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找律师 线下门店

互联网+门店快递解决问题

免费法律咨询平台

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金_融资租赁的发展前景怎样?

来源:小编整理自网络2022-06-08 19:15:50 人阅读
跳过文章,直接 获取专业解读
导读:,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方式可以大致分为两类:股权融资、债项融资。股权融资和传统的债项融资通过企业上市、借壳重组等方式开展全方位的融资,都会影响企业的资本结构。而债项融...

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方式可以大致分为两类:股权融资、债项融资。股权融资和传统的债项融资通过企业上市、借壳重组等方式开展全方位的融资,都会影响企业的资本结构。而债项融资下的保理融资、信托融资、资产证券化和互联网金融等渠道,由于更多具备二级市场资产交易属性,能够实现资产出表,元立方金服研究员认为,在不影响资本结构的前提下实现业务扩张,因此越来越得到市场的青睐。但从实际操作来看,目前我国融资租赁公司资金来源主要仍是股东的资本金和银行融资,整体上融资渠道较为单一,各种融资方式没有被有效利用。

1)股权融资渠道

融资租赁公司的股权融资渠道大致包括股东增资、A股及海外IPO上市、借壳重组上市、引入战略投资者等。从行业整体来看,元立方金服研究员看到,股东增资主要集中在金融租赁公司,由于近年金融租赁业务发展较快,资产规模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为满足银监会对金融租赁公司低于12.5倍杠杆率的要求,股东多进行了增资,如兴业银行分别于2011年、2012年向兴业金融租赁增资15亿,南京银行于2011年向江苏金融租赁增资3.61亿,工商银行于2012年向工银金融租赁增资30亿。截至2015年底,已开业金融租赁公司总资产规模达16,314.25亿元,期末注册资金为1,358亿元,杠杆率与银监会的规定极为接近,随着接下来监管的收紧,未来各大金融租赁公司若想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那么股东增资的情况也将进一步得到延续。

2)债项融资渠道

融资租赁公司的债项融资主要包括银行信贷、发行债券、ABS、信托融资等,而新出现的互联网金融,元立方金服研究员认为,也为融资租赁通过租赁债权或权益转让实现融资回款开辟了新的渠道。

● 银行信贷渠道。银行信贷渠道主要包括应收融资租赁款的保理融资、应收融资租赁款的质押贷款、同业拆借、银团贷款、银行理财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形式。元立方金服研究员注意到一组数据,目前,国内融资租赁公司业务资金的80%以上来目商业银行,其中保理融资是目前我国大多数融资租赁公司最重要的融资渠道和实现退出的渠道。

● 债券发行渠道。债券发行渠道主要包括发行金融债券、点心债及中期票据等,其中自2009年央行与银监会联合发布《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租赁公司发行金融债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租赁公司发行金融债券以来,金融债券已逐渐目前融资租赁公司在债市上融资的主要途径。

● 信托融资渠道。融资租赁公司信托融资,是指融资租赁公司利用信托公司募集资金的功能优势获得业务资金的方式,主要包括两种操作方式:一是信托公司通过发行信托计划筹集到资金后,以信托贷款的方式将资金交由融资租赁公司使用;二是信托公司将募集到的资金用于受让融资租赁公司己形成的应收租赁款。其中,应收租赁款的转让方式可以采取有追索权的转让、无追索权的转让、售后回购三科方式。融资租赁公司将其持有的应收租赁款向信托计划卖断时,就可以达到表外融资、优化财务结构的目的。实践中,元立方金服研究员看到,运用信托方式融资的主要为第三方融资租赁公司,其成本多高于银行信贷融资。

● ABS融资渠道。租赁资产证券化即以租赁资产为基础资产,由租赁公司作为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发行设立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根据发起主体经营性质的不同,主要分为融资租赁ABS和金融租赁ABS,前者可在交易所、保交所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企业ABS和ABN,而后者仅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信贷ABS,并由银监会进行监管审批。租赁资产ABS化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拓宽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流转速度、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并部分转移和降低经营风险,相对于传统的债项融资工具有着较为明显的优势。根据Wind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6月,租赁ABS共计发行2411亿元,占据ABS发行总额的12.14%,但租赁资产的ABS化水平仍低,租赁ABS余额仅占同期期末合同余额的2.81%,元立方金服研究员认为,这显示出资产证券化在租赁行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 互联网金融渠道。互联网金融渠道是近些年融资租赁行业出现的新型融资渠道,主要是通过P2P平台进行操作,大致分为P2P直接投资、债权转让、众筹三种模式,实践中,元立方金服研究员看到, 融资租赁公司在P2P平台融资多通过债权转让,包括单一债权转让、资产包转让、引入保理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的类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实现融资回款。2016年8月17日银监会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其第十条第八项规定:“P2P不得从事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并进一步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禁止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禁止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元立方金服研究员认为,这将给融资租赁的互联网金融渠道带来一定限制。

1 审核依据《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5]第5号)、《商务部关于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审核管理部分服务业外商投资企业审批事项的通知》(商资函[2009]2号)2 审批权限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以下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及变更事项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管理。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不含5000万美元)以上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由商务部负责审核、管理。3 申报程序设立(含并购、再投资等)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申请人应按照《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规定准备材料并向拟注册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级开发区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14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4 申报条件4.1、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4.2、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外国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4.3、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4.4、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5 申报材料5.1、申请书;5.2、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5.3、合同、章程(外资企业只报送章程);5.4、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5.5、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5.6、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董事委派书;5.7、高级管理人员的资历证明;5.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5.9、场地使用协议书(原件)和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5.10、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的,应当出具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6 审核要点6.1、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级开发区对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审批权限按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以下掌握。6.2、根据《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5]第5号)第十六条规定:“为防范风险,保障经营安全,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风险资产(含担保金额)一般不得超过净资产总额的10倍”,融资租赁公司可按注册资本的10倍融资,因此批复文件及证书无“总投资”一项。6.3、鉴于金融租赁公司由银监会审批,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未经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金融租赁’字样”,因此,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名称中不得含有“金融租赁”字样。6.4、根据《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第二条:“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外国投资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以及外商独资的形式设立从事租赁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因此,融资租赁公司的投资者不得为个人。6.5、关于审计报告,成立不满1年的投资者可不要求其提供审计报告,但应出具相关说明或由其股东提供出资担保。审计报告显示资不抵债的情况不予批准。6.6、融资租赁企业可以经营与租赁交易相关的担保业务,但不得为主营业务,且企业名称中不得有“担保”字样。6.7、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在每年3月31日之前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级开发区报送上一年业务经营情况报告和上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级开发区汇总报商务部。6.8、申请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依据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提交其他材料。7 审核时限:14个工作日。8 办理部门:各地商务厅外资处、国家批准的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部门

2014年3月起,公司法调整以后注册资金取消下限。也就是说以前最低3万注册资金现在最低1元就能注册了。不仅取消下限,还将实缴制改为认缴制。举个例子:想注册1000万的公司,可以直接章程你写注册资金1000万,出资时间写2045年。营业执照发下来以后直接写的1000万。你到2045年再出资。这里的1000万就是认缴,等2045这期间你往公司基本户存入1000万,拿到入资单办理验资报告,再到工商局网站上申报入资信息。这时候这1000万才叫实缴。

文/董兴荣、李菲;来源/《财资中国|财富风尚》杂志2018年10月刊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认可了融资租赁推动产业创新升级、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带动新兴产业发展等作用;要求加大对科技型、创新型和创业型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政策推动带来了融资租赁行业的爆发式增长,《2018第一季度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3月底,全国融资租赁企业总数约为10411家。

此外,2018年5月14日,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和典当行管理职责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说明商务部已于2018年4月20日将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典当行三类公司的监管职责划给银保监会。随着监管的统一,融资租赁服务将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从租赁的本质出发,以“融物”+“融资”为核心,深入实体经济、融入实体经济。

在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背景下,融资租赁特有的功能优势逐渐显现,如可通过租赁方式来以租代售、借租促销,同时还能整合上下游和金融机构,增强供应链服务和产业链金融服务能力,促进了中国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在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方面,租赁行业也充分发挥了以物融资、期限灵活等优势。

阅读全文,可以关注财资一家公号,或者加编辑treasury-westlake索取。

展开原文 ↓

律师是否解决您的需求?想要更专业的答案。

更专业
更便捷
更资深

更多 #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金_融资租赁的发展前景怎样? 相关法律知识

律师普法
  • 友情链接
  • 热门标签
  • 城市分站
展开
展开
展开

Copyright 2014-2022 版权所有 有害信息举报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soho东区b座 1203

Copyright © 2020-2021 www.dalvlaw.com 版权所有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