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_婚前财产离婚时怎么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03:20:17 人阅读
导读:根据法律规定,婚前一方付首付所购房屋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这种情况,如果离婚,房屋的产权是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共同还贷,以及所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

根据法律规定 ,婚前一方付首付所购房屋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这种情况, 如果离婚,房屋的产权是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共同还贷,以及所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可以平分。

您好,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3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离婚处理婚前买的房产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形:(一)婚前买房是一方个人支付。这种情形在法律上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不能进行分割,离婚时对该房产的处理只能根据产权人的意愿。(二)婚前买房均为二人出资。虽然还没有结婚,但是二人共同出资买房,可以进行分割,分割方式没有约定则按当时的出资比例。(三)一人支付首付婚后还贷。在法律上有规定,婚前买房一方支付首付的,该首付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应当由夫妻共同分割。

国家法律规定不动产实行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权益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

一方把婚前个人房产办理房产证加名字手续,把对方名字加在该住房房产证上,对方就成为住房共有人,在离婚时可以主张得到一半的住房产权权益。

如果双方在离婚时无法达成分割住房的协议,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物权法》规定: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一般来说,在结婚之前购买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实践中,结婚之后另一半觉得自己没有房产,觉得没有安全感,于是就会要求对方在房产证上面加上自己的名字。结果,两个人离婚了。这种情况时有发生。那么,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离婚时到底可以不可以要求分呢?

在这里,要告诉大家是可以分的。

婚前购买的房子按照法律规定应属于购买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婚后加上了配偶的名字,视为你对配偶的赠与,这套房子依法就由购买一方和配偶共同所有。一旦双方离婚,加名字的配偶可以分得自己的那部分房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谢谢邀请!

一般情况下,夫妻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有如下一些分割办法:

首先,对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原则上都是占有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如果占有财产一方不愿意分割,那么婚前财产另一方就不可以要求分割。

其次,对于婚后购买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都是平均分割。

第三,如果双方有婚前财产或者婚后财产协议,而协议没有违法之处,那么应当按照双方的协议约定来分割财产。

第四,如果双方协商约定好离婚时财产包括婚前财产的分割,法律上都是尊重双方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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