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禁毒的指导原则_我国的禁毒方针顺序?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10:27:22 人阅读
导读:2005年1月31日,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全民禁毒教育实施意见》。截止2019年12月,我国现行的禁毒方针是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

2005年1月31日,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全民禁毒教育实施意见》。

截止2019年12月,我国现行的禁毒方针是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四条

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十一条

国家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

国家鼓励公民、组织开展公益性的禁毒宣传活动。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第十三条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十一个国家部门在2010年七月十六日制定了《关于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的指导意见》。

回答:

一,必须以各国政府为主体,各国政府应对禁毒负有首要责任。有重点开展禁毒工作。

二,必须以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原则为指导,各国应相互尊重主权,不干涉内没,平等互助基础上加强禁毒努力。

三,必须坚持非政治化,也不应采取歧视做法。

四,必须提倡全社会广泛参与。应综合治理,在执法,替什种植,康复,预防教育等领域加强协调配合。

目的: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根据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依法可以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第三条 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第四条 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中宣部、公安部、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等11个部委于2005年1月,印发了《全民禁毒教育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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