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劳动者因工受伤已认定为工伤,因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或工伤待遇超时而未享受到工伤保险报销的那部分待遇,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到24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及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谢谢系统邀请:从楼主提问分析,大概是这个公司为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也没资格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同时也打自己的小算盘,超出工伤申报时限,就不存在工伤赔偿了。其实这是一种耍小聪明的错误想法。因为工伤就是工伤,馍馍不吃盘中放着,谁也改变不了事实,是的申报工伤,法律有时限规定,
超出时限就不能申请工伤认定了。那么因单位
在期限内没有为员工申报工伤事故,造成员工无法享受工伤待遇。法律上也没规定超出时限就拉倒呗。可以做个司法鉴定,鉴定出来后,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讨回公道。
谢邀,不知道你错过了多长时间,如果一年以内的话是不算错过的,是依然可以申请的。如果你已经错过了一年是不可以申请工伤的,就算你申请了也不会通过的。不过也有例外,如果你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的后是可以的。
如果真的有特殊情况,又没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同意,还一种方法就是走法律程序。
希望可以帮到你
男女朋友应不应该发生_你们觉得,男女朋友婚前应不应该有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