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中介看房另一家成交_找中介看房,看好以后甩掉中介,两方直接交易,这样做合理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02:58:27 人阅读
导读:话不是这么说的,他的那个合同上肯定有写让你保证是首次看这套房子,并且对收费标准肯定有过约定的,上面都有日期的,既然你已经在A中介看了,并且签了看房书,他那边属于...

话不是这么说的,他的那个合同上肯定有写让你保证是 首次 看这套房子,并且对收费标准肯定有过约定的,上面都有日期的,既然你已经在A中介看了,并且签了看房书,他那边属于首次,那你去了B中介看房也已经不是属于首次了,所以你和B中介签的看房协议自动作废。

当然,如果A中介,无法把你出的价格谈下来的话,然后你再去B中介成交,那就不属于你跳单了。

这个可能和客户消费心理有关,其它不得而知。生活中常见此现象:煞有介事地和你谈恋爱,却出人意料地找别人结婚了!

一句话:你不是TA的菜!别想太多,伤脑壳!

这种操作完全可以也无不当之处。以我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大家。我之前卖过一套房,当初挂在XX同城,第二天不断有中介打电话带客户看房,没有一个买家直接打电话,上网一看,我发布的信息被屏蔽了,全是中介发布的我的房源。这就是中介取得房源的手段。客户看中后跑银行贷款都得你去,中介作用非常有限,就是带人看房收中介费,3%的中介费对于动辄上百万的房子就收十几万甚至几十万。这是典型的吸血鬼。现在银行有一种二手房产品叫"房易安"买家看中房子把首付款打到银行监管,等银行贷款审批下来通知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拿到过户后不动产证到银行办理扺押放款后,银行连同首付款一起打给卖家。如果贷款批不了或一定时间内卖家不配合过户,银行把监管首付款退回买家。这种方法买家丶卖家丶银行签一个三方协议。银行只收取极少的监管费,但大大降低了买卖双方的风险。所以我认为中介应该取缔,房产交易应该由住建部门建立交易中心,免费发布房源,买家自由联系卖家看房,由银行监管资金,大大减少交易成本,促进房产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

我当年买房,在网上联系了几个中介,有两个带我看房子,好不容易看中一套,当场就和房东谈了谈,还了点价格,房东说等明天老公回来商量一下,到时再给我答复。第二天上午中介给我打电话,说房东同意了,约我们晚上去他们公司付定金,我也答应了。下午接到另一个中介电话,约我看房,我跟他说不看房了,看累了,晚上去把X小区那套房子定了,也像他表示谢意,这个中介突然来一句,“你是不是准备定XX那套房子,我和房东很熟的,你跟我买,给你减1万块中介费”。说实话,一:我到现在都没搞清楚,他是怎么知道我看中的是哪套房子;二:减一万中介费,当时我确实心动了。我跟他说我想想,然后就给约我晚上付定金的中介打电话,问他能不能少收1万中介费,他最终也勉强答应了,同时建议我不要再接其他中介电话,防止竞争导致房东涨价,我知道他主要也是为了他自己考虑,但也有点道理,我就再没接其他中介电话,那个中介发微信给我说给我减2万类的信息,我反而没前面说减一万时心动。晚上顺利定好房子,后面走流程,后来发现这中介满好的,拿房子当年晚上请他吃顿饭,把减的1万中介费包了个红包又给他了。现在人家都是公司管理了,2015年听他建议去嘉兴投资一套房子,2016年底卖掉,赚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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