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考验期满再犯是否为累犯_判缓刑1年,已满在犯是累犯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02:53:18 人阅读
导读:不构成累犯。理由如下:1、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

不构成累犯。理由如下:

1、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2、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2、缓刑,《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即原判决不再执行,而不是执行完毕)3、缓刑期满后再犯罪的,也不能构成累犯,因为缓刑考验期满意味着刑罚不再执行而不是执行完毕。

【】缓刑是一项特殊刑罚制度,是人民法院在审判刑事案件过程中,必须执行的量刑的规则。缓刑是通过给犯罪分子一种社区改造的机会,以此来决定是否要执行“原判刑期”,如果经过缓刑的考验期,则原判刑期不再执行。但是,累犯是指在犯前罪后五年内又犯新罪才构成累犯,由此,缓刑考验期满犯新罪不构成累犯。

不构成累犯。累犯指原判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因此不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缓刑考验期满三年内又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否构成累犯问题的答复》中明确指出:如果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实际上并没有执行过原判的刑罚。……所以,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满三年又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可不作为累犯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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