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首先对你的问题直接做个回答再进行具体分析:从法律规定角度来说,证据不足,要么判决无罪,要么检察院撤诉。但是从司法实践来说,证据不足判决有罪的案件多了,办案人员更多考虑办了冤不冤枉你,无罪判决会对公检法办案人员有什么影响,所以,证据不足,如果不遇上比较坚持法治的办案人,发回重审,再次判决就行了,反正再上诉也难以改判,毕竟真的证据不足有问题,高院第一次就可以直接改了,何必麻烦发回。
现在对你的问题进行分析:
1.审查起诉阶段只能退侦两次,但是审查起诉可以三次,也可以三次延长审查起诉,加起来期限是6.5个月;
2.一审法院阶段,觉得证据不足,检察院可以拿回案件补充侦查两次;
3.上诉高院后,发回重审,重新组成合议庭审理,只要不是重大案件,该怎么判怎么判。
你这个问题查法条或百度完全可以解决,如果要专业人士回答,只能告诉你必须看完卷才知道证据足不足,不足到哪种程度,是定罪的核心证据不足,还是不影响定案的证据不足,涉及到哪个罪名,目前政策如何(目前这个阶段,涉黑案件就基本别想了),审理法院对这类案件的既往判决等。而要考虑的这些,没有几年的专业实务经验,就别想了。
刑事案件被退侦,说明证据不足,需要补充。 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都会退侦。 如果办案单位办案质量过硬,一次通过的机率很大,检察院是不能给予退侦的。 只有办案质量有问题,被检察院发现其中的疑点,案卷才会退侦。
刑事案件如果证据不足。检察官会要求补充侦查不予起诉。也就是退侦。不过这种情况并不多见。
法院将刑事案件退回检察院未必是好事,绝大部分情况是在补充、落实新的证据,只有极少数的案件,是由于法院认为案件无法定罪,建议检察院撤回起诉。
情况一:退回检察院只是在补充、落实有罪证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在审查案件后认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有违法情况时,可以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由此可见,法院对于检察院公诉的案件,认为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情况二:法院建议检察院撤回起诉。
在司法实践中,基于各种因素的考虑,如果法院对于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认为是定不了罪的,一般不会直接作出无罪判决,会通过建议检察院撤回起诉的方式,更“平和”的处理。
法院建议检察院撤回起诉主要有两种情况:1.法院如果直接作出无罪判决,检察院可能会抗诉,抗诉之后上级法院就有改判的风险,这是法院的考虑;2.检察院为了防止错案追究责任,要求法院在有可能做出无罪判决的情况下,提前与检察院沟通,这是检察院的考虑。
首先,对于一般的刑事案件,法院应当在受理后2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过3个月。
但是实务中,我们办理的刑事案件却极少有在2个月甚至是3个月内宣判的。其原因是为何?
至于普通刑事案件最多几个月可以作出判决,真的不好回答,办案机关想要延期会有很多理由,还是说说一般情况吧:
1.一般侦查羁押期限:2+1+2+2=7个月
2.审查起诉期限:1个半月+1个月+1个半月+1个月+1个半月=6个半月。
3.一审期限:法院应当在受理后2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过3个月;
可能判处死刑、附带民事诉讼、刑诉法156条规定的“四类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月;
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1-3个月;
期满仍不能办结的,可以再次向最高院提出申请;
除此之外,还有重新计算期限的情况:
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法院后,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