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资少发合法吗_试用期发工资80%违法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5 20:47:38 人阅读
导读:谢邀!不合理!工作好找,但好的工作真的很难找,你必须得绕开一些职场找工作的坑,才能保证自己的工作在接下来的几年内可以顺利的进行。具体如下:1、看氛围去你要面试的...

谢邀!

不合理!

工作好找,但好的工作真的很难找,你必须得绕开一些职场找工作的坑,才能保证自己的工作在接下来的几年内可以顺利的进行。具体如下:

1、看氛围

去你要面试的地方,看看里面员工正常工作时的状态,那里的氛围能否吸引你,也直接决定了这里的工作适合不适合你。

以前我有一个朋友,面试销售员,他去的时候已经是中午11:50了,可进去的时候,里面气氛非常高涨,大家打电话的声音,讨论的声音,此起彼伏。每个人的状态都是轻松高涨的。他当时就被感染了,当即就决定无论如何也要争取在这里工作,后来他跟老板谈,对方也是很平易近人,他不记得当时说了些什么,反正聊的很开心,老板当即就通知他下周一来上班,后来他在那里工作了四年。

2、看员工正常上班时的表情

这个很容易看到,如果工作很压抑,管理者不才,基本上可以看到员工有不屑,有怠慢,有松散,眼神中有集中注意力后的空洞。反之,如果员工虽很忙,但状态很好,目光有神,说明这个公司的目标感很强,也有好的方法助员工去完成。

3、看管理者

每个公司经理或者主管的位置都是很明显的,俗话说的好,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从表情、状态、神色、坐姿、气势等都可以看出。


4、试用期的条件

好的公司会有非常吸引力的条件吸引真正人才的加入,而不是想方设法的去占员工的便宜。占便宜的公司大体如下几类:经营不行但又缺人,用招人的方式找免费的临时工;岗位很有挑战性,流动性大,只得招人,但又不想钱打水漂;管理不行,想招一些新人练手。反正就一句话:这样的公司三思而后行!

试用期不给工资,典型黑。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不行再走诉讼程序,诉讼费才5-10元一次。

这个要根据实际发放的工资数额来定。根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工资标准不得低于转正工资的80%,同时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也不能低于同等岗位工资的80%。如果都没有低于,那么按照80%发放是合法的。

试用期届满,即便单位未办理转正,亦视为转正,应按约定支付转正工资。可在劳动关系履行地申请仲裁

当然不行!

1、员工上班,付出了劳动,必须要有回报,工资必须要发,与是否试用期无关!

2、根本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员工随时可以提出辞职,只需提前3天书面申请就可以了!

3、再重申一遍:必须要支付工资!

1、试用期给付工资一半,用人单位这么做是违法违规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遇到这种情况,应该跟你入职的相关领导或者HR进行友好沟通,指出违规之处,请求给予薪资补足。如果对方未能给出理由,或者恶意拒绝,则应该跟公司有关领导反映情况。有理有据,不卑不亢,不要带情绪说话,应该和缓有序,彬彬有礼。

如果能解决,OK 。

如果不能解决,那么,恭喜你,进入黑店了。

3、下一步,如果你想在黑店里面继续干下去,那么只能委曲求全,自认倒霉了。

如果你已经想好准备把腿走人,那么请到当地人社局之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实名举报,带上你的工资条或者工资卡,同时带上你同岗位月度收入的实锤,证据必须充足。

这样做一般有两种结局,一个是黑店给你补足,到期请你滚蛋;第二个结局是,黑店付出当月工资,立马让你滚蛋。注意保护好自己。

做好心理准备,不打无准备之仗。

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更大胜利!

不合理不合法

一、什么是试用期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互相选择的期间,是用人单位考核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期间,也是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师傅符合自己要求的考核选择期间。

二、试用期是否为必须约定的期间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时可以依据具体情况约定试用期,没有约定试用期的视为不需要试用期。即试用期并非必须约定存在期间,双方可自由决定是否约定试用期。

三、试用期多长时间

试用期的长短由劳动合同期间长短决定,劳动合同期间小于等于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间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间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和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四、试用期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

(1)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试用期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转正后工资待遇的百分之八十,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需特别说明的是,有些单位会和劳动者约定,如劳动者工作不满5天就离职,或试用期满未被录用的,无需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这一类约定属于无效约定,无论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多长时间,即使是只工作了一天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这一天的工资。如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可到劳动稽查大队投诉,或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依法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拒不支付试用期工资,如劳动者还在职,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四十六条规定,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为由提出离职,再通过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试用期工资及劳动合同关系终止的经济补偿金。


举例说明

张某入职北京某科技公司后,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为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双方有5天的双选期,如5天双选期内劳动者或公司终止双方劳动合同关系,公司无需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入职第三天张某觉得公司文化理念与自己的三观不合,遂提出离职。公司认为张某工作不满5天,依据劳动合同约定无需向其支付工资报酬。张某该如何维权呢?

劳动合同约定工作不满五天即离职公司无需支付工资的条款属于无效条款,公司需依法向劳动者支付三天的工资。公司拒不支付,张某可依法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稽查大队投诉,或到仲裁委申请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2)违法试用赔偿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根据这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如果试用期还未实际履行的,则可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避免违法约定的试用期付诸实践,有效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如果该违法试用期的约定已经实际履行,则应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试用期的期限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举例说明

张某以公司签订了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6500元,转正后工资8000元,张某工作半年后离职。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上诉案例中公司属于违法试用,违法试用期为一年。劳动者可通过仲裁,要求公司按照8000元的工资标准向其支付违法试用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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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对你题主所提出的问题是这样的,由于民企的用工制度与事业单位的用人制度是不一样的,下面对你所提的论点,谈谈个人的看法,以供参考。

至于民企的用工制度且绝大多数的都是计件工资,从而有八小时的工作制,有12小时工作制,除行政管理人员除外,仅是固定工资制,其余一线工人都是计件制,为什么要这样的呢?主要是起现多劳多得,同时也是提高效力,为了能生产更多产品,满足市场的需要。

至于对事业编制的习实期,只要是经过正实录用的在编人员,那么如果是在试用期内,最多也就是一年的工作期,如果你只要按障办事,不出任何差错,估计不会对你提出辞职,那么在对你试用期内,应该发事业编制的最低工资标准,可能不会象你所说,发零工费,然而对你讲得不太现实。

反之,如果确实有这样问题,那就是违犯劳动人事法的规障要求了?作为当事人可以向人保局反映,从而追究该事业单位的用工制度。对此仅个人观点,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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