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自动离职退休不算工龄_自动离职职工工龄怎么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9 18:10:34 人阅读
导读:职工自动离职后又参加工作的,根据《关于工作人员自动离职后又参加工作其连续工龄的计算问题的复函》([63]内人工字第13号)的规定,其连续工龄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

职工自动离职后又参加工作的,根据《关于工作人员自动离职后又参加工作其连续工龄的计算问题的复函》([63]内人工字第13号)的规定,其连续工龄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用人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作出除名、开除、自动离职等处理的,职工受处理前的视同工龄为零;反之,受处理前的视同工龄/实际缴费年限与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视同工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相加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条第1项中的“自动离职”的解释,是指职工擅自离职的行为。职工自动离职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要求职工赔偿或交付违约金而发生的争议,称为自动离职争议。自动离职有补偿情况: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3、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4、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部门指出,遇到上述5种情况,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又拒付劳动报酬和补偿金,职工可以在规定的时效内申请劳动仲裁,直至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除名重新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376号)和《对〈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5]104号)的规定,工龄计算按下列情况掌握: 受开除公职处分的,仍按现行规定办理,开除前的工龄不作为连续工龄计算; 受除名处理的职工,除名前的连续工龄与重新就业后的工龄,可按劳办发[1994]376号复函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受辞退处理的职工,被辞退前的连续工龄与重新就业后的工龄,可按劳人劳[1987]31号、劳办发[1995]104号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自动离职的职工,其离职前的工龄与重新就业参加工作后的工龄,可按劳办发[1995]104号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自动离职退休时不能连续计算工龄。

  连续工龄是指职工在一个工作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以前,连续工龄又称为“本企业工龄”。1987年以后它的范围不限于在一个单位工作的时间,而是包括职工在各个单位按规定应计入的全部工作时间。

  连续工龄最主要的作用是,用来作为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新法出台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满足两个条件: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且双方有续签合同的意愿的,劳动者可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后,没有重大理由,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当你从原单位自动离职后再受聘于新单位。那么原单位的所工作的工龄应算原单位的有效工龄。而受聘新单位以后的工龄不能与老单位相加算作连续工龄,只能分开算。

但老单位的工龄,只要你在此工作期间按规定缴纳社保金,然后也可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纳,那么将来退休时,就会一并计算你的工龄。

对因违法犯罪被开除的取消视同缴费,对仅因违反企事业劳动纪律、内部规章等被辞退除名的人员,任何部门、任何人无权剥夺劳动者的视同缴费年限,否则就是违法…

建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之前,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

1.企业职工建账时间各地有1992年、1996年、1998年不等,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建账时间是2014年10月。

2.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按照本人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有时候虽然不是一个单位连续工作,但是有连续计算和合并计算的规定,具体算不算由人社部门和组织部门根据国家规定认定。

3.自动离职被除名的职工连续工龄(工作年限)一般从重新工作之日起计算。这里有自动离职是否被组织处理,如果没除名相当于默认。如果除名,在建账之前个人缴过费的时间也视同缴费年限。

国企职工辞职后办理退休手续时,辞职前的工龄还算吗?算不是还需要认真分析,并不是所有国企工龄都会计算为连续工龄。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个人观点。

国有企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是从1992年开始的,也有部分地方是从1996年开始的,如果你是在1992年之前属于国有企业的正式职工,那么你辞职以后,在办理退休时,1992年之前的工龄就属于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可视同为缴费年限,在办理退休时,就要要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如果你们当地的国有企业是从1996年才开始缴纳社会保险的,你是在1996年之前的国有企业正式职工,那么你在1996年之后辞职的工作年限也需要计算为连续工龄,也要视同为缴费年限。

由于国有企业从1986年开始实行劳动合同制,对于按照劳动合同制招收进入国有企业的职工,按照当时的政策,对于劳动合同制工人是要由用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那么以后辞职的,只要缴纳了养老保险的劳动合同制职工的工龄也要连续计算,劳动合同制的职工,如果当年没有缴纳养老保险,但是个人档案记载比较完整的,有的地方采取补缴养老保险的方式来认定,只要补缴了养老保险的,其工龄都会连续计算。

对于1992年之后或是1996年之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了养老保险的国企职工,辞职以后,以前的视同缴费年限或是实际缴费年限,才能计算为正式的工作工龄或是连续工龄,如果应当缴纳养老保险而没有缴纳养老保险的工作年限,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或是工作年限。对于实际缴费年限,这个社保局的缴费系统都是有明确的记载的,但是对于视同缴费年限,特别是1992年或是1996年之前的工作年限,在办理退休时必要根据个人档案来认定,如果个人档案记载不齐全,或是不连续的,认定起来就比较困难,需要个人想办法查找单位的相关资料才能认定。

综上所述,国企职工辞职以后,办理退休手续时,辞职前的工龄,如果属于没有缴纳社保之前的工龄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对于辞职前缴费的工龄为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都要累计计算退休时的缴费年限,但视同缴费年限需个人档案才能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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