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断工龄是否合法_2000年买断工龄合法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0 05:08:06 人阅读
导读:谢谢邀请,据小编了解,对于老国企下岗职工,目前除了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出台的政策外,还未有新的政策出台,已经有不少政策已经过了时限,很多下岗职工也未曾享受过,可以...

谢谢邀请,据小编了解,对于老国企下岗职工,目前除了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出台的政策外,还未有新的政策出台,已经有不少政策已经过了时限,很多下岗职工也未曾享受过,可以说下岗职工为国企改革做出了巨大牺牲。鉴于现在普遍年龄偏大,体弱多病,上有老下有小,还要缴纳年年增长的社会保险费用,生活压力不堪重负的实际情况,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政策,解决下岗职工的实际困难,比如减免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提前5年退休等。以上为个人看法,同意的请点赞转发,也可关注我,共同探讨学习。






买断工龄,放到现在来看肯定不合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失业保险条例》是1999年出台的。而实际上,1996年甚至更早,就有了下岗大潮。

作为单位,和企业来讲,他希望员工不管做多少年,工龄永远都是0,可是工龄却是职工立命之本啊!

所以,从过去到现在,单位和企业都想方设法让工人的工龄变成0,或者1。买断工龄啊,是历史头疼问题,各地都有五花八门的做法,真的要说,一个月都说不完,但他对工人所犯下的罪,深深的刺在每一个人的心里面,至今无法拔除。

[1、工龄]

工龄是员工的安身立命之本。工龄是一种客观存在,是一种客观延续。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人们所获得的多少就取决于他对社会的贡献。工人把自己最青春,最美好,最有创造力的时光,奉献了社会。那么这种奉献,就必须要累加。累加后,会尽数的回报到员工身上。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第1个是单位工资,也就是工龄工资。第2个就是,决定了你养老金的多少。

[2、买断工龄,法律溯及力]

大家可能注意到我刚才讲的,1999年以后的法律规定:买断工龄是违法行为。那么1999年的法律,能否溯及1999年以前的违法行为呢?——原则上,新法律不溯及旧的违法行为,就是不能用今天的规定去约束昨天的行为。可是,买断工龄,这是事关几千万家庭的事情啊,在1996年到1999年期间被买断工龄的家庭,后来在得知自己要补缴巨额的养老保险时,就已经崩溃了。不过话说回来,1999年以后如果谁还买断工龄的,就可以找劳动仲裁部门,还有相关的法律援助。那么1999年以前呢?我们来看一下《立法法》:

《立法法》第九十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立法法》已经在这里了。对于买断工龄的违法行为,有没有溯及力,那当然是有的啊!所有的买断工龄都是违法行为!而且惨绝人寰,必须有溯及力。

[3、用人单位如何让员工工龄变成0或1]

现在流行的做法是,劳务派遣公司让员工每年签一次合同,让员工的工龄永远变成一年(或者两年),到了第8、第9年的时候,把所有员工转给另外一个派遣公司,这样员工的工龄又要从0开始计算。不单如此,他们在转派遣的时候,也没有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于是,员工永远为单位打工,可是工龄工资永远都没有。

买断工龄,已经残害了很多家庭。现在劳务派遣就是一种变相的买断工龄,希望过不多久,新法会把劳务派遣定性为违法行为,并根据《立法法》溯及既往。

[4、下岗工人是否该举报原单位领导]

当年很多单位的领导都利用下岗潮大捞了一笔。可是工人知道内情的太少,手上又缺乏证据。现在20年过去了,现在的法律环境比20年前要好很多,有的人想鼓起勇气举报原单位的领导违法犯罪的问题。我的建议是,有空跟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谈谈,看看这个事有没有把握,有多大把握。

买断工龄”当然是不合法的。虽然“买断工龄”在一定程度上符合我国社会改革的需要,并且对于企业的发展是有利的,但却严重地侵犯了职工的利益

买断工龄”在改革开放初期就出现了,但是主要还是发生在从上世纪90年代后期。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有企业也在不断改革,机构臃肿、人员冗余的问题开始显现出来,为了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企业效益,“买断工龄”就成了企业的最好选择。

在那个年代,对于国企员工来说,工资其实是比较低的,而福利标准是比较高的。很多国有企业都有自己的幼儿园、小学、中学、医院等,并且大部分对于企业职工都是免费的,职工每个月的日常消费是很少的,而且还有分房等福利。所以“买断工龄”的时候,按工资赔偿,赔偿的金额不高,并且取消了员工的这些福利,对于员工来说损失真的很大!

而“买断工龄”人员,大部分年纪偏大,学历较低,从事脑力劳动方面水平不够,从事体力劳动方面身体吃不消,就业竞争力比较差,所以很难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很多因此陷入贫困。

并且在“买断工龄”后,职工的社保也是需要自己缴纳的,对于本来生活压力就很大的买断人员,一年几千元的社保更是一个巨大的负担,很多人只能无奈地选择断保,因此退休后的生计又是一个难题。


现在的企业解聘职工的现象,其实和“买断工龄”是非常相似的,都是按照工作年限,企业给予员工一定的补偿金后解除两者之间的关系。但是,现在的企业都是以工资为主,因此补偿金额相对更高,并且下岗后职工找工作也相对更加容易,因此社会矛盾还不会那么激烈。

但是,我们依然希望国家能够重视劳动者在与企业发生纠纷时处于弱势地位的情况,给劳动者更多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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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回答你:没有!

事业单位对在编人员实行的是岗位管理模式,分管理、专技和工勤三种岗位。其中管理岗和专技岗是干部身份,工勤岗为工人,不管是那种身份,在什么岗位,统一都使用事业编制,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享受国家相应的供养待遇。人在,编制在,待遇在,一般不受其他外部条件影响。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政策依据中,根本没有买断的说法。在编人员只要不犯大的错误,别说买断,想辞退都难。为什么说事业单位是铁饭碗,很大一部分原因即在此。

目前,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只有出现三种情况才能被要求离岗:

第一,出现重大违法违纪甚至犯罪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可以予以辞退或开除。

第二,个人因身体等原因不胜任工作,可以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申请病退,提前离岗。

第三,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可以解聘或辞退。

其他情况没有任何正当理由,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都无权要求离岗、辞职,更遑论买断。题主说的科员,即管理九级职员,亦在其列。

不过有一种情况可能是例外。目前,全国各地都在进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其中一大重点任务就是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的改企。为了推进这项工作,尽快落实人员分流安置,不少地区在改革的过渡期出台了一些措施,注意是措施,而不是政策,相当于不成文的规定,比如允许部分工龄满二十年、距离退休不满五年的在编人员买断工龄,提前离岗交社保接管,有可能会出现单位一刀切要求职工买断的情况。这是地方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不得已而为之之举,事实上也是上不了台面、不受法律和政策保护的行为,只不过为了改革,各地默认了。

除此之外,各地政府不可能允许事业单位买断职工工龄,这是典型的违法违规行为,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国企改革过程中就已经定性。

原工作单位破产解除劳动合同,买断工龄后不能享受失业保险领取失业金,是否合规合法?具体我们来分析一下。

什么情况下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只有具有以下资格的人,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所以题主是符合第二点,原工作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但还有其他两点需要满足,即在工作单位工作期间,用人单位帮你买了失业保险,并且邀纳了失业保险金满1年的,同时需要到所在地劳动就业中心办理失业登记,愿意重新就业的。如果不能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就不能享受办理失业保险金。

买断工龄并不能是构成不能不能领取失业的必然条件

买断工龄是破产企业对工作多年的员工进行的一种补偿,这种补偿是依据劳动合同法来进行的,和到社保部门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不冲突,但要注意的事,你在获得相关的补偿后,在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一定要出具离职证明,并一定有非劳动者本人自原解除劳动合同,这样,才能去申领失业保险,如果有本人自愿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就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这点非常关键。


所以在你交纳满一年失业保险金的情况下,单位离职证明上写明要你非本人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并拿着劳动合同去劳动就业中心进行失业登记,就可理领取失业保险金,在户口所在地是每月领取失业的,并需按要求进行就业登记和参加就业培训。

买断工龄,其实叫做协议解除合同。如果是双方协议解除的,则是合法的。如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解除合同,则是违法。

2020年单位提出工龄买断,买断工龄日期截止到2012年,这种情况确实存在,向前推三两年的常见,推八年的并不多见。

企业单位职工买断工龄,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国有企业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产物,随着改革的发展,企业转向市场,国家不再为国有亏损企业兜底。

企业转型后由规模定岗位,由岗位定人员,一些年龄偏大,体弱的职工,在具备一定工作年限的情况下,可自原买断工龄,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

上世纪末,国家发改委发文,禁止所有国有企业单位职工买断工龄。

那么,2020年企业单位还能买断工龄,估计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单位频临倒闭,经初步核算,倒闭后,单位所有动产不动产,回笼的全部资金不足以解决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到2020年,按倒闭企业的优先顺序,首要解决的是职工工资(包括所欠工资),生活费,其次才是职工养老保险,剩余资金不足,只有向前延伸。

二、企业所在地区的政府,要考虑本地所有倒闭企业职工安置的总体平衡,单位钱多钱少的一样安置,确保大局稳定。

总之,企业有多少钱,办多少事,政府不会为企业背书,更不会买单。

居士解答,谢谢阅读!

只要是离开了工作岗位的职工,都属于是下岗职工。

买断工龄的职工,严格意义上来讲就是下岗职工。因为下岗职工他实际上就是离开了工作岗位的职工,那么既然按照离开工作岗位来计算,无论是你自动辞职也好,企业单位解除你的劳动合同也好,还是买断工龄也好,都是属于这种下岗职工的一个范围。

所谓“下岗",应该是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稍后还可以或可继续返回原工作单位或岗位,否则就叫辞退。而职工的“买断"行为,是企业因为不复存在,一次性以较为低廉的金钱作为补偿金与职工断绝一切关系,从此再无任何关系,被“灵断"职工的身份由企业职工变为社会失业人员。

所以说,这个买断工龄的职工等同于下岗职工,他们完全是一个意思,只不过在叫法上不同罢了,当然我们最重要的就是对于这些买断工龄的职工进行补偿。一般来说,他们下岗之前在企业每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到一个月的工资待遇,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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