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结果不满意怎么办_工伤鉴定不满意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06:26:54 人阅读
导读:1、对伤残鉴定结果不满意,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

1、对伤残鉴定结果不满意,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1.你现在立刻马上去你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的工伤认定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限为受伤之日起一年,超过时限不会再受理;2.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是没有期限规定的,但是前提条件是必须已经认定为工伤的才可以,如果没有工伤认定则不可能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3.你的伤情的确需要二次手术结束后再伤情恢复稳定再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按照你的情况,估计在九级;4.工伤待遇根据等级不同标注不同,各地也有差异,这个要看具体情况。

  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初次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或者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申请再次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遵循下列程序:

一、在收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初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提出;

二、申请再次鉴定应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初次鉴定结论书原件即复印件;

(三)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四)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向 设区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材料,由设区的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代收转呈。

三、按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有关材料参加鉴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申请再次鉴定,除提供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原件和复印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评定到十级伤残,已经是从宽了,依据的是丧失功能(整个尾指截指都只能评定为十级伤残)。如果还存在功能的,申请再次鉴定,不排除不够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5.10十级5.10.1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5.10.2十级条款系列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工伤鉴定再次鉴定任然不满意,是不能再次进行鉴定的,以第二次鉴定结果为准。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再次鉴定〕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当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申请再次鉴定,除提供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原件和复印件。第十八条 〔复查鉴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对复查鉴定不服申请再次鉴定的,按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鉴定鉴定不上级别费用还是由用人单位出;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当然应当包括承担工伤职工伤残鉴定的费用,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包括鉴定费、检查费、诊断费、鉴定人的差旅费等,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且足额缴纳保险费的,该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应该可以评到八级

参考2013最新工伤鉴定标准

八级工伤大概可以得到以下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1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是最主要的三块。差不多10万左右吧。各个地方因社平工资不同而有差异。另外,还有,医疗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停工留薪工资,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当然,这部分的费用是另外计算的。

从发生工伤到获得工伤赔偿的过程也是比较漫长的,过程大致如下:
  1. 先申请工伤,进行工伤认定,这个时间大概是从发生工伤之日起开始计算,大概两个月的时间可以办下来;
  2.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这个大概从工伤认定下来开始计算的话,也需要两个月时间;
  3. 向发生工伤的事故发生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从申请仲裁到仲裁结果下来也得两、三个月。
如果你对劳动仲裁的结果是比较满意的,那么,程序走到这里就可以了。如果你对仲裁的结果不满意,可以在15日以内向仲裁裁决书中告知的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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