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责任书的后果_责任书下来不赔偿会有什么后果?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7 18:43:20 人阅读
导读:这是一个抉择和取舍的问题,而且题主你该庆幸你们有这样选择的机会,总比没有选择的强。这种事情我们也经常帮人处理,就是两个选择:1、不跟对方签协议,交警的事故认定书...

这是一个抉择和取舍的问题,而且题主你该庆幸你们有这样选择的机会,总比没有选择的强。这种事情我们也经常帮人处理,就是两个选择:

1、不跟对方签协议,交警的事故认定书没有显示逃逸内容,坚持不签字,并且要求交警按照普通程序来处理,把逃逸的情况记载下来,清楚明白地写明对方肇事逃逸。这样的话有如下后果:(1)对方在此次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承担伤者这边的所有损失和赔偿。(2)对方车辆的交强险内12万赔偿可以全部拿到,但是超过交强险那部分的商业第三者险一分钱都拿不到,因为保险公司会以肇事方逃逸而拒赔。(3)商业第三者险不赔的部分由肇事者来赔,也就是说,钱最终还是能赔这么多的,只不过你要考虑的是赔偿能力的问题,一个是注册资本上亿的保险公司,一个是普通的平民百姓,如果你不确定他家里是否有钱有能力赔,当然哪一个的钱能到位,这你应该很清楚。(4)如果你女朋友的父亲最终遭遇不幸的话,对方属于法定性加重的情节,坐牢要坐得比一般的交通肇事要久。

2、跟对方签协议,不追究对方任何责任和赔偿,并且不计较是否逃逸,把这份事故认定书签了,然后开始和保险公司接洽赔偿的事宜,最好可以支付前期医疗费(不一定,很多保险公司都不愿意支付的),那就有以下后果:(1)不能追究这个肇事者的任何赔偿和责任了。(2)但是保险限额内的赔偿都有保险公司来承担。(3)也许你女朋友的爸要承担一部分责任,至于承担多少,这要看事故认定书。承担部分责任的意思是超过交强险12万以外的部分,要按照责任的划分来承担赔偿,自己有过错的话,会减轻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在我之前的答案中都有详细的说到的。作为一个处理过n多交通事故案子的律师,我的个人建议是2。理由如下:(1)拿钱有保障,钱虽然不是万能,不可以疗伤,也不可能弥补已经发生的悲剧和家属的伤痛,但是它是实实在在的东西,也是目前伤者家属急着需要的。(2)想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的话,仅凭一条逃逸是不够的,交通肇事罪,要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承担主要责任的,才承担刑事责任,逃逸只是在达到前述条件后,加重刑罚的一个条件。也就是说,如果最终你女朋友的父亲抢救过来了,对方也根本不需要负刑事责任,那有没有逃逸这一条根本就不重要了,它只会阻碍你们从商业第三者险那里拿钱。(3)没必要搞得鱼死网破,发生这些事呢,谁都不想的(TVB腔),你们硬要把逃逸弄上去责任书上,要对方自己来承担赔偿,对于他们来说,这也是巨大的经济压力,有可能卖光家产都不够赔,而对于你们来说,对方没有赔偿能力,胜诉了就只有一纸空文的判决书,赢了官司输了时间输了钱,就是这个意思。所以这样的方式,对于大家来说都没有好处,是双输的局面。暂时给这些建议,后续情况,欢迎继续咨询。

谢邀,知乎上,交通事故处理定责我说第二估计没人说第一了。首先事故责任认定有两种,一种是简易程序,一般情况下责任认定书上需要双方签字,针对事实清楚,后果不大的事故。还有一种是一般程序,针对需要进一步调查,或者后果大有特殊情况的案子。前者大多需要双方签字认可,虽然规定可以不需要当事人签字,只要事实清楚,当事人拒绝签字可以认定责任送达,但实际很少有这么出具的。一般程序下,不需要对车辆鉴定的,十个工作日内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这个认定书送达当事人就好了,不需要签字认可,如果对责任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向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如果需要鉴定的,事故发生三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委托鉴定,委托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报告,出具后两个工作日内报告送达,送达后三个工作日内生效,可以拿车,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所以事故责任认定,并不一定要对方签字认可,调查取证结束,可以认定就可以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当然,不管哪种,签字认可肯定是最快的解决方法。

我觉得学校这样做无可厚非,考虑到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家长都无理取闹,学校建议购买医疗保险时因舍不得钱而拒绝缴纳,等孩子出事后又反咬一口学校没有组织学生统一购买医疗保险,便要求学校承担责任。所以,学校也是被讹怕了才出此下策的。

众所周知,现在学校开学学校一般都会要求家长给学生购买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以防学生发生意外后,给学校和家长造成难以重荷的沉重负担。虽说购买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只是一种建议,并非强制性的。但是,为了能够规避风险,原则上都是建议家长尽量购买。当然,绝大多数学生家长都充分理解,愿意缴纳保险费用。

当然,也有部分怀着侥幸心理的学生家长,为了节约那点保险费,就拒绝缴纳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这些家长天真地以为,自己孩子不会那么倒霉,不会发生意外,也不会生病,所以不至于花一笔冤枉钱购买什么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

但是,现实生活中有部分厚颜无耻的学生家长,当初是他们强烈要求不买保险的,但一旦学生出事就找到学校撒泼打滚,言之凿凿地声称是学校没有组织他们统一购买保险,导致学生现在出事而无法报销。因此,学校应当负担学生的医疗费用。而学校苦于没有证据,便百口莫辩,为了能够息事宁人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多数情况下都拿钱了事。

所以,这类案件多发以后,学校为了明哲保身,让不买保险的学生家长签一个责任书之类的,我认为是无可厚非的。

私了只存在于民事赔偿部分,刑事责任部分由检察院追究,你觉得可以跟检察院私了么叫你录口供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是交通事故处理的正常程序,叫制作调查询问笔录,是为了了解当时的真实情况从而做出正确的责任认定,交通肇事罪是造成一人死亡并承担主责以上责任或造成3人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谅解书是说明本次交通事故没有或很轻微的造成社会危害,是追究交通肇事罪时的量刑依据,可以判缓刑,最后可以不执行实刑。

你可以不垫 要他找保险公司赔偿 这个车很贵的,你没有赔偿能力 就同你的自行车与他撞,倒霉的是你,他的碰一块,你都赔不起,不公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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