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为什么拒收信_看守所为什么拒收汇款?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30 00:34:47 人阅读
导读:这种情况的确有,我们这里就有个真实案例:今年疫情期间2020-2-25日10时30分许,朋友的门头牌匾被一男子用铁棍恶意施暴打砸后又用脚踹(因疫情期间都未复工店...

这种情况的确有,我们这里就有个真实案例:

今年疫情期间2020-2-25日10时30分许,朋友的门头牌匾被一男子用铁棍恶意施暴打砸后又用脚踹(因疫情期间都未复工店里无人,但整个施暴过程却被监控全程拍下,真道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报警后,运河派出所及时出警破案,并以寻衅滋事对恶意行为人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决定,就因疫情期间拘留所不收人,需要暂缓羁押,两个多月过去了,到现在还没有实施拘留,具体等到什么时间目前派出所也没有回音,估计得到六月份了……

我可以告诉你一个真实的案例。

十几年前,我们这里法院在一审判决生效后,将一名罪犯收监。这个人因为有病,在侦查、审查起诉、法庭审理期间,一直是取保候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若干年。鉴于被告人身体有病,法院的法医专门带他到三甲医院检查,并出了鉴定结论,认为其身体状况不影响收监执行刑罚。在送往看守所时,看守所却认为不符合收所条件。事情就僵持住了。

后来,政法委为此事召开协调会议,受领导指派,我代表检察院参加了协调会。

会议上,看守所和法院的同志分别发表了各自的意见。

政法委主持会议的领导要我们检察机关发表意见。我当时说:看守所出于监所安全的角度,认为不能收监,出发点也是好的。但是,法院已经做出收监执行的裁定,也是有充分依据的。法院有正式的鉴定,看守所没有足够的理由能否定法院法医的鉴定。退一步说,即使这个人收监后身体出了点问题,也是法院的责任。看守所是羁押被刑拘、逮捕人员的机关,也是对刑期较短人员的刑罚执行机关,还是应当尊重法院的审判权威。再说了,这个人羁押在看守所,也是临时性的过渡措施。按照规定,还是应该及时送往监狱。

后来,大家还是统一了思想认识,看守所办理了收押手续。

(图片取自网络,侵权必删)

这就要看身体出现了什么情况,看守所里面也是有法医的,如果在看守所可以治疗就会接收,如果看守所不能治疗那公安机关会改变强制措施,会给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或者是监视居住,但是前提肯定要先在公安医院治疗,如果治疗好了再收监,治疗不好的话、会根据涉嫌的案件情节轻重有可能继续留在公安医院进行监视居住治疗、也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或者指定在家监视居住,这些就不是你该考虑的问题了,公安机关会有办法的,但是无论采取什么强制措施,案件还是要往下进行的,司法程序必须要走下去,最终得到法院的判决。

这个问题啊,家属给关押在看守所的亲人信件收不到,有俩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是收不到的,一种是,信件的内容上谈到关于案件的事情发生原因过程,有对抗法律法规的思想问题信件,管教民警不会给犯罪嫌疑人的,第二种情况就是犯罪嫌疑人不在那个看守所里了,或者是说已经转移到其他仓房间了一时半会儿未找到人,总之一句话作为一名犯罪嫌疑人的亲人可以去当地派出所找到办案民警了解一下情况就知道你要找的人在哪里了,,,。

看守所关押的一般是嫌疑人,原则上不允许探视及收寄信件、物品,但可以请律师代为探望。

看守所属于国家羁押犯罪嫌疑人的特殊执法机关,在押人员伙食由国家负责,其生活条件并不优渥,日常生活用品需自费购买。如需给在押人员账户存钱,可在正常工作时间前往看守所内勤处办理。

谢谢邀请!

这个主要是看是在哪个看守所,有的看守所支持邮政转账汇票汇款,有的看守所不支持邮政汇票汇款,只支持窗口办理。


现在看守所的制度越发的严格,国内绝大多数的看守所目前都对在押人员每月存款和消费金额做了限制,限制为500-2000元不等。

也就是说在押人员亲属,一个月顶多只能存500-2000元到他的看守所卡上。500-2000的这个额度根据不同看守所政策决定。

因此,有时候,如果你邮政转账汇票的金额超过看守所每月允许的额度,看守所会拒收。


看守所存钱,一般家属直接去看守所的服务窗口进行存钱办理,看守所会把给与收据,一式三份,一份给汇款人,一份看守所留底,一份给在押人员。收据上会注明汇款的金额、汇款人的姓名、汇款日期、汇款人签字等等。

家属去看守所直接存钱的存钱单,看守所内部黑话叫“飞机票”,因为速度最快,随时存,随时就到账了。


有的看守所支持邮政转账汇票存钱,也就是家属去邮局,通过邮政转账汇款的形式把汇款单邮寄到你所对应的看守所,看守所接到汇款单后,会拿着汇款单去找你签收,签收后,看守所拿着汇款单去邮政银行取钱,取了钱后,给你的看守所卡里存上对应的金额,然后你就可以消费了。

由于通过邮政汇款的形式到账时间很难,因此在看守所的黑话为“火车票”


当然,不管是飞机票还是火车票,都是家人对自己的关怀,在里面受苦,能有亲属和朋友能给自己存钱关心自己,也是莫大的安慰了。

  第一,人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在经过有关部门的同意后,是可以与家人进行通信或者会见的。根据《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三十条规定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第二,看守所既然拒绝家属送衣物,那么就是说目前人犯不需要,或者不利于案审需要。同时,家属可以放心,目前看守所是能够保证人犯在羁押期间的合法权益的。根据《看守所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监室应当通风、采光,能够防潮、防暑、防寒。看守所对监房应当经常检查,及时维修,防止火灾和其他自然灾害。  被羁押人犯的居住面积,应当不影响其日常生活。  第二十三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的伙食按规定标准供应,禁止克扣、挪用。  对少数民族人犯和外国籍人犯,应当考虑到他们的民族风俗习惯,在生活上予以适当照顾。  第二十四条规定,人犯应当自备衣服、被褥。确实不能自备的,由看守所提供。  第二十五条规定,人犯每日应当有必要的睡眠时间和一至两小时的室外活动。  看守所应当建立人犯的防疫和清洁卫生制度。

也遇到同样的问题 收发员拒收,不过我寄的是衣服 信收了 衣服退回来了,之前都寄进去过 这次两个地方寄进去的都被退回 哎也不晓得什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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