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故意旷工能领失业_旷工辞退是否可以领失业金?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18:05:07 人阅读
导读:领取失业保险是有条件的,被开除只是条件之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领取失业保险是有条件的,被开除只是条件之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

满意答案サ殘﹎夙ザ16级2011-07-22可以领也必须领,这是你的权利,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追问: 那我的医保会断吗 回答: 只要你继续交,就不会断,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追问: 是自己交吗,怎么个算法,失业金可以领多久 回答: 失业金不用你交,你直接办手续领就是,你工作几年就领几个月,金额是固定的不用算 追问: 领失业金时,医保的钱不是在失业金里扣吗 回答: 不是,那不是相同的概念,现在有地方也规定失业期间医保视为缴纳,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追问: 那医保的交费基数是多少 回答: 一千元左右 追问: 我想再问下,以前在一单位交,但后换工作单位,中间有间隔3个月,我去合并,我问她要不要补交那三个月,社保局为什么说不用呢 回答: 按规定可以不交 追问: 领取失业金要办理什么手续吗,怎么办理 回答: 单位和你解除劳动关系后由单位办理 追问: 如果一直不给你办理违纪开除的手续,那要怎么办。

,一直就拖着吗 回答: 他开除你自然得给你办手续,。

不能的,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之一就是非劳动者本人意愿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连续旷工3天或者短时间内旷工累计满3天的,视为自动离职,将无法申请领取失业金。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法律明确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即可以领取失业金: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所以,回到本题,题主只要在公司交了一年及以上社保,同时保有被公司辞退的离职证明,即使是因为个人违纪被公司辞退,符合以上条件的,去当地街道办理失业登记,那么就可以正常领取失业金了。


另外,领取次数和缴纳社保的年限相关

一 社保满一年以上可以领取三个月,

二 社保满五年以上可以领取十八个月,

三 社保满十年以上可以领取二十四个月,

只要是满足一年,就可以领取前去申请啦。

一、因旷工被解除劳动合同,按照规定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 二、领取失业保险,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是是指下列情况: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 3、被用人单位开除、出名和辞退的 。 4、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以及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致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不能领。

国家社会保险法上的规定,失业金领取的前提,非本人意愿解除劳动关系。

员工应该知道旷工会被辞退,如果离职证明上注明因旷工辞退是不属于非本人意愿解除劳动关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四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想旷工被单位开除,这种情况是领取不了这个失业金待遇的。因为这种情况是属于自动离职的一个现象,自动离职也就相当于你本人的原因,造成了你失去这份工作,所以说并不是符合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样一个条件,所以是不可能领取失业金待遇的。

想让单位单方面开除你,一般情况下是很难做到的。因为这个失业金的设置主要是给那种确实是失业了,自己并不想失业的人设定的,所以说你想刻意的去领取这个失业金待遇,那么很明显是行不通的。

因为单位如果说因为经营不善导致破产或者导致裁员的话,那么很明显这种情况他肯定要单方面解除你的劳动合同,但因为如果不是这种情况的话,一般来讲他不会这样做的,因为他这样做带来的隐患,不但是要发放一个失业金的待遇!

虽然失业金待遇不是从公司发放的,但是他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给予员工的一定补偿,就是按照每工作一年的年限要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以此类推最长不会超过12个月的工资待遇,所以说企业也从多方面的考虑,一般来讲是不会解除个人的一个劳动合同的,那么一般情况下都是劝退,也就是说你主动来辞职这是可以的,这样的话你就享受不到任何的补偿待遇了。

所以说失业金待遇实际上并不是这么容易可以享受得到的。再加上失业金待遇本身来讲,它并不是很高,实际上一个月就是1000多块钱的待遇,对于一个人来说1000多块钱的待遇,作为生活费的话尚且够用,但是真正的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开支实际上是1000多块钱,真的是太少太少了。那么我们要做的还是要获得一份工作,由所在的工作单位来发放一份工资待遇,因为只有正常的领取工资待遇才能维持正常的日常开销,想要获得一个失业金待遇。而不去工作,这样的想法我觉得是不切合实际的。

那么假设有些工作单位确实是要裁员,或者是因公司经营不善导致自己失业的话,这种情况只要是交了失业保险,那么确实可以享受这个失业金的待遇。而且在领取失业金的过程中,自己的医疗保险是由失业金给交纳的。所以说在此期间自己的失业金是无需个人交纳的,个人只需要交其中的养老保险部分,当然这个养老保险如果中断的话后续是可以补交的,所以说你在试业期间因为个人经济条件比较紧张,也可以选择暂时不交自己的养老保险费,这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所以对于那些真正失业,没有找到新的工作单位的人,去享受失业金是无可厚非的,因为他们确实需要这笔钱。而且有了这笔钱,对于他今后在找工作的过程中,实际上起到了一个很好的缓冲作用,因为在此期间没有稳定的收入而有失业金的收入,所以说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也不至于自己特别着急,可以循序渐进,慢慢的找到一份合适自己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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