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十级伤残条件_十级工伤标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9 14:21:42 人阅读
导读:工伤鉴定标准十级标准是: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2、全身瘢痕面积<5%,但≥1%;3、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4、椎...

工伤鉴定标准十级标准是: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全身瘢痕面积<5%,但≥1%;

3、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4、椎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5、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等。

本人在民政部门工作,我来简单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关于工伤鉴定标准以及工伤十级的有关情况

目前,我国的工伤鉴定标准是:《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准编号:GB/T 16180-2014。2014年9月3日发布 ,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从标准名称可以看出:该标准适用于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因职业病致残程度的鉴定。标准规定:残情级别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

毫无疑问:工伤十级是工伤致残等级中最轻的一类。工伤十级的定级原则是: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用通俗语言说,就是:某些人体器官有一定的缺损,导致器官形态出现异常,但器官的功能正常,不需要后续治疗,也不影响生活自理能力。该标准列出的属于工伤十级的具体条款,足足有46项之多,都是非常明确的人体器官术语,不是专业医生,根本就不知道说的什么。因此,就不再复制到本文中了。

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工伤鉴定标准没有工伤分类,只有工伤等级。

二、关于残疾鉴定标准问题

目前,我国现行有效的残疾人鉴定标准是《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这也是一个国家标准。标准编号:GB/T26341-2010。从2011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个标准规定:我国统一将残疾人分为七类: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每一类残疾又统一从重到轻分为四级。构成了统一的即包括残疾分类又包括残疾等级的分类、分级体系。如肢体残疾一级,精神残疾四级。

毫无疑问:有七类残疾分类,自然就有七个一级,七个二级,七个三级,七个四级。其中,七个四级都是残疾程度最轻的。

三、工伤十级可以办残疾证吗?有何政策依据

从以上介绍可以看出:工伤鉴定标准和残疾鉴定标准都是国家标准,但制定标准的目的完全不同,前者是为了确定工作中发生的工伤对职工身体的伤害程度,并按照鉴定结果对工伤职工确定赔偿标准;后者是对残疾(包括先天性残疾、后天性残疾)确定具体分类、分级,并按残疾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待遇。因此,这两个国家标准各成体系,各自独立,互不干扰。

同时,这两个标准网上随便都能搜索到,有兴趣或需要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

要强调的是:正是因为两个标准互相独立,互不搭界,自然就不存在工伤等级转变为残疾等级的可能性。被鉴定为工伤十级的职工,如果想办残疾人证的话,就只能按照《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到当地县级残联领取表格,再到当地医院做正规的残疾人鉴定了。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情。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把工伤十级规定的46项条款和6类残疾的6个四级标准对比了一下,我的大致判断是:最起码,很多的工伤十级,达不到四级残疾的标准。也就是说:大多数工伤十级的职工,即使是申请了残疾鉴定,但因受伤害程度轻微,达不到四级残疾标准,最终拿不到残疾人证。这是肯定的。按政策规定,也只有专业医生才有权通过医学检查,得出最终的结论。

另外,工伤职工,只要享受了正常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退休待遇,即使是取得了四级残疾人证,因有法定的生活来源渠道,不能再同时享受残疾人的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待遇,办理残疾人证的意义肯定就十分有限了。

先做工伤认定,再做工伤伤残鉴定!是否有伤残,工伤鉴定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做出判断。

工伤鉴定需要走的程序是这样的:

发生工伤以后,用人单位应当首先做好职工的救治工作,然后向工伤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

经工伤保险行政部门确认为工伤以后,相关工伤关系就从法律上得以承认了。职工救治的时候就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零起付线、三个目录内报销内容报销比例100%。

工伤治疗完毕以后,劳动者应当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部门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相关鉴定部门会根据受伤情况,以及康复后对劳动能力的影响情况,对职工失去劳动能力级别进行认定,一般分为1~10级。10级是受伤最轻的伤残,一般骨折差不多都能认定上10级。发生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用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如果没有缴纳社保,就是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赔偿的标准应当是这样计算

工伤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医院和劳动能力鉴定部门规定的医疗期发放停工留薪期待遇,也就是保持职工工资待遇不变。

伤残等级出来以后,工伤保险基金会根据伤残等级情况一次性给付一定月数的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工伤只有7个月的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实际上是要根据工伤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来计算的。


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相应的伤残一次性补助金会有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相应的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有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如果平均缴费工资能有5000元的话,也就仅仅能够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5万元而已。有的人肯定会很吃惊,就这么点吗?是的,就这么点。

如果用人单位当时没有发放工资,工伤医疗期是三个月,自己的平均每月工资是5000元的话,这样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1.5万元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

不过,如果用人单位和职工因为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的话,还有两种待遇应当发放。不管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还是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两种待遇叫做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由用人单位承担。具体标准各省市是不一样的。

有的地方是定额,比如江苏省10级伤残,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3万元,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1.5万元。

山东省则是跟统筹地区的社会平均工资挂钩,目前山东省已经实现了工伤保险省级统筹,2019年的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5449元每月。实际伤残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4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8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两者合计差不多有65,000元。

因此,这样所有待遇算起来也就10万元左右,怎么可能要的二三十万呢?不过,除了工伤赔偿,有可能还有民事赔偿。

人身伤害民事赔偿

另外,如果是因第三者伤害导致的工伤事故,实际上除了工伤待遇以外,劳动者还有权向第三者要求赔偿。

劳动者享受了工伤待遇的赔偿不影响劳动者要求民事赔偿。不过由于有停工留薪期待遇,也就算不上误工费了。医疗费应当由第三者承担,当第三者赔付以后,应当转给工伤保险基金,跟个人没有太大关系。最终的民事赔偿一般也就是根据伤残程度,索要一定的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这样计算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伤残系数

如果是十级伤残只有10%。2018年的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是39251元,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14617元。如果是10级伤残,城镇户口能达到7.85万元,农村户口2.92万元。不过具体标准的判断,还是有一些具体的细则。如果是多处10级伤残,每多一处增加2%的比例,最高不能提升10%。

走法律程序,十级伤残不管是工伤还是民事赔偿,一般都不会超过10万元的。还是不要狮子大开口的好,除非有所谓的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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