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的变更_什么是实质性变更要约的承诺?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9 20:14:21 人阅读
导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实质性变更要约的情形包括: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实质性变更要约的情形包括: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法、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例如:要约的时间是合同订立后30日内,而承诺更改为合同订立后20日内,这即属于对要约的实质性变更。

根据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实质性变更主要是对要约中的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的变更,包括: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办法等。除此之外的可视为非实质性变更。

比如我是要约人,我给你发一份要约,说12月1日天津12元一件发货100件,你就是受要约人,你回复说10元,这个就构成实质性变更 合同的成立包括要约与承诺两部分,如果发出的要约受要约人作出了实质性变更,就表示双方就本要约无法达成合意,于是该合同不能成立,变更后的要约则构成新要约 但是这种改变也不是说任何改变都能成立的,为了保证经济活动的效率,对于一些变更就不认为是实质性变更,比如个别词句的变化就不构成,你要是回同意,最好中午一点发货,就不构成,至于哪些构成自己翻合同法法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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