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可以直接抓人吗_检察院有权抓人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19:26:53 人阅读
导读:可以,一般情况下是检察院批准逮捕,公安局执行逮捕。检察院职能职权(一)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国...

可以,一般情况下是检察院批准逮捕,公安局执行逮捕。

检察院职能职权

(一)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国家检察权;

(二)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三)对于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对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我从事检察工作,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公安机关拘留人,是不经过检察院批准的。

为什么呢?那让我们先来看看公安机关的性质。

公安机关是依照国家法律设立的,代表国家行使公安职权和履行公安职责的,具有武装性质国家机关。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行政机关,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治安,行使国家的行政权。同时它又担负着刑事案件的侦查任务,依法侦查刑事案件,行使国家的司法权。


以上公安机关的这两个法定属性,就决定了公安机关在拘留人时无须经其他机关(包括检察机关)的批准。公安机关的拘留分两种:一种是对违反《治安处罚法》、《交通道路管理法》等行为的违法嫌疑人,实施的行政治安拘留;另一种则是对触犯《刑法》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实行的刑事拘留。
公安机关依照《行政处罚法》、《治安处罚法》和《刑事诉讼法》授予的职权,可以自行决定,对违法嫌疑人和犯罪嫌疑人,予以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而并不要经过检察机关的批准。但是,如果是刑事犯罪嫌疑人,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刑事拘留后需要逮捕,必须要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经过检察机关的批准。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院依法有权对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活动予以监督的。这种监督包括刑事案件的立案、逮捕和审查起诉,也包括对治安案件的办理等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还有就是对公安机关羁押场所(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和戒赌所)监管活动,检察机关的刑事执行部门可以检察和监督。

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 可以批准逮扑

原则上拘留和逮捕犯罪嫌疑人都是公安机关执行的,所以检察院和法院需要拘捕犯罪嫌疑人都是通知公安机关执行的,注意,是通知执行,那也就是说,告诉一下,他们就应当要执行,如果不执行,那么就是不作为,后果严重的有可能构成渎职犯罪的。

检察院是司法监督机关,而公安机关是侦察机关,公安机关抓人是需要检察机关批准的,检察机关当然是有权直接抓人,只要是检察机关认为形势需要,就可以绕过公安机关直接抓人。但是,检察机关不是审判机关,如果法院认为不构成犯罪,或是犯罪证据不足,嫌疑人被判无罪,检察机关是不能不放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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