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可以双倍补缴吗_社保断交还能补交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4 16:23:58 人阅读
导读:一般我们大家想补交的保险都是社保,职工养老保险。不过这些年来,我们国家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管控越来越严格。2016年人社部专门下发关于加强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工作的...

一般我们大家想补交的保险都是社保,职工养老保险。

不过这些年来,我们国家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管控越来越严格。2016年人社部专门下发关于加强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停止灵活就业和个体工商户人员通过补交保险方式增加缴费年限的有关政策。

我们国家北京、天津、深圳等地区都是2018年1月1日起,将有关补交政策停止了。

其实灵活就业人员补交养老保险,大部分是随意补缴,补缴的金额是按照征收滞纳金或者折现值的方式来进行交纳。

大部分人都是交够15年就算了,不过由于我们国家这些年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养老金增长速度很快,这种事后补缴的方式,造成的压力非常大。

因为我们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不仅享受的是每月的养老金,还有相应的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等各种待遇,基本上补交完毕之后,领取待遇3、4年去世,就肯定不会亏本了,而大多数人的寿命都在75岁以上。所以这种事后补缴的方式,对养老保险的亏空很大。

不允许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了,但是我们企业还是可以补缴的,主要是为了维护我们职工的权益。因为企业没有给我们按时缴纳保险是企业责任,跟职工无关所以这条道路必须畅通。

如果我们也没有企业工作的年限,无法补缴的话,那么我们只能选择延迟退休或者转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了。

延迟退休就是,不断的通过灵活就业人员方式继续参保,直至,缴费满15年,办理退休为止,如果55岁参保,需要,需要70岁才能退休很不划算。

所以,参保太晚了就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因为它缴费不足15年,到达60岁一次性补齐。每月可以享受一部分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和国家补贴的基础养老金待遇。虽然待遇不高,胜在稳定。而且未来国家也会不断调升我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待遇增长机制。

单位擅自停缴社保,员工不仅可以要求单位将漏交的保险足额补足。并且员工因单位未及时缴纳社保而离职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1倍补偿金。

下面由职聊社保为您详细分析。

一、要求单位补足保险的理由

1.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给员工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30日之内,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员工与单位之间尙存在劳动关系,单位给员工停缴保险,属于违法行为,应及时足额为员工补足。



二、单位给员工停缴保险期间,应承担的责任

1.在停缴保险期间,员工发生工伤的,工伤的医疗费,由企业承担。如果鉴定上伤残的,根据伤残的级别,三个一次性待遇由企业承担。

2.员工在停缴保险期间生育的,产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及产假津贴,均由单位支付给员工。

3.员工在停缴保险期间,患病医疗的,产生的医疗费用,原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报销的部分,由企业承担。

小结,单位未给员工缴保险,侵害了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员工有权利要求在停缴保险期间行得的合法权益。



三、劳动者据此提出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未及时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据此提出离职的,可以要求单位补足社保,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干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支付;六个月以下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写在最后的话

单位给员工停缴社保,侵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可以与单位协商,补足社保。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欢迎关注@职聊社保,为您详细解析社保政策,劳动法律法规。

劳动者七年没签订劳动合同,也没缴纳社保,是不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其要求双倍工资已经超过了仲裁的时效。用人单位没有为其将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保。1,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2,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我们先看来政策:

  根据现行的政策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人员,除2011年6月30日(含)前参保缴费且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其他情形不能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只能延长缴费至满15年再申领养老待遇。

  2018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其中,提到了:从2019年起,社保将改为由税务部门征收。简单说,企业必须按照职工的实际工资标准进行缴纳社保,并在当下对企业进行补缴清缴。

  据悉2019年的社保新政策为:45岁之前没有缴纳记录的不允许一次性补缴

  2019年1月1日以后达到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发放老年人生活补助,年满45岁周岁不满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允许一次性趸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意味着在45岁之前,必须有社保缴纳记录,否则是不允许一次性补缴的。

  一、规定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能以一次性缴费的方式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对于社保养老保险:一般是不能一次性缴满至15年。

  2019年1月1日以后达到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发放老年人生活补助,年满45岁周岁不满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允许一次性趸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意味着在45岁之前,必须有社保缴纳记录,否则是不允许一次性补缴的。

  二、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能补缴养老保险费

  有些地区规定,《通知》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城乡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不得以事后追补首次参保前从事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期间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参保后中断的缴费,不得补缴。

  所以,这2类在补缴前要问清楚!

  三、若是企业行为导致参保人迟缴、欠缴养老保险的,人社部门给予单位补缴的渠道和途径

  1.工作多年,没签合同(或已签),没交社保,离职可以让公司补缴吗?

  可以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规定:公司招用员工的,应当在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未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的,要在满一个月时起至满一年时止的11个月时间内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

  在单位多年,不管签没签劳动合同,但是没有缴纳社保保险的,作用员工可以提出辞职,并且要求公司给付双倍公司及相对应的经济赔偿,还可以要求单位给予补缴社会保险费用或予以补偿。

  2.之前一直未交社会保险,会不会影响新单位的缴纳?

  不会。因为如果你之前一直没有缴纳社保,现在在新单位进行缴纳的话,属于新参保用户。

  3.在新单位开户的社保账号,和之前未交但补缴的能不能连在一起?

  由于之前未交过社保,那么新单位的缴纳为参保状态。如果在同一家社保机构,即使你现在参保,后来补缴的也会根据你的参保记录,自动合并在一起;如果在不同的参保机构,就需要你把补缴的转移到现在使用的参保社保下,然后再合并在一起。

  四、对超过退休年龄但没有达到缴费年限的参保人

  可以按《社会保险法》和相关规定,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直到符合领取待遇年限。因为根据现行的政策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人员,除2011年6月30日(含)前参保缴费且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其他情形不能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只能延长缴费至满15年再申领养老待遇。

  简单说,就是2011年6月30号的参加社保的用户,延长缴费时间到67周岁(缴满15年),领取养老保险金,不能一次性补缴,但是如果延长缴费到67周岁,仍不满15年,则可以一次性补缴至15年。

  最后,要特别提醒一点:

  企业和职工应依法及时足额参保,符合条件的个人也可通过灵活就业形式参保,以免超过退休年龄不能补缴,自己的养老权益受到损害哦~

  同时,社保断缴也不是你想补就能补的,需要交纳一定的利息和滞纳金。而值得庆幸的是,在实际执行中,滞纳金一般都针对参保单位未按时缴费来收取的。个体参保的一般没有征收滞纳金,但是,如果个体参保人跨年度欠费,那你就必须补缴滞纳金。

一、用人单位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都是违法行为,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有权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2、人社部门有权对不办理社保登记的用人单位及负责人直接罚款。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二、至于赔偿几倍这个问题,你最好前往当地社保部门或者拨打12333人社服务热线!


社保一次性补交只限以下三种情况:

1、如果你是在 2011 年 7 月 1 月之前买职工养老保险,到了 60 岁,没有交满 15 年社保,可以一次补交。

2、男性满 65 岁,女性满 60 岁,可以一次性补交。

3、下乡知青或者退役军人,可以酌情考虑一次性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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