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关于这个问题我专门问了我一个朋友。他的父亲也是在生前就立了一份遗嘱,由于变动了日期,他至今没有拿到遗产,每天还往返法院和律师事务所,弄得焦头烂额。但这并不代表自书遗嘱改了日期就会失效。
这里先要说明一下什么是自书遗嘱?你应该看过很多港片,富豪爸爸一般会在生前立一份遗嘱,把自己的个人财产做一个分割,哪些留给大儿子,哪些留给小儿子,哪些留给女儿。通常这几个子女都会在父亲生前挣表现,想等父亲死后得到的更多的财产,而父亲也会根据儿女表现随时改立遗嘱。用一句大白话来说,自书遗嘱就是:一个人在生前把个人的合法财产进行分割,但要自书人死后遗嘱才能生效。
那为何电视剧里的富豪爸爸可以在生前随时改遗嘱,而我朋友爸爸的自书遗嘱改日期就失效呢?这里涉及到一些法律知识。如果要修改自书遗嘱的日期,要立遗嘱的人自己亲笔签名,且有两个人在场见证才有效。如果是让别的人代办,也必须要有当事人亲笔签名,且也必须有两个见证人在场。而我朋友的爸爸修改遗嘱日期时是让人代理的,自己也没有亲爱签名,更没有见证人。很明显,遗嘱是失效的,我朋友无法继承遗产。
另外,自书遗嘱不能打印出来,打印的是有争议的。最好是手写,必须有年,月,日和本人亲爱签名,这几项缺一不可。下面是范本,可以看看。
所以,懂法知法太重要了。
自书遗嘱如果符合继承法的其他有效要件,仅仅,日期上作了修改,如果经鉴定能确认是被继承人自己修改的,自书遗嘱仍然有效。
若无法确定是被继承人自己修改的日期,可能导致遗嘱无效。
遗嘱立了,后面又重新立有效吗?怎么保证手里的遗嘱有效?
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有口头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等形式。遗嘱比较特殊,只有被继承人死亡之后才会出现继承问题。所以,只要被继承人在神志清楚的情况下,完全随时有可能变更遗嘱内容,改变遗嘱继承人和继承遗产情况。
遗嘱的有效性,自然是需要符合遗嘱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实质要件主要是指立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处分的是自己的财产。形式要件是要符合继承法规定的遗嘱形式,例如代书遗嘱需要有代书人及见证人要求。
根据规定,对于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情形,那自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若是后面的遗嘱变更前面内容,那现在手上的遗嘱便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另外,从法律效力来说,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有没有公证,并不影响遗嘱的法律效力。当然,根据法律规定,存在多种遗嘱时,以公证遗嘱为准。所以,原则上,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能够公证的话,尽量选择公证。
按问题所描述的情况,该遗嘱应当属于自书遗嘱。
《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所以若是自书遗嘱,由本人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这样的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
这里有一个问题要注意,很多情况都将打印遗嘱作为自书遗嘱。一般来说,若不是自己亲自打印的遗嘱,原则上属于代书遗嘱。根据规定,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所以,若是代书遗嘱应当符合相应的形式,否则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才能解除合同_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辞退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