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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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汽车「违章」的字面含义存在错误描述与理解,违章通常指交通违章,为驾驶车辆或行走时违反规章制度的通行行为。然而章程的概念是片面的,理论上汽车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或《实施条例》行驶,其性质均为【违法行为】!所以汽车违章记录准确定义为应为违法记录,由谁认领该条记录则为默认为违法人员。
从情理层面分析这种行为会显得挺仗义,然而从法律层面解析则同样为违法行为!参考《刑法》第310条规定:明知是人员犯罪为其提供隐藏、财物、帮助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可以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情节严重可处3/10年有期徒刑;触发这条法规且事前通谋的情况,以共同犯罪论处。说白了就是包庇与冒名顶替的方式帮助违法犯罪人员的行为,同样是违反了刑法,替代消除违章就是对法律的亵渎,是要承担责任的。
替代他人消分或买卖驾驶证分数的行为,违反了上述法规。因其助长了违法驾驶人员的嚣张气焰,使其更加对道路交通安全无视;这是对道路安全的不负责任,而且违反了多条法规。所以此类行为一旦被发现则要至少接受15日以下拘留,如果涉及违章行为恶劣或因交易产生一定额度费用的话,要面对的就是数额很大的罚金或者刑拘了。此类案例已经频频出现,全国各地都在对这种行为进行查处。
没有图片记录的违章行为,理论上可以用三个人的驾驶证消除。不过在消分时仍然会对非车辆所有人进行甄别,如果该人有较高频率的记分记录,或者曾经有买卖分数行为的话,要面对的处罚就会2000元罚金,驾驶证扣留半年的处罚。而如果是第二次替代消分且存在买卖分数记录的话,罚金则要升至5K;且从第一次发现后就会把驾驶证信息列入黑名单,其后只能处理该人名下的机动车了。
重点:买分者或要求替代消分的车辆所有人,其要面对的处罚与卖分者相同,区别仅仅是比组织卖分者的处罚轻而已。其次违章信息如果有图片记录的话,结果应该不用赘述了——替代消分会被当场发现,要知道先进的「海燕系统」每秒钟可以采集15张照片,精度可以识别到中控台上的摆件特征,以及车辆的车标等微小细节,所以替代消分真的是风险很高的行为哦。
总结:汽车违章记录谁触发谁去接受处罚,不要再有侥幸心理了。目前处理的流程已经相当严谨,一张身份证可以取一张票,要进指定的柜面才能进行处理。也就是说从准备处理时就已经开始被“分析”了,发现问题真的是非常的简单哦。
编辑:天和Auto
内容:共享天和MCN头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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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常理违章肯定驾驶人接受处罚的,如借车人耍赖或其他原因:交警现场执罚违章需驾驶人驾照的,当然扣驾驶人驾照分;电子抓拍能分辫清楚驾驶人,有的地方必须该驾驶人本人处理违章,有的地方可使用任何驾照处理;只显示车辆违章的,同样可使用任何驾照处理。一句话,借车人不愿处理的,车主背锅!
给人拿去消分,就是去处理违章,肯定有违章记录,这是必然的。就是在去年,如果同一个驾驶证在同一年内处理的违章太多,都被列入重点监控对象;不过新交通法不会让你处理太多的违章了,一个驾照只能处理两辆人,一辆车的违章也不能用超过两个驾照来处理。这个我是有真实体会的。去年我爱人违章多次,都是我去处理的,有些是扣分,有些不扣,共处理了十多起,扣了9分,到后来在网上处理其它违章时就已经提示我被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具体叫什么记不得了,大概是这个意思),要求亲自到车管所。不过记分是过一个周期就会清零的,年后还会不会在重点监控对象里就不得而知了,因为直到现在我没有再去处理过违章。
没关系的,扣分是跟着车走的,而汽车审车才能上路行驶的,每次审车前都会要求先清除违章记录,缴纳罚款,所以如果不用你去审车的话,扣分也是和你无关的,但是劝你还是尽快过户吧,现在一旦肇事可以追究法律责任的,如果别人开你的车肇事逃逸了,而受害方能记住车牌号的话,交警叔叔可是会找你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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