理原则, 由县 (市、区) 政府负责本辖区内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的所有工作。

相信各地区已经建立或正在完善此政策,由综治办牵头, 公安、卫生、民政、残联、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协同,确保流浪在社会上的重性精神病人得到有效救助。

同样,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会成立重性精神病人排查和随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本地区重性精神病人排查和随访管理工作, 包括入户排查、建档、报告、危重情况处置。

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精神病人提供医疗康复服务;各类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为精神病人提供生活照料、功能训练、技能培训等康复服务。

综上,我们可以看到,国家对于精神病人的管理已经形成了一个比较成熟的管理体系。而且,对于题主所说的情况,也的确是“有门可循”。

作为患病家庭的亲人们,大家应该做什么

虽然国家政策给予患病家庭用一定的扶持,但作为家属,大家更需要做到细心、周到。

首先,从自身做起,做好对精神疾病的宣传工作,呼吁大众患病后尽早就医,而且防止近亲结婚,尤其双方均未患病高发的家庭。这样做可以使人们注重精神卫生, 是提高心理卫生水平, 减少精神障碍发生的一个重要方法。

其次,监督病人按时服药, 这样做可以防止精神疾病给病人带来的工作、生活能力的减退或丧失, 防止或减少精神疾病的复发。

第三,定期与医生联系, 提高对精神疾病的认识, 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精神病人, 以帮助他们及时恢复, 减少严重结局的发生。

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帮助,请关注,我将持续更新相关医学内容

有精神病患者的家庭可以申请补助金,由符合申请条件的残疾人本人,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他委托人自愿申请,在社区或街道(乡镇)领取并填写《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具体参照《北京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

第四条,申请程序。  

(一)由符合申请条件的残疾人本人,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他委托人自愿申请,在社区或街道(乡镇)领取并填写《北京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北京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申请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个人经济状况登记表及授权委托书》。

然后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申请窗口提交,并授权委托民政部门进行个人经济状况核查。

(二)申请两项补贴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或《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

2、《申请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个人经济状况登记表及授权委托书》;

3、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残疾人服务一卡通”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一寸同版彩色证件照3张;

6、申请生活补贴者还需要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北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1份;

(4)全日制在校学生证明;

(三)已享受两项补贴的残疾人申请条件发生变化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将贫困残疾人列为重点扶贫对象,在扶贫资金和物资上给予优先安排和照顾。自治区根据扶贫资金的使用范围,每年安排专项扶贫资金用于贫困残疾人的扶贫工作。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十六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有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年残疾、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等情形的特殊困难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确定其最低生活保障差额补助时,应当给予重点照顾。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后由于重大疾病或者事故等导致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残疾人家庭,由其所在地人民政府给予临时救助。

因在民政部门工作,我来谈一下这个问题。

毫无疑问:精神病患者即是精神类残疾人,又是精神类疾病患者,是病人,或者是重大疾病患者。

一、关于精神残疾人的社会救助问题

从残疾人的角度讲:精神残疾最关键的是残疾等级,其中的精神残疾一级、二级,就是重度残疾人。按照民政部发布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规定,精神残疾一级、二级可以直接认定为无劳动能力,如果还符合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或无抚养人这两个条件,就可以不受年龄大小限制(即不要求必须年满60周岁),直接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当然,如果纳入不到特困人员供养范围,也还是可以申请纳入低保范围。

如果是精神残疾三级、四级,则分别为中度、轻度残疾人,如果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规定,也可以纳入低保范围。应该特别强调的是:如果符合相应的条件,不论是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加上特困人员供养的照料护理标准;还是纳入低保范围,同时还可以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即: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就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解决残疾人的生活来源问题,减轻家人的经济负担。

因此,精神残疾人可以纳入特困人员供养或低保,是非常重要的社会救助措施,残疾人家庭一定要高度重视,尽可能争取

二、精神类残疾人的监护人问题

从精神类残疾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角度讲,精神类残疾人必须有监护人。由监护人负责照料精神残疾人的日常生活;防止精神残疾人在神志不清时侵犯他人合法权利,或者肇事肇祸;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很明显:第一顺序的监护人是配偶,第二顺序为父母、子女,没有以上两类人的是其他近亲属。也就是说:这个顺序是法定的,家里的亲人就必须履行法定的义务,不能推卸责任。

三、精神病人的治疗费用的来源问题

1、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从精神类疾病患者是病人的角度讲:应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具体一些,有正式工作岗位、有稳定工资收入的精神残疾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没有稳定工资的精神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样做,吃药、看病、住院治疗就有了基本的医疗保障。做为合法公民,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应该为精神病人办理或协调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事项,这是极为重要的关键步骤。尤其应该强调的是:精神类疾病是重大疾病,可以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程序,办理特殊疾病门诊办好之后,就可以在门诊取药时享受报销待遇,这对于需要经常服药控制疾病发展的精神病人,是非常重要的优惠政策措施。监护人一定要高度重视,办好相关手续。特殊疾病门诊能报销一半以上的治疗费用,可以极大地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另外,只要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有了其他疾病,还可以享受正常的报销待遇,主要有两项:即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和与之配套的大病保险的报销。习惯上一般分别称之为第一次报销、第二次报销

2、医疗救助的报销。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待遇,适用于所有普通参保对象,医疗救助的报销则只适用于特殊对象。主要有:特困人员、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部分重度残疾人。如果精神病人己纳入了特困人员供养对象,一般享受医疗费用100%报销待遇;如果是低保户,一般享受70%-90%的报销待遇;建档立卡贫困户只需自付3000元,剩余部分全额报销。

这里要着重强调的是:医疗救助的报销对象,必须是以上所述的医疗救助对象;报销的基数是经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大病保险报销之后的余额。即对余额进行的又一次报销。因此,习惯上称为第三次报销。不是医疗救助对象的人,不能享受这一待遇。另外,一般情况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也不能享受医疗救助的报销待遇。由于各地的具体政策有比较大的差别,要详细了解,只能咨询当地医疗保障局。

另外,一旦成为医疗救助的救助对象,还享有政府代缴部分或全额的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金的优惠待遇。

3、经过以上几个层次的报销,自付部分余额比较大,就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助

四、患有精神病的残疾人需要每天吃药,怎样才能成为建档立卡户

首先,建档立卡贫困户是扶贫政策中的一个概念。主要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展开,即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还有一些致富项目,其目的是帮助贫困户脱贫进而致富奔小康,涉及的范围比较大。而特困人员、低保户仅仅着眼于保障基本生活问题。其次,如果目的仅仅是解决精神病人每天吃药的费用问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通过特殊疾病门诊就可以解决一部分;特困人员、低保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大额医疗费用的报销上基本大同小异,并无本质的区别。只要有特困人员、低保户资格就完全可以了,根本就没有争取建档立卡户的必要。如果不是特困人员、低保户,确实应该争取一下最后,必须指出:脱贫攻坚战己进入最后阶段,建档立卡户所享受的优惠政策,应该不会延续多长时间了;而特困人员、低保户肯定会长期存在。因此,如果家里有重度精神残疾人,应该尽可能争取特困人员、低保户资格。否则,一旦扶贫政策停止执行,就什么待遇也无法享受了。

你好,我是精神科医生,工作中常常会遇到经济条件不好的精神障碍患者家庭,我来告诉你政府可以帮什么忙。

关于国家对贫苦精神障碍家庭的救助问题

从2004年开始我国开展686项目(中央补助地方卫生经费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目前686项目已经基本结束,但对于贫苦精神障碍家庭以及重性精神障碍的救助已经化为常态化政策,对于严重精神障碍和因病致贫的家庭国家都是有相关政策补助的。

因为日常工作会经常接触到类似的精神障碍家庭,所以比较了解这个群体的经济困境,也随之了解了一些这方面的政策。根据你的家庭具体情况给你一些建议。

你说到你的父亲因为骨折没有治疗,丧失了劳动能力,你的哥哥有精神疾病,但一直未经过系统治疗,而你的工资只有3300/月,显然没没有能力去支撑起这样的家庭。我想问的是你和父亲哥哥在一个户口上吗?

  • 你家里的情况父亲和哥哥分别符合肢体残疾和精神残疾的标准,而且没有经济来源,所以如果你不再一个户口上,你的家庭应该满足民政部门的低保家庭标准。

  • 如果已经办理低保证,或者残疾证,可以先咨询当地残联部门,因为残联每年是有固定经费送精神障碍患者免费住院治疗的,当然患者也必须满足当地残联对于患者的一些条件要求。

  • 除此之外,对于有低保的患者可以免费办理医保,然后住院治疗除了医保报销部分低保可以在自费部分二次报销,这样患者住院治疗的开销就会很小很小。

  • 如果这样都无法负担,可以求助民政部门,联系民政部门下属的医院,除了医保报销的部分民政部门也会给予相应补助,我了解的有些医院甚至可以达到免费住院治疗,当然这样的情况也是要满足民政部门的相关条件的。

  • 另外我们国家的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办法,规定对于严重精神障碍的患者,家属每个月也会有一部分护理费补助可以拿,这对这个家庭也是有所帮助的。

所以记住我建议的核心内容:你和父亲,哥哥不在同一个户口上才能够办理低保,然后办理残疾证,才能得到民政部门的相关照顾。

关于你哥哥的问题

你说到哥哥有精神障碍,但应该是一直没有得到规范的治疗,不知道你哥哥具体的诊断和目前的精神状态是什么样?但既然你提到他患病多年没有治疗,你也一直想带她治疗,那最好的办法是在政府部门的帮助下到精神专科医院住院治疗,看一看患者具体的医学诊断,和听一听医生的治疗意见。

并不是所有的精神医学疾病都没有治疗价值,不是所有精神障碍的病情无从改变,很多精神疾病经过系统治疗,是完全能够过正常的生活的。

现在我们国家对于精神障碍方面的财政投入是巨大的,所以不管是精神障碍患者,还是精神障碍患者的家属,都要坚定信念,不管哪种精神障碍,都是可以治疗的,前提是不要放弃你的求治欲望!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有疑问可以评论区下方留言,我会帮你分析的。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