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犯的犯罪行为特征_犯罪具有哪些特征?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23:02:44 人阅读
导读:所谓累犯,是指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法定内再犯一定之罪的犯罪分子。所谓惯犯,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反复实施同种性质的犯罪行为,所犯之罪均未...

所谓累犯,是指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法定内再犯一定之罪的犯罪分子。所谓惯犯,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反复实施同种性质的犯罪行为,所犯之罪均未经处理。对累犯从严处罚,是当今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犯罪分子经过适用和执行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不太长的时间内,再犯性质比较严重的犯罪,表明他与初犯或者其他犯罪分子相比,主观恶性教深,人身危险性较大。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对累犯予以从重处罚。对惯犯的从重处罚是针对其后罪而言的。我国刑法分则有关条文根据惯犯的特征和危害程度专门规定了相对较重的法定刑。

根据我国刑法第13条的规定,犯罪具有下列基本特征:

一、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社会危害性,是指犯罪行为危害某一社会形态中某种社会关系及其表现出来的利益形式的属性,在我国,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是指犯罪行为危害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以及体现这些社会关系的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特征。

二、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 从广义上讲,只要行为人有意识地实施了可能对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构成损害的行为,就应当认为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但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不一定都是犯罪行为。

三、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任何具有行为能力的人实施了任何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实施了违法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承担受国家刑罚处罚的法律后果。

3。犯罪后的心理状态

  犯罪行为结束后,犯罪人的情绪和行为都会出现一些较为明显的表现,这对于侦查破案是有帮助的。

  (1)情绪表现

  1)不安、恐慌。多数犯罪人,尤其是初犯和大案要案的犯罪人,作案以后都会产生不安和恐慌的情绪。有的对自己所实施的犯罪后果感到吃惊,有的终日惶惶不安,甚至产生幻觉,总是觉得有人在监视自己,或脑海中时时浮现被害人遇害前的惨状,无法摆脱。

  2)得意、满足。犯罪行为实施后,由于作案既遂,犯罪目的达到,犯罪人心理上产生一种极大的满足感,尤其是有意外收获的犯罪人,甚至得意洋洋。比如,犯罪过程中发现了意想不到的大量金银财宝,犯罪人甚至会感到惊喜,忘乎所以,这种情绪状态将会极大增强其犯罪心理,使其恶性发展。

  3)麻木。有的犯罪人在犯罪时处于高度兴奋状态,实施犯罪后往往迅速趋向抑制,反应灵敏度大大下降,精神处于极度松弛状态。尤其是一些大案要案犯罪人和冲动性犯罪人,面对严重的犯罪后果,处于“激情性休克状态”,麻木不仁,毫无表情,也无任何行动。

  4)罪恶感。这是个人在观念或行为上与其道德标准、价值观念发生冲突时产生的有罪和羞耻的心理体验。有些犯罪人在实施犯罪后,恢复理智,良心发现,萌生罪恶感,出现新的心理冲突,感到苦恼。有的即使在意识水平上看不出来,也会出现被噩梦魇住之类的情况。

初犯罪恶感最为强烈,惯犯、累犯的罪恶感较弱。

  (2)行为表现

  1)试探。犯罪人实施犯罪后迅速逃离现场,但心理上却无法摆脱现场。他们往往表现出对案件的发展和侦破十分关心,有时甚至故作姿态,参与议论案情,痛斥犯罪人。有的甚至一再跑到现场观察,对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变得敏感起来。

这些反常表现可以给破案提供线索。

  2)其他反常行为。犯罪人作案后,为了掩饰自己惊恐不安的心理,往往有一些反常的行为表现。例如,一反常态地积极工作;突然变得老实、守纪律;不敢在公开场合露面,很少与人接触;有的人却是反常地暴露自己,过去是勤俭节约的模范,现在却大肆挥霍浪费,过去循规蹈矩,作风俭朴,现在却公开出入色情场所等等。

  总之,犯罪人在犯罪整个过程中,不同阶段就有不同的心理和行为表现,如果我们提高警惕,注意观察,就可以很好地预防和制止犯罪行为的发生,也可以帮助我们迅速侦破犯罪案件。

谢谢。

1、初犯含义: 是指初次实施犯罪行为的人。 由于是第一次实施犯罪,犯罪的习僻尚未形成,可改造性较大,再犯可能性相对较小。 2、偶犯含义: 是指偶然地实施犯罪行为的人。 相当于“机会犯”,不是基于行为人的性格,主要是由于偶然的外部事件而引起的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是犯罪的概念,犯罪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法惩罚性三大基本特征。

初犯、偶犯,这属于酌定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对此,刑法没有明确的规定,最高法出台的司法解释中,针对各类犯罪会有相应的量刑指导意见。最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1.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30%-60%;(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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