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工伤该怎么办_工伤怎么解决?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5 23:18:21 人阅读
导读:在这提醒当事人遇到工伤时,一定要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要明确遭遇工伤单位名称和住址。其次寻求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明确单位是否已经申请工伤认定,最后与单...

在这提醒当事人遇到工伤时,一定要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要明确遭遇工伤单位名称和住址。其次寻求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明确单位是否已经申请工伤认定,最后与单位协商解决前根据伤残级别和计算标准明确工伤赔偿数额。有律师方面资源的让律师出面谈判工伤赔偿事宜,签订赔偿协议,希望能帮到大家,谢谢

1.到企业注册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a.单位申请

a1.有保险,员工受伤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

a2.无保险,员工受伤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b.个人申请

受伤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部门受理您的认定申请后,在期限内给您出具认定或不予认定的通知书。

3.如果收到认定通知书,那么一般会同时拿到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书。

4.根据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书的时间段修养、治病。期间,单位应该向受伤员工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包括工资、奖金要按照受伤前十二个月的月均工资发放)。

5.一般停工留薪期满提前一周,到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伤残鉴定。

6.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通知参加鉴定。

7.一定时间内,根据鉴定委员会专家们的综合意见结果给出伤残等级。

8.拿着等级就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9.如果离开企业,那么还可以拿到一次性医疗和再就业补助金。

向社会保险机构申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扩展资料: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

企业在从事生产过程中,由于产品加工生产的工序和使用的机器设备等,难免会发生工伤事故,且事故多集中发生在劳动强度密集度较大的生产企业。企业能否有效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关系到企业能否减少经济损失,同时也避免员工受到伤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对轻伤,可以到本单位的内部医疗机构进行简单处理;但对伤情严重的,应当将伤者尽快送到附近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医疗机构进行抢救。

企业在抢救过程中一定要抢时间,以满足紧急救治工伤职工的需要;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在运送伤员时,一定要讲究方式方法,运用科学的卫生防护手段和技术,使伤情得以控制,以免加重病情。

企业应及时向社保部门书面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依规定申请医疗补助。

企业主动参加工伤保险,减少工伤事故带来的损失。尽管企业采取了预防工伤事故的措施,但仍可能会发生工伤事故,为了减少工伤事故对员工个人带来的生理和心理伤害,降低企业因工伤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企业应参加企业工伤保险统筹。

针对一些特殊岗位可适当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商业险,分担企业和员工的经济负担。企业对一些特殊工种发生意外伤害概率较高的岗位员工,再额外办理商业保险。万一发生安全事故,也可以有效分担企业和员工经济负担。

工伤保险是强制险,只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就有法定义务为劳动者缴纳。

你没有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按时足额为你缴纳造成的,并不影响工伤的认定,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工伤恢复之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取工伤赔偿,可选择继续工作也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受伤,应该按照工伤流程进行。工伤流程如下:1、及时送往医院治疗。2、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请,如果单位未按时申请,员工可以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3、治疗及休息期。员工在医院治疗和休息期间,单位按月支付员工工资,工资保持原待遇不变。4、劳动能力鉴定。员工在达到一定医疗期后,可申请伤残鉴定。5、工伤待遇审核。员工在治疗完毕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束之后可申请工伤待遇,报销医疗费用以及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6、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应该支付有伤残人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社保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2.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4.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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