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合法夫妻吗_不拿结婚证的婚姻能长久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07:05:21 人阅读
导读:结婚不领证可以接受,领证不结婚不能接受。我想问问,不领证叫结婚吗?一,户口在不在一起,不是判定男女双方是否是夫妻的关键因素,结婚还是要以结婚证为准,没有结婚证的...

结婚不领证可以接受,领证不结婚不能接受。

我想问问,不领证叫结婚吗?

  一,户口在不在一起,不是判定男女双方是否是夫妻的关键因素,结婚还是要以结婚证为准,没有结婚证的,不管平时是什么关系,在法律上都不算是夫妻。未领结婚证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在法律上,称为非法同居。如果条件允许,还是尽早把结婚证领了,否则,应该结束非法同居关系。  二,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1、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2、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是典型的同居关系。  3、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  4、公开的同居关系之外又与他人公开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

现在社会有的男女没领结婚证就同居了,有的没有结婚证一起同居了好多年,有的还有了俩个人的爱情结晶孩子。男女同居年代多就算事实婚姻了,没领结婚证有了孩子更不算非法同居了,男女只要有了小孩就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就不是非法同居了,不过男女还的去民政局补办结婚证 。男女相爱想同居,就应该先去民政局办结婚证,只要男女领了结婚证,就是不举办婚礼也是合法夫妻。政府不支持鼓励男女故意造成事实婚姻,男女相爱最好领结婚证同居,这样做对男女双方和小孩都好,只有男女领了结婚证,法律法规才会保护夫妻俩的合法权益。

不拿结婚证的同居男女,所张扬的无证婚姻会乆长吗?

同居的男女的所谓无证婚姻是不会乆长的。原因如后:

同居男女,一时兴起,高高兴兴走到一起,同居了;一时无趣了,马上撂开手,各奔东西,形同陌路。

民国作家沈某出轨,与一个叫高青子的女子情投意后,同居了。可后来沈某在某年月日,却与高青子分道扬镳,各走各的了。

同居男女只图一时寻欢作乐,从不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同居男女的男方致女方怀孕了,男方要么立即叫女方去医院打掉未见天的可怜的小生命,要么逃避,玩失踪,对女方弃之不顾,任其哭天无路,入地无门!

而女方之所以落得被男方弃之不顾的结局,也是女方对自己随便献身的不负责任的行为所造成的。

同居男女因各种原因,留下后代,自个儿却不负责养育,而将其抛给男方或女方父母代养,自己则另寻生路,流落他方,避丑去了,竟使渐渐长大的孩子承受生命不可承受之重:

看,这孩子,他/她是丑陋的私生孑!

从此以后,私生子这个带有原罪的耻辱的名称,将会伴随孩子的一生!

私生子无论男女都会被知晓他/她生命来历的人所指戳,所议论,所蔑视!试想孩子这一生该怎么活呀…

同居男女,也有少数走入婚姻的,但是,却不受双方父母、亲戚、本家以及社会舆论的待见,认为他们是不自尊自重的苟且偷生之徒,是祸害社会的害群之马!

这些持所谓无证婿姻论的同居者,社会能指望他们是灵魂健全,于國家有贡献的人吗!

同居男女,这种所谓无证的婚姻不但不能久长,而且遗患无穷,值得希望尝试同居之味儿者警惕!



没有结婚证好比欠条没签字,法律上是不承认的,自己认为是,大家都认可,法律不禁止,你俩凑合过吧!

没拿结婚证但是生了孩子(一个或几个)依照我国原来的旧的婚姻法属于“事实婚姻”的范畴,但是新的婚姻法颁布后,取消了事实婚姻的说法,因此法律上不承认这种夫妻关系。

我国《婚姻法》第7条规定:"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即合法的夫妻关系是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取得结婚证时算起的。法律规定结婚的唯一合法手续是取得结婚证。只有结婚证(包括《夫妻关系证明书》)才是证明婚姻当事人婚姻合法性的唯一的法律依据。

两人在一起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是生下孩子并不能形成合法的夫妻关系,法律上叫“同居生子”,生下的孩子叫“非婚生子”,严格的说这是一种轻微的违法行为。现在如果想在一起了,只要符合法定结婚条件,可以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结婚证,这样就可以确认合法的夫妻关系;如果不愿意在一起,你们也可以协商或经过法院判决解除“同居关系”,并就其他一些事宜(比如孩子的抚养等)达成相关协议。

需要强调的是两个大人目前的关系不是合法夫妻关系,但是孩子与两个大人的父母关系确实实实在在的,也就是说父母有抚养、教育为成年子女的责任和义务;法律规定,费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具有完全平等的继承权,也就是在包括法定继承权在内的财产权利上,这个孩子和父母以后的孩子具有完全平等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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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没有结婚证的同居,就不是合法夫妻

男女双方结婚,必须办理婚姻登记,取得结婚证,才是合法夫妻。这是成年男女应该具备的常识。

建国初期,1950年我国政府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就是《婚姻法》,由于历史的原因,有大量的同居存在,不去婚姻登记,只是办几桌酒席,对众人宣布结婚了,我国民政部在1994年2月《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自条例公布实行之日起,符合婚姻登记要件的事实婿姻,予以承认,要求补办结婚证。

自1994年2月条例公布实行以来,虽然办了酒席,生了孩子,只要未婚姻登记,取得结婚证的,不承认事实婚姻,属同居关系。如1994年2月或更早时间生的孩子,已25岁或更大年令,也不承认是婚生子女。

有结婚证的夫妻双方,受婚姻法各项规定的法律保护。离婚依照婚姻法处理。保护合法的财产关系。

没登记,没有结婚证的同居关系,是不合法的夫妻关系。虽不象以前视为非法,但不提倡,不受婚姻法保护。"离婚"不受婚姻法处理,是解除同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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