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没有证人证言_工伤如果没有证人证明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06:32:14 人阅读
导读:只要有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工伤情况的材料就可以了,证人证言一般是不用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

只要有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工伤情况的材料就可以了,证人证言一般是不用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除非是很特殊的情况才会到现场调查的。

你好!你所述问题是工伤认定中的人社部门的实际操作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用人单位与职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在申请工伤认定时,人社部门往往会因为没有书面劳动合同而不予受理申请或者受理申请并要求职工提供证明劳动关系的补充材料。下面,我就该问题提出如下分析意见,以供参考。

一、从现行法律规定看,职工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并不影响人社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一)《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提起工伤认定申请应该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三项材料。从该《条例》规定来看,只要职工提供了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人社部门应当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不论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是否为书面劳动合同。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请示的答复》明确,人社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具有认定受到伤害的职工与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职权。可见,人社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直接确认存在劳动关系法的,人民法院是支持的。因此,人社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具有确认劳动关系的职权。

二、从工伤认定实务来看,人社部门往往会要求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或者确认存在劳动关系的仲裁书。

(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人社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发现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且无法确认的,应告知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关系依法确认后,当再恢复工伤认定程序。该规定表明,人社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可以直接确认劳动关系,对于存在争议且无法确定的,由职工提起劳动争议裁决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二)人社部门作为行政部门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如果对于复杂的工伤保险案件直接认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可能面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风险,同时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要求会更高。因此,对于职工未提供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人社部门往往会要求职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后,再受理或者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三、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在工伤认定程序中,人社部门对于是否直接确认存在劳动关系是有选择权的。

(一)对于劳动关系简单清楚且没有争议的,人社部门可以直接确认存在劳动关系。这样可减少工伤认定的仲裁程序,缩短工伤认定时间,职工可以早日获得工伤赔偿,能够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对于劳动关系存在疑难复杂情节,职工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争议较大且人社部门无法确认的,应当由职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受理或恢复工伤认定程序。这样可以让人社部门减少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风险,可以缩短工伤认定时间,对于职工来说还是有利的。

(三)在工伤认定实务中,确认建筑工人与施工企业存在劳动关系往往非常复杂。在建设工程领域,目前还比较普遍的存在违法分包、挂靠等现象,并且建筑工人有时只知道是是谁让他上工地工作的,却不知道实际为哪个企业工作。对于这些情况由人社部门确认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比较困难的,由职工先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后,再进行工伤认定是比较可行的。

四、对于人社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不予受理通知书》或者《工伤认定补充材料通知书》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一)对于人社部门要求职工提供超过《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材料的,职工可以向上一级人社部门或者当地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对于行政复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不经行政复议程序,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对于复杂的工伤案件,职工应当先提起工伤认定申请,人社部门出具补充材料通知书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这样做可以使工伤认定程序中止,避免职工超过工伤认定申请的一年时限。


限于你的信息和篇幅,作如上简要分析。如需进一步帮助,请给我们留言或者私信我。

谢谢分享工作生活中困忧,小哥乐意把经验与方法提供参考:

一、没有证人证言的处理方法

当工伤后,遇到企业不愿认帐,如果能叫同事帮写证人证言更好。但在办理过程中,工伤认定部门可能还要你提供同事身份证复印件,因担心受到牵连而得罪企业老板,不会愿意给你。

遇到这样的情况,建议及时到用工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提出申请,书面请求劳动监察部门协助调查所需要的“工伤证人证言”材料;也可以向同级人社局提出,再由人社局指派劳动监察大队协助调查。

二、有证人时证言应该怎样写

参照具体模板,写清楚要素。格式如下:

本人证明:

x年x月x日x时许,我在xxx(地点)做Xxx时,看到xxx因Xxx原因,不慎xXx(受到的具体伤害)。

以上所述属实,否则愿负法律责任

签字(按手印):年月日

以上建议,望能助你,如果需要,可以继续关注粉丝,共同探讨解决之道。



工伤认定过程中,证人证言不是必须要提交,要求提交证人证言没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以上规定中,均没要求提交证人证言。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工伤伤害的。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享受工伤待遇的前提是。认定为工伤。

一,可以认定工伤的情况。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这就是工伤认定中的三工原则。

二,认定工伤的前提是,要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应该证明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这是认定为工伤的前提。实践中很多。工伤认定部门。要求员工提供证人证言。是否应该提供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所证明的事项。是否还有其他证据?等情况,根据具体案情综合确定。

三,劳动者在申请工伤认定时,一定要积极主动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如果劳动者申请工伤以后。这是等着作出工伤认定。是很被动的一种方式。权力是争取来的,而不是等来的。人社局也不是为劳动者自己服务的。能不能认定成工伤?要根据法律的规定,以及劳动者提供的相关证据来综合确定。如果因为劳动者自己的被动。不积极主动争取。或者是不了解法律知识。不懂得工伤处理的技巧。而不能认定为工伤的话。那损失就太大了。

建议。发生工伤后。用着最好能够详细咨询专业的劳动工伤律师。已得到权威,精准的。工伤处理指导意见。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证人证言只是一种证据,申请工伤认定,没有证人证言,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依然可以认定为工伤。《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认定工伤,除了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外,还要提供初步证据以证明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

法律规定对于员工受到的伤害是否工伤,需要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因为有的用人单位与员工可能会合伙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当用人单位否认是工伤,也需要举证证明员工不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这里容易产生混淆,有人认为既然法律这么规定,一律由用人单位予以举证,这是错误的理解。

你仅提供劳动关系证明,而没有提供初步证据,人社部门的立案关你就过不了!

证人证言虽然不是必要证据,但可以初步证明你是否受到的伤害是工伤。没有证人证言,也可以设法取得其他证据。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