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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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标准按照原工资标准计算。 (一)、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二)、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三)、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根据伤情来确定。多数省份颁布《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对应具体伤情,确定停工留薪期长短。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关于停工留薪期的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各省、直辖市的地方关于停工留薪期的相关规定,一般由用人单位(如北京市、山东省)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如河北省)进行确定。停工留薪期的延长,统一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0级伤残的,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5)工伤赔偿: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级工伤为7个月本人工资。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由工伤职工所在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具体说明如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1.工伤停工留薪期的待遇是这样规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 病假的待遇是这样规定的: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4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的6个月以内的,并将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四连续工龄满30年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也就是说如果你延长停工留薪期的话,你所享受的工资待遇跟受伤之前不变,如果你申请病假的话,工资只能发放原工资的一定百分比。
体内还有钢钉未取出,那么应该存在骨折的情况,建议你在停工留薪期满后,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1~10级伤残鉴定标准,至少可以被鉴定为伤残10级以上。
1.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缴费工资。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因为各地标准不同,三项补助金合计约在十万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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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后的停工留薪期肯定是的啊,原因如下: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员工因公暂时停止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的时间里,原单位应该保持该员工的福利和待遇不变,并且该项费用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当然一般来说停工留薪的时间规定不能超过12个月,情况严重者,经市一级的劳动部门伤残鉴定认可再次延长的时间不能超过12个月。
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由于病情恢复不佳或者其他原因仍然需要继续留院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综上所述,按照国家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鉴定的员工,按照规定依然享受停工留薪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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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没有休假,只有停工留薪期(工伤治疗期)。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不按工伤级别确定,按伤情恢复情况由医疗机构建议确认,超过一般期限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理论上说一般不超过12个月,但最长也可能达到24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扩展资料
工伤赔偿标准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
1.停工留薪期(工伤治疗、康复期间)的长短具体要看该工伤职工的伤情以及所在地区,伤势不同,所在地区不同,休息时间也不同,不能一概而论。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停工留薪期从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确诊为职业病后停止工作接受治疗之日起计算,但对停工留薪期限长短的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规定,理论上通常认为应结合工伤职工的伤情以及医院出具的意见来确定。
4.实践中,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制定了《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以对照具体伤情,确定停工留薪期间的长短,可拨打12333咨询当地劳动部门。
第1,根据医嘱确定休息时间,最长1年。第2,超出时间的要扣除,除非单位大方送给职工。
关于工伤休假,个人是这么理解的。
工伤休假可以多长?不是个人想多长就多长的,而是根据伤势所需的治疗时间来定的。一般来说,在治疗期间是法定可以休假的时间,这个没什么好争论的。
工伤康复是按照“先治疗康复、后评残补偿”和立足于“基本康复”的原则,利用现代康复的手段和技术,为工伤残疾人员提供医疗康复、职业康复等服务,最大限度地恢复和提高其身体功能以及生活处理能力、劳动能力,让其重返工作岗位的一项医疗服务。
那么,工伤康复期一般能休多久呢?
这个就得需要治疗的医院给出证明了,短的1-3个月,最长一般也不超过1年。
在治疗期和康复期,都属于工伤员工的停工留薪期,但这个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因为伤势严重或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则需要当地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给予鉴定才可以,最长好像也是12个月。
从这些可以看出来,员工受到工伤,是可以享受工伤假期,但必须是医院认可的治疗期或者劳动鉴定部门认定的延长期,个人是无权想延长就延长的。
一旦治疗结束,个人必须是按时返回公司参加工作,否则公司有权以无故旷工进行处理。
16周岁是否可以签订劳动合同_年满十六岁是否可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