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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协议无效的情形_这份婚内财产协议有效吗?

来源:小编整理自网络2022-06-08 03:04:08 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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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婚内财产协议是指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

婚内财产协议是指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因为夫妻约定的婚内财产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很多夫妻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养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这种情形一般属于婚内财产协议无效的情形。

婚内财产协议也是民商事合同的一种,无效的情形可以参照《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无效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来源济宁找律师咨询http://china.findlaw.cn/jining

一、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因为夫妻约定的婚内财产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二、婚内财产协议的无用约定:   (1)财产归子女   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   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   “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离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经营好婚姻。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三、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限制: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   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能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现实生活中,会有不少要求代为拟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求不愿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顿,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   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   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对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定,显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更需注意的是,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

婚内财产协议不公证也是有效的,但对于涉及到财产赠与时,不公证的话,对方可以撤销赠与。比如男方将自己名下的房产约定为女方所有,但没有公证的话,那么在房子所有权转移给女方之前(即办理过户手续),男方是可以撤销赠与的。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婚内财产协议最好是公证。

协议公证,可以向所在地的公证处人员咨询,具体公证时,需要双方同时去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对于证明财产的材料(比如房产证原件等),也是需要带去的。

婚内财产协议,也是属于合同的一种,一般情况下,签订后是不能随意撤销的。

通常来说,夫妻双方在以下两种情况下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是无效的: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协议的效力无法得到法院确认。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在这种情形下签订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此外如果有以下情形,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是可以撤销的,撤销后协议无效: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不过请求撤销一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是因重大的误解订立,有证据的话通常法院也会撤销该协议。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婚内财产经双方协议,如果分配合理,双方协议时没有发生违法的要挟之类的,是有效的。但婚内财产协议存在三种无效情形:(1)财产归子女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养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谢谢邀请;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要弄清楚什么是属于无效婚姻。无效婚姻是指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婚姻,无效婚姻包括;重婚,实际年龄不到法定结婚年龄,患有不适合结婚的病症,以及近亲属结婚等。这在法律上都属于无效婚姻的范畴。

它与未领结婚证同居的法定区别在于,未婚同居共同生活在一起,没有共同财产,对于财产分割,双方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无效婚姻在组成家庭上有共同的财产,要是分割财产不均衡的话,法院依法会做出一个公正的裁决。

无效婚姻财产分割,一,主要通过自行协商解决,对各自的财产属于各自所有,对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各占50%的权益。

二,对财产分割有争议,相持不下,可以上诉到管辖地的人民法院,法院依法会受理财产分割的问题。

婚内财产协议的约定,只要是双方自愿的,原则上就是有效的。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否则,该约定就是无效的。一、《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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