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按法律是应该赔钱的。但是一般公司走到倒闭那一步,很多人是拿不到钱的。虽然说公司一年签一次合同,但是劳动仲裁不只看这一项,你做好在这里工作的工作证明,之前的合同就行,有条件的话拿到打卡记录,说不定你还能拿到5个月的工资。
1、补偿顺序。
首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然后得把欠大家伙的工资啊,医疗补助啊,伤残补助啊补上。
然后把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应该划到大家伙的个人账户里的那些钱补齐。
最后是员工的补偿金。
2、补偿标准。
破产之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水平为基准。
按年限,满一年,补一个月的工资。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补偿,也就是得补一个月的工资。
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的工资算。
最高补十二个月的工资(即最高按工作十二年算)。
根据劳动法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即在破产财产中优先获得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
题主这个问题没有说清楚,用人单位究竟是为啥辞退你,这其中只有分具体情况来逐一回答,无法给出一个肯定的答案!
那究竟有哪两种情况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所以《劳动合同法》已对用人单位合法辞退员工,给予了非常清晰的界定!
只要你属于其中任意一种情况,用人单位都可以随时随地辞退你,且不必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那你究竟是不是属于上述情况之一呢,请你仔细阅读对照!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所以只要用人单位是违法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强行辞退你,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你2倍赔偿金!
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的过错行为,导致劳动合同的终止,而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赔偿!
举例说明一下,如果你在单位已经上班了一年多,那么公司就该支付你,每满一年2个月的月工资赔偿金,总共就该支付你至少2个月的经济赔偿金。如果你是工作了一年半则,用人单位应支付你3个月的月工资;未满半年则计半月的月工资!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注意:不能把月工资与自己某个月的具体工资搞成混为一谈,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①、这里需要收集好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牌、工资卡(条)、平常工作文件、处理资料以及公司有关工作的具体安排分工手册等资料。
这只是为了证明你属于公司员工,为这里上班工作。
②、接下来你将收集好公司随便解除劳动合同的纸质材料(包括辞退通知单位),还可以收集相应的音频视频等材料(HR辞退你的录音、视频),增强证明公司违约材料的多样性、公信力。
只要收集好公司违约的以上证据材料,便可以开展下一步工作了,也就是向公司提出申请支付经济赔偿金。
(1)、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协调处理,由工会组织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调。
(2)、调解不成或者不经调解,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过最好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一旦走仲裁和诉讼,将会比较耗时耗精力,自己能否消耗得起,还要提前做好一个心理的预期与安排!
当然有些只有五险,而且大多数企业都只缴了五险,即使没有一金,只有五险,也必须要求用人单位为自己补缴!
如果用人单位与你未签订劳动合同,则应支付你双倍工资!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还应支付你11个月工资,加上未提前通知,应再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就应该向你支付至少14个月的月工资赔偿金!
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一点帮助。若有兴趣,可以关注【视职场】,将会带给你更多的职场知识,帮助你解决职场困惑。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发表你的看法与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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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的时候会用清算的公司财产优先补偿员工工资的,同时,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工资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破产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感谢邀请
在一家公司,缴纳社保不到一年,如倒闭,是否有赔偿?这个问题好像没有问到点上?因为是否有赔偿,跟缴纳社保时间长短并没有直接联系,而是跟企业是否合法解除劳动关系有直接关系。
首先,该企业按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正常的为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只是可能经营出了问题,如果真到了倒闭的程度,按规定企业可申请进入破产程序,在进行破产清算时,有一项非常重要的环节,就会涉及员工安置、工资、社保结算等,因为你到公司不到一年时间,可能会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另外,虽然你在这家公司的社保缴纳不到一年,但如果你的失业保险累计时长达到申请失业救济金的条件,可向当地社保局申请失业救济金。
当然,也不排除公司在申请破产时,资不抵债,无法承担以上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好在你在这家公司工作时间不长,损失还在可控范围内。建议你不要过于纠结这些问题,尽早收拾心情重新找到适合自已的工作,这才是当务之急。
以上仅我个人建议,不喜勿愤,欢迎跟大家一起沟通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