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未通过怎么办_工伤认定部门不予认定工伤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05:36:33 人阅读
导读:一般伤筋动骨的才能评到等级,也就是说评残才有实际意义,但你属于什么工伤,伤在哪个部分,有无伤筋动骨只有你自己知道,企业是何因迟迟不去申请你可问下。工伤鉴定必须要...

一般伤筋动骨的才能评到等级,也就是说评残才有实际意义,但你属于什么工伤,伤在哪个部分,有无伤筋动骨只有你自己知道,企业是何因迟迟不去申请你可问下。

工伤鉴定必须要伤势好了,或最低程度伤势已稳定了,不在加重或定型情况下,由自己向本企业提出申请,企业才会申请的,这是工伤法规定的,你有没有向企业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呢?同时,工伤流程复杂而且霸要一定的时间。

如果你向本企业申请了,企业迟迟不向社保工伤科申请鉴定,这时你自己可拿住院时的医疗发票,入院资料,出院小结,病历卡和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自己身份证等直接去当地工伤部门申请,有几份表格,填写后去本企业加盖公章或部门公章,最后在送回工伤部门等通知就可以了,工伤科受理后,会在一个月内按派医院和工伤部门相关专家为你作一次详细检查,最后得出工伤鉴定结论。

但如果企业不加盖公章,也不帮你申请工伤,你就可先和本企业人事部或工会㔹商,如果不成,你可求助当地劳动站,如果还不成,你可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到此,不管工伤有无鉴定,工伤事故基本能得到较好的解决。

可以申报工伤,拿着受伤的资料去申报即可

工伤恢复期,选择不上班

原创首发,悟空问答

工伤后去医院治疗,出院后便进入了伤情恢复期。

这时候,单位领导会找你苦口婆心地劝说,上班吧,没事的,可以干些轻活。

这时,伤者可能会心软,选择去上班,但是同事不一定友好,在一起时工作可能会让你出力。

这个时候,过早出力会造成后遗症,影响以后生活。

所以,工伤恢复期,只有一件事。加强营养、养好身体、拒绝上班、照发工资。

这时以等为主,等到工伤认定书一下来,就是好消息,最后结果会按工伤等级赔偿。

希望我的回答都够帮助你,也能帮助大家

遇到工伤职工应当怎么办?让我们看一下处置的方法和流程吧。

发生工伤以后,首先单位应当申请工伤认定,一个月是单位的特权申请期,也是单位的义务。

如果单位一个月内不申请工伤,一个月以后工会、职工本人及其近亲属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这种情况下,工伤发生以后,工会、职工本人及其近亲属申请工伤认定以前,产生的工伤保险费用,要由用人单位承担了。

工伤认定出来结果以后,职工可以按照规定工伤有关待遇进行治疗了。

等工伤治疗完毕,职工还享受一次免费的劳动能力鉴定,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工伤鉴定结果出台以后,职工可以根据结果享受有关的补助补偿待遇。根据伤残等级,职工可以享受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2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实际上指的是本人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

1~4级工伤直接退出工作岗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用人单位仍然会继续缴纳保险,直至职工办理退休为止。

如果生活不能自理,工伤保险基金还会给付护理费。

说起来,上面这些待遇都跟用人单位没有关系,单位配不配合都无所谓了。只要给职工缴纳社保就好了。

与职工有关的待遇是,职工治疗期间为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要保障职工的工资待遇不变。也就是说继续发放工资待遇。

工伤治疗期结束以后,如果是伤残等级5~10级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话,工伤保险基金会给予一定的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而用人单位要给予一定的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补助金的标准,是由各省市自行确定的。比如十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山东省是离职上年度8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而江苏省是1.5万元。

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保怎么办?没有工伤保险,职工就不能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了?

答案是,不,即使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职工仍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应当有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部分,就有用人单位来承担。如果用人单位后来参加了工伤保险,后续发生的工伤治疗费用,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当然,这种情况下,就可能出现用人单位对理应支付的各种医疗费、伤残补助金不管不问的情况了。

其实,这种情况是所有劳动者的担心。尤其是工伤死亡的人员,经历完工伤认定以后,用人单位如果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应当支付丧葬补助费(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9年是42359元,那么2020年的工亡补助金是84718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一般每人是30%~40%的本人工资,合计不超过100%)。合计起来近百万待遇。



这种情况下,当职工确认企业拒不支付的时候,应当向社保工商部门提出申请,要求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国家早就制定出台了《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实际上是假定用人单位参加了社会保险。由于职工维权效力比较弱,可以通过工伤行政部门予以施压。工伤保险行政部门会首先通知单位责令其支付,如果3~5个工作日内仍不支付的,工伤保险基金会先行支付。然后有关支付的待遇会向用人单位索赔。这样能够确保职工不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况下,也能得到有关工伤保险基金的保障。



综上所述,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职工权益的,除了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费用以外,不管工伤保险是否参加,有关工伤待遇都会得到保障的,这是国家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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