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卖方需要哪些材料_二手房过户卖方需要带哪些资料?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1 01:05:16 人阅读
导读:房屋权证、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房屋出售方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核档证明、买卖契约以及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等。卖方所需文件:1、身份证明(外地户口需暂住...

房屋权证、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房屋出售方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核档证明、买卖契约以及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等。卖方所需文件:

1、身份证明(外地户口需暂住证);

2、房产证;

3、网签的房屋买卖协议;

4、税费缴纳证明。买方所需文件:1、身份证明(外地户口需暂住证);2、网签的房屋买卖协议;3、税费缴纳证明。拓展资料:1、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所需要的时间过户之后,房产即登记在买方名下,但领取房产证还需要等一段时间。这段时间根据不同办理机关,时间也不一样,一般在7个工作日左右。有些房屋需要到市建委办理土地证,则全部办证时间需要40天左右。2、本人不能到场办理过户手续的可以委托别人办理如果买卖双方的当事人不能到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法律规定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卖方委托他人办理必须提供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买方可以手写一份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和时间,可以不办理公证手续。3、在建委办理了过户手续,却迟迟拿不到房产证怎么办?在极特殊情况下,买卖双方在建委正常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但买方在规定的时间却领不到房产证,这时买方必须高度警惕,应当立即向发证机关问明情况。4、房产过户后由银行放款,不需要买方另行授权以贷款方式支付房款,银行放款的时间在办理房产过户之后。这样就可能出现这种局面,即一旦办完过户,银行又因故拒绝放款,房主将面临房、钱两空的尴尬境地。

你好,我很高兴为你解答

我是一名有着六年从业的房产经纪人,今天我们来告诉大家二手房过户,买卖双方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二手房流程:

首先前期就是准备看房,看完房之后就是下定金,定金之后做产权调查,然后签订网签合同,

如果说你是按揭贷款的话,给甲方也就是房东打首付款,然后再去银行申请银行按揭,并且办理贷款手续,等银行审批通过之后去市民中心房管局办理过户,过完户之后领取不动产权证,把你贷款抵押,然后银行放款给卖方,这个时候就可以交房,也就是所谓的物业交割。

二手房过户买卖双方需要的证件:

  • 买方:
  1. 身份证
  2. 婚姻证明
  3. 户口本
  4. 银行流水
  5. 征信报告
  6. 收入证明

后面 4、5、6 如果说你是一次性付款的话,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婚姻证明和户口本就可以了,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买房,那么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本都需要提供原件,而且本人必须到场。

  • 卖方:
  1. 身份证
  2. 婚姻证明
  3. 户口本
  4. 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

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话,是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本原件;如果房产证办理时间没有满两年的话,是需要提供契税发票的。

结语:

最后总结一下,以上是我给你说的购买二手房的整个流程和需要的资料,那么税费的话以当地为准,因为每个地方会有一定的差距啊,但是过户的资料都是一样的,因为我们手上有的证件只有这几样,不会多也不会少,这个是全国统一的。

以上为个人经验总结,希望能够帮到你,如果对你帮助,可以点赞加一个关注。

二手房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

1、买方:本人到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买卖合同。

2、卖方: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房屋所有权证到场办理该房产为夫妻共有时,则夫妻双方都应该同时到场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共有权证及结婚证等其它相关证件。4、如果该房产处于出租状态,卖方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的书面材料。5、买方本人或卖方如果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过户手续时,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的人必须带上公证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证处“该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印章)、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手续前去办理。

二手房买卖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1、登记申请书;2、所售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有共有权人的应提交《房屋共有权证》;3、经网上签约的房屋买卖合同

一、二手房过户需要准备的1、房产证。2、交易双方身份证。3、业主结婚证,买家如果贷款也要提交结婚证。4、买家如果贷款需要提交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征信报告、评估报告等。5、网签合同。6、资金监管证明。(说明:未实行网签和资金监管地区第5、6项免交

二手房过户手续 1、卖方了解房屋现状(注意产权),卖方提供房产拥有的合法证件(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若卖方身份无误、卖方房屋可上市交易,买方可定金(没有强制性),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其中包括房屋位置、产权状况、成交价格、交房时间、产权办理等,至少一式三份。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房地产管理部门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若房屋符合买卖条件,准予办理过户;若房屋无产权或部分产权未得到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申请会被拒绝,禁止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办理立契手续。(部分地区已取消房地产卖契过程,购房者可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咨询。 5、交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具体请参照《2015二手房交易税费细解 买卖双方咋分配?》,您可以根据此文计算自己所需要缴纳的税费具体有多少。 6、产权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办理住房贷款。买卖双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在二手房交易买卖中,房屋过户后卖方就可收到购房尾款,买卖双方带齐资料到房管局二手房交易大厅即可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卖方需要携带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卖方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卖方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属房改房上市买卖的,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配偶及同住成年人需一并前往办理,不能到场办理的必须出具同意上市转让的公证文书原件;

4、房屋所有权证注明为共有产的,共有权人需一并前往办理,不能到场的,需出具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卖方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6、产权登记申请表、房地产转让合同;

7、地方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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