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可以继承遗产吗_没领结婚证能否继承丈夫的遗产?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14:19:47 人阅读
导读:我想这里也有许多的模糊性,要论说你没有领结婚证,根本就无权继承丈夫的遗产,因为在法律上不承认你们是合法的夫妻,根本就不受法律的保护。在此即便丈夫欠了许多的欠款也...

我想这里也有许多的模糊性,要论说你没有领结婚证,根本就无权继承丈夫的遗产,因为在法律上不承认你们是合法的夫妻,根本就不受法律的保护。在此即便丈夫欠了许多的欠款也根本轮不到你去偿还。所以你想继承丈夫的遗产,当然也是不可能的。

不过我在我看来,法律面前还是应该重证据的,在此可能有以下几点不同的情况,也许会使你的遗产继承有所改变。你比如说是:

一,你与这个男人生活了数十年,所有的努力付出,财产都是你二人努力打拼,共同拼搏所得的。周围的邻居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事实上早己经形成了不可否认的婚姻,尽管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

二,虽然生活时间不是很长,但是你已经为这个男人生儿育女,传宗接代。在此期间,这个男人又没有其他的事实婚姻存在,这也无疑是事实上合法的夫妻了。也理应享受这这个男人的遗产,因为起码你还要养育这个男人的后代。

当然如果遗产较多,至于如何分割?我看还是会有些争议的。因为你的手续,并不是健全,还一点对你还是很不利的。

三,如果是之前这个男人有家庭,你也是知道的,现在和你在一起,不管这个男人的遗产有多少,我看都不会有你的份了,因为你的允其量,只不过是小三儿的位置。何谈遗产,没挨打就不错了。哈哈,玩笑而己。

四,当然如果真的为他留有后代,或者这个男人对你隐瞒了之前的婚史。那就另当别论了。那无论遗产的多少,还是应该争一争的,谁让这个男人吃着锅里的,又占着盆儿里的。并且还留有着他的血脉,那么享受的也本应该是妻子的待遇。

所以有些问题[理]还是很重要的,有理再手,你就应该知道哪些是对的,哪些是错的,哪些该做,哪些又不该做,哪些应该据理力争,哪些又应该立马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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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是没问题,但是不是全部由你一个人继承。

因为是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所以该财产全部作为妻子遗产,不存在先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

对于遗产继承来说,被继承人留有遗嘱的话,就按遗嘱的内容继承。所以若是妻子有留下遗嘱将房产由你本人继承,则由你继承,岳母不能继承。若没有遗嘱,则属于法定继承。

根据《继承法》规定,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妻子的母亲尚在,自然享有继承权。所以,若是其他继承人已经死亡了,只剩下岳母和你两个人,则由你们两人共同继承。一般来说,每个人的继承份额为50%。

请问:夫妻己离婚,男方以什么身份去继承女方的遗产?

依我之见一一既然女方去世前,已经与男方解除了夫妻关系,那在解除夫妻关系时己经双方协议处分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是男方净身出户全部放弃自己的夫妻共同财产份额,那也是双方平等协商的结果,只要符合法律强制性规定,法律是认可的。

自双方依法解除了夫妻关系后,女方处己经没有属于该二人共同的东西了,无论女方去世与否,男方均无权提出分得丶或者继承女方处的任何财产或遗产。

现女方去世,根据我国现行《继承法》之规定:其遗产如果没有留下‘’遗嘱‘’,那么只能按法定继承处理,而法定继承所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的主体资格一一夫妻丶子女丶父母。就本案例所述‘’夫妻己离婚‘’,女方的遗产依法只能由女方的子女丶父母继承;如果女方己无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依法就应当由法定第二顺序继承人一一兄弟姐妹丶祖父母丶外祖父母继承;如果本案例去世的女方法定第一丶第二顺序继承人均无,那么,依法该去世的女方的遗产就只能作为‘’无主财产‘’而收归国家。

请问:这二人既然已经离婚,怎么还被称为‘’丈夫‘’?二人已经属非夫妻关系,女方去世后的遗产处理这与己经离婚的男方有什么关系呢?所以该男方无任何资格去继承该去世之女的遗产。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根据以上法条规定,配偶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是有资格继承另一半的财产的。

半路夫妻是指之前和他人存在过婚姻关系,但是已经结束了,又和现在的配偶组成新的家庭的夫妻。如果双方已经在民政局登记过,就是法律所认可的婚姻关系,是可以以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身份继承另一半的遗产的,但是要以配偶没有把自己的财产通过遗嘱的方式指定给其他继承人为前提。

综上,如果没有遗嘱,双方已经在民政局办理过结婚登记,在婚姻存续期间内另一半去世,配偶是有资格继承去世的一方的财产的。

希望该回答能够帮的上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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