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转正工资怎么算_试用期工资是怎么计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06:58:42 人阅读
导读:试用期工资按劳动合同的约定计算,一般情况下试用期的工资按劳动者的出勤天数计算,具体数额各个企业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企业会根据管理岗位和技术岗位不同,确定不同的试...

试用期工资按劳动合同的约定计算,一般情况下试用期的工资按劳动者的出勤天数计算,具体数额各个企业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企业会根据管理岗位和技术岗位不同,确定不同的试用期工资。如管理岗位聘用的员工,因所聘用的职工资历、经历、专业及原从事的岗位现现岗位相同或类似,无需培训则可直接信任所聘用岗位的工作,则其试用期的工资与同岗位、同职位人员同等待遇。而技术岗位,所聘用的员工为新员工,专业、技能还达不到所聘用岗位的要求,需要培训或跟师傅学习一段时间,才能胜任所聘用的岗位工作,则试用期的工资一般会按学徒的工资计算,逐步按技术熟练程度经考核后提高。总之各个企业会根据不同的情况确定,具体多少合适不尽相同。

公司的做法不合法。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也属性正式劳资关系,计算方法一样。 工资结算周期中开始的,基本工资除以全勤天数得到平均日工资,乘以出勤天数得到税前工资,然后扣税之类的。 试用期离职当月可能不给你缴纳五险一金,理由是不满整月,这个没有明确的规定,名地处理不一样,看各地仲裁。

这种说法不全面。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乱用试用期,故意压低工资。这种现象比较普遍,企业把试用期员工当成廉价劳动力,压低工资,任意克扣工资,甚至不发工资。

试用期工资的规定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最低标准。实际运用中应把握以下几点:

1、劳动者和企业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试用期工资,如果约定的试用期工资高于本条规定的标准的,要按约定执行。

试用期工资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百分之八十是最低的一个要求,如果没有约定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和正式员工工资待遇一致。

2、约定试用期工资要体现同工同酬的原则。不能因为是员工在试用期,故意压低工资待遇。另外企业必须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为了降低企业成本而逃避。很多企业是试用期后才缴纳五险一金。

3、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实际上规定了两个最低标准:(1)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2)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这就存在着按哪一个标准执行的问题,正确的理解应当是条文里两者相比取其高。

最低工资是对劳动者的一种保障,对违反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企业,劳动者本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有关部门进行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没有转正工资必须高于试用期工资的道理。但一般情况下转正工资会高于试用期工资。

比如对校招大学生,试用期工资给一个固定数,转正时根据表现有高有低。对社会招聘,一般是谈定转正工资,然后试用期工资打八折。比如一开始就谈好,转正后月薪一万,试用期八千,试用期三个月。

但在好多一线城市高科技行业试用期工资都不打折了,尤其是如果招聘的是经验丰富的人才,试用期工资不打折,只是约定一个试用期。

所以不管校招还是社招,找工作最应该关注的还是转正工资,其次才是试用期工资。企业如果只告诉你试用期工资,那么你应该问清楚转正后月薪多少,年薪多少。

3800/21.75*12+3040/21.75*(21.75-12)=3459 按平均工作时间计算工资,必须有一个是倒扣的,不然基数不对。元旦是法定节假日,应该算出勤,你试用期出勤天数四天,转正出勤的天数是12+3 15天

您好,这个需要看公司当初是如何和你谈的。

首先,我们要先了解一下几点。

一、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合同约定工资的80%。也就是说,如果公司给你定的工资是5000元,那么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4000元。那是不是意味着转正一定要加工资呢?当然不是。

二、上面这一条的规定只是对试用期工资做了一个法律上的约束,是相当于合同约定工资而言,但不代表试用期工资一定就要比转正工资低。比如说公司和你在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工资就是5000元,不管试用期还是转正,都是5000元,这样也是符合法律的。

基于以上的解释,那么转正工资加200-500元是否合理?

一、如果公司实行的试用期工资为合同约定工资的80%,那么按照试用期加200-500来算,你的合同约定工资最低应该是1000-2500元,试用期工资最低在800-2000元,那么你的合同约定工资只要高于这个数就合法。您的工资是4600元,那公司做法就是合法的。

从常理角度分析,应该您不属于这种情况。

二、如果试用期工资和合同约定工资一致,都是4600元,那么你们公司为了留住你,所以说转正后答应给你加200-500元,这种情况属于公司的加薪行为,不属于试用期与转正工资之间的关系。所以这种情况,你们公司是合法的,至于觉得加的太少不合理,那不是法律受理范围了。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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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按照20天的试用期的工资加上10天的转正工资2000+(2500-2000)/21.75*天数,此处的天数是指8月份转正后的工作日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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