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死缓的执行是在监狱里执行的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在被监禁期间是有可能故意犯罪的,如违反监规纪律,达到犯罪程度的。三楼的说的,在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情况时,没有什么突出贡献的,一般是在18到20年之间做一个裁量。
说点大白话吧,简单的来说,判了缓刑,就是把人放了,不关押了。
缓刑二字可以简单理解为“先不关押你了,放出去,但是要延长考察时间”
一般都是比较轻的罪(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包括三年),一般来说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比如把钱赔到位了,这个不是必要条件),然后法院认为把你放了没啥危害性,这个时候就有可能判缓刑。
判缓刑对于被告来说当然是好事,所以都会积极争取想要缓刑。因而犯罪的这个被告就会积极坦白、态度良好、积极赔偿,这样期待法院宽大处理,判个缓刑。
而缓刑当然是比实际关在监狱里爽多了,所以缓刑的时间比实刑都要长一点。比如说判一年缓两年、判三年缓五年。
不存在判10年缓15年这种操作,能判十年的罪,都不是小罪名了,这种大罪呢,不能判缓刑的。
缓刑期间,虽然在家,但是一要听话,法院的话老老实实的听;二要按规定定期报告自己的情况,比如说想开店了什么的都得报告一下,这个是向司法局汇报,或者有社区矫正机构;三就是如果法院判决的时候不让你见某个人(比如某同案犯也判了缓刑),你就不能见,如果见了就是违规,违规的话问题就很大了,可能重新收押回去;四呢就是如果要离开所在地区市,得打报告申请。
出国之类的就暂时不要考虑了。
如果你缓刑期间表现良好呢,但最后一天犯错了,前面的好表现都没用,会重新收监。
因而缓刑也是不自由的,只是更人性化一点来处罚。
缓刑期间一旦犯罪就会重新收监,而且新犯罪的判罚会把之前的罪摞一起。
还有就是,累犯不能缓刑。
累犯就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
还有我必须说一句,死缓,居然有人说是死刑,缓一缓,两年后执行死刑。
现在不是这样的。
法院确实是判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但是不是两年后执行枪毙,一般会执行无期徒刑。
死缓其实虽然列在死刑里面,但是基本上就死不了了。
死缓的两年,是考验期,这两年也是关在监狱里面的,被告在被羁押期间表现没啥问题,就直接转成无期徒刑了。
如果这两年被告在号子里把人胳膊打断了之类的,那么就有可能被执行死刑。
只要这两年表现良好,死缓就会变成无期。
后面说几句,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
减刑幅度为: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指的是,直接判无期的转这个年份;如果判死缓再转无期的,减刑也是减为25年)
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我国判刑,从轻到重大体分为
管制
拘役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死缓(有的死缓会限制减刑,这个就比一般的死缓判的更重)
死立执
除此以外,还有罚金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
顺便科普一下追溯时效吧
是否治安处罚追诉时效仅有六个月,如果是为什么?首先缓期执行适用并不限于死刑案件,对判决有期徒刑以上的都可以缓期执行,这是对犯罪人的一种情节轻微考虑。
一般都会有一个缓刑期,在缓刑期内符合法律规定,就不再追究刑罚。
对于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如果犯罪人在缓刑期内符合法律规定,如果缓刑期满后,就自动减为无期徒刑,不再执行死刑,否则可立即申请执行死刑。这好似一个考验期间
对,在监狱里服刑,依据其表现在其缓刑期满之前,报请法院改判为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在满两年后,再依据其改造表现改判为有期徒刑,一般是十九年左右!
在监狱。
刑法、刑诉法、监狱法都明确规定,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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