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的建设用地能盖房子吗_建设用地可以盖房子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5 14:51:36 人阅读
导读:根据国土资发【2014】127号文件规定,南方流转土地500亩、北方流转土地1000亩以内的,其配套设施(看护房、临时仓库、晾晒场、农机存放场所等)用地,不能超...

根据国土资发【2014】127号文件规定,南方流转土地500亩、北方流转土地1000亩以内的,其配套设施(看护房、临时仓库、晾晒场、农机存放场所等)用地,不能超过三亩;超过上述规模的,其配套设施用地最多不能超过十亩。不可以建设永久性房屋。

首先,这个地的使用权人是谁?如果是你,那你可以随便盖,但是所有建筑都属于违章建筑,说拆就拆,而且不给任何补偿。盖完了可以出租,但是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不可以卖,因为你的房没有立项,属于违章建筑,不可以买卖过户。你签订的任何买卖合同都属于无效合同。

农民在自己承包地盖房或养殖合理吗?要注意什么?

有句话叫“存在即合理”,问题就在于这个存在上,即能把任何事情做成,而且能存在,都是合理的。

听起来有点绕口,直白点说吧,按国家对土地管理的规定,农民是不能随意在责任田上盖房及随意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但涉及到具体生活实际中,一家人在一起,然后随着弟兄们结婚、人口增加,明显的居住狭窄,老少几辈挤在一起,已不适合。怎么办,就需要盖房子居住,又没有其它闲置房基地,往哪盖呢?

只有往就近村庄的责任田里盖了,去别处更不好说了。这就需要逐级申请,如村委会、乡镇土管所、县市土地管理局,得到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在指定区域、面积内,建盖房子,并办理相关证件手续及缴纳相关费用。一句话,事在人为,能与不能,全在怎么办理。

建养殖场,道理也是一样,通过申请,土管部门批准,就可以建造。私自建造即是违法。

世上的事情处处存在矛盾,都是在矛盾中发展前进的。有时政策也撞车,合理不合理,看你从哪个角度说了。

如建造养殖场,需离开居民区(村)500米。又有规定,机耕地不准随意建房子。矛盾了吧,搞养殖,不建房子人怎么饲养,遥控?

所以,你就得逐级申请,经有关部门批准了,就算合理了。就这么简单!

建房需要乡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审批规划后才可以

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条规定:“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请问,农村村民在承包地上修建房屋,是否改变了土地的农业用途?是否会对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答案不言自明,房屋建设肯定是非农建设,也肯定会对土地造成很大的损害。所以,从这一条来说,农村村民如果在自己的承包地上建房,那肯定是违法的,而违法必纠,道理非常明白,后果自己承担。

而我国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又同样规定:农村宅基地审批,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的原则。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应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未利用完以前,不得扩大村庄规模。根据这些规定,我们也可以看出,农村村民建房必须经过申请,在不违背土地利用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由村集体统一安排,充分利用村内的空闲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而如果除了耕地没有其他土地可建,也要首先变更土地利用规划,将耕地变为建设性用地。

而农民所承包的土地,肯定属于耕地,有的甚至属于基本农田。如果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农民申请在自己承包地上建设房屋,肯定是不会被批准的。通常情况下村民只能提出申请,建在哪里,自己并没有权力选择,要由村集体根据规划统一安排。所以,农村村民在自己的承包田内建设,是不会得到批准的。那么,如果真能农民在承包地内建房,那肯定是不被允许的,肯定属于违章建筑,一旦被发现(卫片年年拍,一平方大的违章都能测到),势必要被拆除,不仅得不到任何补偿,有时候不罕面临罚款的处罚。

综上,农民不经审批在自己承包田上建房,属于违法行为。而如果经过审批,又不可能批准在自己的承包地内建房。除非,这个建房,不是修建的住房,而是农业配套设施,但即使农业配套设施,也是需要报备的,并且必须符合标准。

出嫁女可以在承包地里盖房子吗?这个问题有点搞笑,农村宅基地政策这么明确,为什么还有人如此糊涂?承包地是农民承包的用于生产的土地,任何人都不允许改变农业用途,不光出嫁女不可以在承包地里盖房子,农村任何人都不准在自己的承包田里盖房子!

农村用于盖房子的宅基地是建设用地,而承包田是农业用地,两种性质完全不同。不是说耕地里绝对不允许盖房子,但真要在普通耕地上建房子,那也必须先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将农用土地改为建设性用地,才可以通过申请建设住房。

我国宅基地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农村村民建房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应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未利用完以前,不得扩大村庄规模。也就是说,农民承包的土地如果是基本农田,那是绝对禁止建房的,如果非基本农田,也在严格控制以内。并且,农村村民建房,是必须经过批准的。

现在农村建房审批手续非常严格,即使符合了各种条件,也未必能批的下来。我有个妹子申请宅基地五六年了,开始村里没有规划,先让村里补办村庄建设规划。看出的村边的那块闲置地,在土地利用规划上为林地,这又要更改土地利用规划,将其预留为建设性用地。等到慢慢改成了建设性用地,再去镇里有关部门审批,被告知当年的地建设指标已经用完,只能等下年!而未经批准,谁也不敢擅自建设,所以尽管我妹子把建筑材料早已准备好,至今未敢动工。

从农村宅基地管理方面来讲,不管是不是出嫁女,想在承包田里建房,首先要能够改变土地利用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将承包田预留为建设用地,还要各方面符合宅基地申请的基本条件,还要在镇里有建设用地指标的情况下才能获得审批。而出嫁女可不可以继续在原村里申请宅基地,这要看户口是否迁出,是否男到女嫁落户,是否一直在村里靠承包土地生活,如果“出嫁”实为招赘,那应该可以在村里申请宅基地。如果仅户口没有迁出,一直在男方家庭生活,就不能在娘家申请宅基地。

当然,在承包地里建房,还牵扯到改变土地用途的违法行为。《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土地承包方要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要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在承包地上建房住房,显然是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也会对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一经发现,必须进行拆除。

对于此类问题的提出,可以看出,我国的普法任务还任重道远,有些偏远地区的百姓,对于国家政策法规的了解太少,有时候可能不经意间就违背了法律法规,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一城市的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农村或者郊区的土地的所有权就归集体所有,你们只能拥有土地的使用权!第二承包的土地必须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法》,承包的土地是给予你们种植的不是给你们建设的!第三你们的行为已经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定非法变更土地用途!如果你们想要建房可以向村委会申请宅基地用于建房,耕地是国家切实保护的,非法占用耕地要负法律责任的严重的好触犯《刑法》!不过申请宅基地前提是没有宅基地!每户只能申请一座宅基地的!

农民在承包土地上是不可以建房的,因为土地是集体的。耕地面积是确保国家粮食红线,不可踩踏。但话说回来,现在有许多人在国家耕地上建房,是通过权、人情关系及钱来打通,取得建房许可证,在耕地上建筑。所以普通农民就是没有宅基但也难得到政府批建,只好看人家建房,而自已无外下手,要么到城里和乡镇上去买商品房住,价格昂贵,所以农民永远富不起来,甚至连媳妇都娶不到,这就是当下农村现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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