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怎样领取失业保险金_失业保险怎么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3 21:04:20 人阅读
导读:主动提交辞职的人也就是正常辞职的人是领不到失业金的,领失业金的都是那种由单位原因你无法在干下去也就是被动辞职的那种,单位除了给与你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外,在解除劳动...

主动提交辞职的人也就是正常辞职的人是领不到失业金的,领失业金的都是那种由单位原因你无法在干下去也就是被动辞职的那种,单位除了给与你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外,在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那一栏会写双方协商一致,如果是自己辞职的会写自动辞职几个字,将解除关系证明书那一页黄联带到社保局那里就可以办理失业金手续了,现在办理失业金还要社区提供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书,所以还要先去一趟社区。

当然主动离职的那种如果你特别想领失业金,也可以和单位商谈,只要单位在你的解除证明书上写清楚就好了,这样你就可以去办理失业金了。

失业后的职工可以继续求职,通过职业介绍中心,社区,公开招聘等方式重新上岗,失业后人的压力也比较大,要调整好心态,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再次就业的。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自己离职是没有失业金可以领的。因为领取失业金的前提条件必须是,非因本人意愿离开工作单位。也就是说必须是单位单方面解除你的劳动合同,那么这种情况下才具备领取失业金的待遇的条件。所以说很明显你自己辞职,那么失业金的待遇是无法正常的享受。

如果说企业单方面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并且你正常参加了失业保险,那么这种情况才可以享受到失业金的待遇,这个失业金待遇的领取期限是跟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所挂钩的,当你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在10周年以上,那么你就可以领取最长不超过24个月失业金的待遇。

在领取失业金的过程中,自己的职工医疗保险是由失业金来给予代为交纳的,所以说你的医疗保险是无需自己来交费的,相对应的为你减轻了医疗保险的缴费压力,同时自己的职工养老保险有些地区规定是可以缴纳,有些地区规定是不可以缴纳,所以说在有些地区,享受失业金的同时,自己的养老保险可能就会中断两年的缴费年限。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个人主动辞职的情况也是有可能领失业金的。

其实我们失业金领取的条件只有三个:

第一,失业保险交费满一年以上。一般每交费一年可以领取三个月的失业金待遇。社会保险法规定,缴费十年以内的,领取失业金时间最长不超过18个月;缴费十年以上的,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第二,是有求职意愿。办理了就业创业登记证,积极参与劳动部门组织的技能培训或者招聘活动。

第三就是非本人意愿失业。非本人意愿是一样包含了很多种具体的情形,一般依据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里边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六类情况:

(一)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

合同期满很好说,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职工也可以领取失业金。

后续的几种方式都是用人单位要不存在了,那肯定也可以领取失业金了。

(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9条,40条,41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实际上是用人单位裁减和解除职工的一些情形。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有用人单位提出解聘劳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和开除的。其实不管怎样,只要是不是本人原因都是非本人意愿失业。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这一项条款比较特殊,劳动者辞职确实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过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是由于企业的违法行为,导致的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些情形主要包括没有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没有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没有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侵害劳动者权益等等。

其实劳动合同法规定,违反38条规定,职工可以主动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如遇到特别激烈的情况,可以直接现场解除劳动合同,不仅可以领取失业金,而且用人单位还要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之,确实劳动者可以主动辞职并享受失业金和经济补偿金待遇,但是主要是企业有错在先才可以。所以劳动者主动辞职,也不要太任性了,否则失去的不仅有失业金,还有经济补偿金。

员工被迫主动离职,损失90000余元,不懂法好可悲!!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企业员工应正常缴纳五险一金,五险也就是“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这几样险种是很容易理解的,也就是说在对应某项事件发生时,保险流程启动,员工享受福利。然而,唯有最后一项失业保险,是有条件限制的,并不是你离职就可以得到!

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

(1)员工缴纳连续缴纳失业保险1年以上;

(2)员工非自愿离职;

(3)已按照规定办理了失业登记,并有再度求职需求和意愿。

满足以上三项,既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领取失业保险的坎就在第二项“员工非自愿离职”。一定要搞清楚“非自愿”三个字的概念,非自愿的反义词就是自愿,如果你是主动离职的,也就没有领取失业保险的资格了。


被辞退应该得到的

(1)经济赔偿金:企业应对被辞退的员工支付经济赔偿金,标准是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我有一个同事,因在厂内吸烟违反禁烟规定,他已经在厂内工作了15年,公司老总找他,逼他自己写辞职申请书,因为对《劳动法》补偿条例不懂,他就按照老总说的,自己主动离职了。按照他的工资标准4000元/月,假设他是被辞退,公司要支付给他60000元的经济补偿金。这就是企业卑鄙的小算盘。

(2)失业保险金:为了保证被辞退员工的正常生活,符合领取条件的员工在失业后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以上面我同事的例子计算,他工作15年,应该领取2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保险金的月额度是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2017年济南市最低工资标准是1710元,1710*22=37620元。


七星点评

综合以上实例分析,如果按照被辞职计算,我这同事应该获得97620元的经济赔偿和失业保险。计算完毕,猛然发现,被企业挖了一个如此大的坑啊!

一般情况下员工自己辞职的不能领取失业金,如果员工因单位有违法行为而辞职的可以领取。下面请看律师专业分析:

一、《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其中的重点不是资费满一年,非本人自愿中断就业的,就是说不是员工自己的原因而失业的。这种情况下自己辞职的没有失业金。

二、以下为特殊情况员工自己辞职也可以领取失业金。

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因为单位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8的情形而主动辞职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单位未足额发放工资,怎么跟单位协商,失业保险怎么领?

用人单位未足额发工资,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按道理劳动者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享受失业金的,但与单位协商,就不一定如愿。

能够领取失业金主要是三个条件:

1、失业保险缴费1年以上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进行失业登记,并有就业要求。

第1、3条不难达到,关键是第2条,正常经营的用人单位一般情况下不会主动辞退员工或与员工协商解除合同的,因为由用人单位主动辞退或协商解除合同都不可避免的需要支付补偿金的,除非员工存在过错。其它情形能够领取失业金的离职情况大都使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的事实。

单位既然不足额发工资,相信也不是一个非常遵纪守法的企业,不会轻易承认其违法事实并给你补偿的,因此想要领取失业金,最好是做好协商不成进行劳动争议的准备,如果放弃经济补偿金也许可行。

未足额支付工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中,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的条款。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半年以下支付半个月。这个情况属于劳动者被动失业,包括在领取失业金的范围内。

员工解除合同的理由为未足额支付工资,除了一般涉及劳动争议需要收集的诸如劳动合同、工作证件、考勤记录、入职表、工资发放记录等等证据外,重点还有工资标准的证据,如何证明单位没有足额发放工资的问题,否则员工的解除理由就可能会被认定为不符合事实。提供以上材料申请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补偿,然后凭裁决书以及其它资料等办理领取失业金。

离职后多久能领取失业金?

我可以告诉你,只要离职后办理好了失业登记手续,下个月起就可以按月领取失业金。

另外,现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一般在离职后的两个月内必须搞定,超过两个月了再办失业登记手续就不行了,就无法享受失业金待遇。所以,离职后最好立马去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这样就可以最快领取失业金了。办的越早,领的就越早,办的越晚(不能超过两个月),领的就越晚。

举个例子吧,如果一个员工是今天(即10月22号)离职,那么离职员工明天去社保局失业科办理失业登记手续,从下个月起就可以领失业金了,这就是最快能够领取失业金的时间。也就是说,只要在离职的自然月内办理好失业登记手续,下个月起就能领失业金。如果是10月31号离职,11月1号去办失业登记手续,那么就要从12份起才可以领失业金,就会隔的时间较长了。

我这么一举例应该可以明白了吧。总之,离职后越早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就可以越早领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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